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包容性创新与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观念的一致性

2.3.1 包容性创新与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观念的一致性

包容性创新与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的初衷接近、主旨相通、目标一致,都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推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前提,以推进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缩小收入差距为抓手,以推进区域、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保障,实现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发展。包容性创新既追求人人享有,也提倡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有梦想、讲担当、重奋斗。包容性创新追求普遍受益,体现统筹兼顾,破除重效率轻公平、重城市轻农村、重GDP轻民生、重“做大蛋糕”轻“分好蛋糕”等观念,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公平发展的权利,推进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缩小收入差距。

第一,时代性方面。包容性创新有着鲜明的时代特色和现实针对性,互联网技术行动计划、国家大数据战略、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一带一路”倡议等正在成为包容性创新的重要抓手,如何突破地域、组织、技术、措施的界限,集合成一个创新体系,是否考虑包容性创新体系的建构?放眼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大数据、云计算、工业革命4.0、高起点的“再工业化”都在倒逼我国加快创新,这些创新必然是为了惠及大众,这些技术越多、越普及,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就越容易实现。

第二,基础性方面。包容性创新强调基础设施的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的发展方向。在创新措施安排上,要保障人人参与的权利、提供人人尽力的机会、营造人人享有的环境,以共享引领共建、以共建推动共享,厚植发展优势、凝聚发展动力、提升发展境界,使发展更具有公平性、普惠性,使大众群体在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实质是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当前,受发展水平制约,我国东中西部之间、城市与农村之间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尤其是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地区财力相对有限,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影响了大众群体共享创新发展成果。

第三,主体性方面。包容性创新强调人民是发展的主体,发展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福祉,促进全体人民共同迈向全面小康社会,而这正是当前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尽管中央政府通过西部开发、东北振兴、中部崛起等大战略,在政策上给予各种支持和优惠,但占全国国土面积60%以上的中西部地区,产出远远低于东部地区,人均收入甚至不到东部地区的1/3。面对这一情况,我们需要借助包容性创新措施兼顾公平与效率,在人均GDP从中高收入水平向高收入水平迈进的现实中,重点关注BOP群体的民生和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