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落实领导责任

三、切实落实领导责任

(一)县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县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要把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首要任务,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具体意见,抓落实的情况要纳入县委常委会向全委会、全委会向党代会报告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县委组织部要对村党支部书记登记造册,制定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办法,对村党支部书记实绩考核、民主评议、调整任用情况要及时备案。加强对乡镇党委落实有关政策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乡镇党委要抓好具体实施。全面落实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各项政策规定,按照“一好双强”的标准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支持和保障村党支部书记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加强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监督,保证村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的落实。组织实施村党支部书记的年终考核、民主评议,建立村党支部书记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和确定村党支部书记工作职责,形成岗位有明确目标,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长效机制。

(三)省、市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强化工作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配套政策。把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成效,纳入县委领导班子和县委书记年度考核内容,列入县委书记抓基层党建专项述职内容,作为评价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采取多种办法,督促落实相关政策。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工作推进不力、问题比较突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县、乡党委责任。同时,要指导县、乡党委,统筹兼顾,抓好其他村干部的选拔培养、监督管理、教育培训、激励保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