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种

选种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江苏农作物的种子多是古代和民国时期农户自行选留的土种,长期种植,退化严重,产量很低。1950年初,各级人民政府发动“评选地方良种”活动,利用行政措施,组织农民选种留种,贯彻“就地选种、就地繁育、就地推广”的方针,号召“家家选种、户户留种”。是年,苏南人民行政公署提出稻、麦、玉米等实行田间穗选,豆类、花生实行株选,棉花株选、铃选、瓢选,山芋块选。

1950年夏收开始,一些地方结合良种评选,每专区确定一两个县试点,由县技术推广人员、种子人员、农场技术人员组成评比中心指导评选工作

1953年,麦收前组织各地群众评比,麦收后各乡都评选出优良品种、选种模范,总结增产经验,良种在本乡推广。同年,江苏省人民政府号召各地农业生产合作社建立种子田,即确定作物生长好、纯度高的田块作为种子田,然后去杂、去劣留种。常熟、无锡、宜兴等县对水稻提出“一穗传”留种。

至1957年 ,江苏评选出各类作物良种467个,当年种植面积9914万亩,占播种面积的73.6%,在历史上第一次实行了良种更新。与此同时,省、地、县分别设立种子经营管理机构,各地农业试验研究机构首先抓种子系统选育。1960年代开始,杂交育种转为工作重点,进入80年代后,常规种子的供种量逐渐减少,水稻、玉米等杂交育种的作物种子由种子公司组织生产经营,传统选种逐渐成为历史。

高邮城南农业社称量良种(1954年)

无锡市郊五一公社社员拣选稻穗(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