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2026年01月15日
六、几种经营行为的税务处理
(一)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货物或应税劳务
(1)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2)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征收。
(二)混合销售行为
1.含义
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又同时涉及非应税劳务(即应征营业税的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在混合销售行为中,应税货物与非应税劳务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从属关系,也就是说,提供非应税劳务是直接为销售应税货物而做出的。
2.税务处理
混合销售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是征增值税,还是征营业税。属于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只征增值税。(https://www.daowen.com)
(三)兼营非应税劳务
1.含义
增值税纳税人在销售应税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即营业税规定的各项劳务),且两者之间并无直接的从属关系,这种经营活动就称为兼营非应税劳务。
2.税务处理
兼营非应税劳务原则上依据纳税人的核算情况来判定是分别征税还是合并征税。不同经营行为的征税方式如表8-12所示。
表8-12 不同经营行为对应不同税务处理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