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3 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基础
联合国发布的《千年发展目标2015年报告》显示,全球极端贫困群体已从1990年的19亿人降至 2015年8.36 亿人,其中中国的贡献率超过70%。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021年4月6日发布的《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明确指出,自党的十八大至2020年底,中国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的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9 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2.8万个贫困村全部出列,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顺利完成。占世界人口近五分之一的中国全面消除绝对贫困,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减贫目标,这不仅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件,也是人类减贫史乃至人类发展史上的大事件,为全球减贫事业发展和人类发展进步做出了重大贡献。世界银行中国局局长罗兰德说,中国在减贫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超过了其他任何国家,中国扶贫对世界消除贫困做出了积极贡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统计年鉴可知,按照每人每年2 300元(2010年不变价)的农村贫困标准计算,从党的十八大至2020年底,我国的贫困发生率呈逐年降低趋势(见图2−1),农村贫困人口数量逐年减少(见图2−2),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脱贫攻坚成效显著,2016年至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贵州、云南、青海三个多民族省份贫困人口累计减少1 560万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则逐年增加(见图2−3)。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3的6 079元增长到2020年的12 588元,年均增长11.6%,增长持续快于全国农村,增速比全国农村高2.3个百分点。

图2−1 我国贫困发生率的变化情况

图2−2 我国贫困人口的变化情况

图2−3 我国贫困地区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变化情况
我国脱贫攻坚的成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各个方面: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方面看,水、公路、电、电话、网络等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的覆盖面不断扩大。贫困地区自来水普及率从2015年的70%提高到2020年的83%。截至2020年底,通动力电的贫困行政村比重为99.3%;通电话的自然村比重从2013年的93.3%提高到2017年的98.5%,2020年更是提高到了99.9%,接近全覆盖;开通有线电视信号的自然村比重从2013年的70.7%提高到2017年的86.5%;开通宽带的自然村比重从2013年的41.5%提高到2017年的71.0%,到2020年则提高到了99.6%。贫困地区的通信设施大大改善(见图2−4)。

图2−4 我国贫困地区的通信设施情况
从交通方面看,贫困地区主干道路面硬化处理的自然村比重从2013年的59.9%提高到2017年的81.1%,提高了21.2个百分点,到2020年则提高到99.6%;通客运班车的自然村比重从2013年的38.8%提高到2017年的51.2%,提高了12.4个百分点(见图 2−5)。
从教育文化设施情况看,贫困地区农村居民16岁以上家庭成员均未完成初中教育的农户比重为从2012年的18.2%下降到2017年的15.2%;所在自然村上幼儿园便利的农户比重从2012年的70.2%上升到2017年的84.7%;所在自然村上小学便利的农户比重从2012年的79.8%上升到2017年的88.0%;有文化活动室的行政村比重从2012年的74.5%上升到2017年的89.2%(见图2−6)。

图2−5 我国贫困地区的交通设施情况

图2−6 我国贫困地区教育文化设施情况
从医疗卫生的角度看,贫困地区拥有合法行医证医生/卫生员的行政村比重从2012年的88.9%上升到2017年的92.0%;所在自然村有卫生站的农户比重从2012年的84.4%上升到2017年的92.2%;拥有畜禽集中饲养区的行政村比重从2012年的23.9%上升到2017年的28.4%;所在自然村垃圾能集中处理的农户从2012年的29.9%上升到2017年的61.4%。贫困地区的医疗卫生水平大为改观(见图2−7)。

图2−7 我国贫困地区教育文化设施情况
中国反贫困工作主要包括扶贫和社会救助两大方面。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和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基本覆盖了城乡居民。2018年,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1 008万人,同比下降20.06%;我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3 520万人,同比下降12.98%(见图2−8)。

图2−8 我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情况
2018年我国直接医疗救助人数为3 825万人次,同比增长8.75%(见图 2−9)。

图2−9 我国直接医疗救助人数情况
2020年11月23日,贵州省宣布最后9个贫困县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这也标志着历经8年,现行标准下我国近1亿农村贫困群体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决战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我国不仅消灭了绝对贫困,在贫困地区的发展建设上也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0年底彻底赢得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不仅仅是整体消灭了现行标准下的绝对贫困,对中国农村而言,更是一种历史性、全方位的改变,不仅深刻改变了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更有力推动了中国农村整体发展,补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突出短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人类减贫的中国实践》白皮书从五个方面总结了我国脱贫攻坚取得的胜利成果:一是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显著提升:贫困人口收入水平持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全面实现。二是贫困地区落后面貌根本改变: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优秀文化传承弘扬,生态环境更美更好。三是脱贫群众精神风貌焕然一新:脱贫致富热情高涨,主人翁意识显著提升,现代观念不断增强,文明新风广泛弘扬。四是特殊困难群体生存发展权利有效保障:贫困妇女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困境儿童关爱水平明显提高,贫困老年人生活和服务保障显著改善,贫困残疾人保障水平全面提升。五是贫困地区基层治理能力显著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更加坚强,基层群众自治更加有效,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不断壮大,社会治理水平明显提升。这些胜利果实为脱贫地区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创造了中国减贫史乃至人类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极大增强了中华民族的自信心自豪感和凝聚力向心力,极大增强了中国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极大增强了中国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生活的信心和底气。这一伟大胜利,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守的初心使命和强大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彰显了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彰显了中国人民为实现梦想拼搏奋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意志品质,彰显了中华民族无所畏惧、不屈不挠、敢于斗争、坚决战胜前进道路上一切困难和挑战的精神品格。脱贫攻坚伟大实践锻造形成“上下同心、尽锐出战、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负人民”的脱贫攻坚精神,赓续传承了伟大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将激励中国人民为创造美好未来继续奋斗。
我国《国家人口发展规划(2016—2030)》明确提出,“探索建立符合国情的BOP群体治理体系,推动扶贫开发由主要解决绝对贫困向缓解相对贫困转变,由主要解决农村贫困向统筹解决城乡贫困转变”。学者李实认为,这其实就是一种思路逐渐调整的表现,即从绝对贫困标准换成相对贫困标准。
随着中国的贫困特征由绝对贫困走向相对贫困,由单维贫困走向多维贫困,2020年之后,中国首先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就是原来基于消除绝对贫困思路的整个扶贫治理体系要发生变化,而这一变化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对扶贫战略进行根本性的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我国仍要在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基础上,做好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2020年之后,为了更好地巩固来之不易的脱贫成果、防止返贫,脱贫地区不仅需要对相对贫困问题有充分而清晰的认识和高度重视,更需要充分尊重脱贫群体的意愿,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坚持脱贫群体的主体地位,激发其内生动力和创新精神,切实发挥他们在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中的主体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