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协议制度对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影响
2026年03月03日
第二节 股东协议制度对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影响
股东协议制度对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影响体现在股东通过在股东表决权协议中约定共同行使表决权以实现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上。股东可以在股东协议中约定股东表决权的行使方法有很多种,比如可以在股东协议中约定股东会会议采取超多数决、股东否决权、超级表决权股等特别条款,不过这些条款也可以规定在公司章程中。而股东协议对股东表决权行使的影响更主要体现在对股东表决权行使方式上的影响。两大法系很多国家(地区)都允许股东通过达成一致协议约定对某事项投票或在将来共同投票以集中投票权实现对特定事项的决策影响,这种协议被称为股东表决权协议,也有人称之为表决权约束协议。[35]在已确立了股东协议制度的国家(地区),股东表决权协议是常见的股东协议类型。不过在股东表决权协议适用的主体、公司类型、适用目的上,各国(地区)的成文法规定和(或)普通法上的原则并不完全一致。笔者拟对美国、英国及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股东表决权协议的立法和司法情况进行梳理和论述。(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