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谱中的称谓

第十二节 家谱中的称谓

始祖:指得姓的祖先,亦指有世系可考的最初的远祖。郑玄注:“大祖,始封之君,始祖者,感神灵而生若稷、契也。”

祖宗:对始祖及先代中有功德者的尊称。《礼记·祭法》:“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

昭穆:宗法制度对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规则和次序。以周天子七庙为例,自始祖之后,父为昭,子为穆。排列时,大祖居中,三昭位于大祖的左方;三穆位于大祖的右方,以此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次序、亲疏远近。

伯、仲、叔、季:兄弟行辈中长幼排行的次序。伯是老大,仲是第二,叔是第三,季最小。《仪礼·士冠礼》:“曰伯某甫,仲、叔、季,唯其所当。”

宗祧继承:根据血缘与辈分关系而续承宗庙世系的制度。宗祧继承限于嫡长子,无嫡长子则由嫡长孙继承,无庶子或庶孙,方可于同宗中找昭穆相当者立嗣。宗祧继承涉及遗产继承,有宗祧继承权者则有财产继承权,但有财产继承权者不一定有宗祧继承权。

冢子:即嫡长子。杜预注:“冢,大也。”大,音“太”。《礼记·内则》:“冢子未食而见,必执其右手。”又“父没母存,冢子御食。”

冢妇:嫡长子的正妻。

介子:宗法制度规定嫡长子为宗子,主祭祀。若宗子为士,庶子为大夫,祭祀时,则庶子称为“介子”。孔颖达疏:“介子某,介子,谓庶子为大夫者。

介妇:古代宗法制度称嫡长子之外的诸子之妻为介妇。

别子:宗法制度称诸侯嫡长子以外之子。别子的后代以别子为祖先。孔颖达疏:“别子谓诸侯之庶子也。诸侯之嫡孙继世为君,而第二子以下悉不得祢(指奉祀亡父的宗庙)先君,故云别子。”

余子:一是指先秦卿大夫正妻所生的嫡长子以外的儿子。杜预注:“余子,嫡子之母弟也。”

庶子:妾所生的儿子。杜预注:“庶子,妾子也,掌率公戎行。”

庶女:侧室、妾所生的女儿。

支子:宗法制度称嫡妻所生的次子以下的儿子及姬妾所生的儿子为“支子”,是与“宗子”相对而言。嗣子:嫡长子而作继承人者。

兼祧:兄弟数人,其中一个没有儿子的,便让另一个兄弟的儿子继嗣两房,叫做兼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