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中的“折中裁判”:制度危害与解决方案[1]

第八章 刑事审判中的“折中裁判”:制度危害与解决方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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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一旦被起诉至法院,即要么被判无罪,要么被判决有罪,不存在菲利所谓“中间形式的判决”。[2]但是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一些难办案件尤其是证据不足案件,却普遍存在着诸如裁定撤诉,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缓刑、“关多久判多久”、管制、免于刑事处罚等“折中裁判”。对于这种超越法律的“折中裁判”,目前学界关注不多,尤其对其制度危害认识尚不够深入。有鉴于此,本章即拟对此现象展开研究,并重点关注“折中裁判”的制度危害及其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