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责时因对方性格而异
2025年09月26日
指责时因对方性格而异
瑞士心理学家及精神治疗学家荣格首次将人类的性格分外向型和内向型两种,此后,这种二分法便成为性格的基本分类。在教导下属时,亦应先考虑对方的性格,再决定指导的方法,如此方可提高效果。
对于外向型性格者,基本上可以毫不客气地纠正其错误。因为,此种类型者在被斥责之后,通常不会留下后遗症;换言之,他们懂得如何将遭受斥责的压抑心理向外扩散,脑中余留下的只是教导的内容。甚至当领导对他们大发雷霆时,反而使他们能提高接受的程度。
然而,对于内向性格的人则不可采取上述方法。由于内向性格者在受到责骂时,情绪会变得非常紧张,且往往将压抑心理沉积起来。如此一来,不但无法将痛苦往外扩散,反而可能因此萎靡不振。对于这种类型的下属,惟有采取边教导边赞美的方法,才能对他们产生作用。
在教导工作中,当然不能完全赞美下属,所以,对于内向性格者不妨采取以指责代替发怒的方式。换言之,就是根据对方犯下过失的程度,来决定惩罚的轻重。一般说来,性格内向的下属一旦感受到领导是因自己的过失而感到愤怒时,心中难免误认为自己不仅工作能力差,且做人方面也要受到指责,于是挫折感油然而生,甚至怀疑自己究竟是否一无是处。如此效果必然不利。身为领导者,如果能够只是指出对方的错误,而不是见了面就加以痛斥,相信下属将不会产生诸如上面的想法,而觉得领导并不是在指责自己的为人,只是针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过失罢了!于是便会虚心学习,努力谋求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