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十二

妻子离开我去休息,我来到书房开始打字。不知怎的,我老是出错,不是把纸放反了,就是忘记用大写字母了。

我恼怒,将纸扯出来,换上另外几张,再试,还是出错。一种无名的似乎恐惧的感觉逼来,我干脆起身离开桌子,在室内徘徊,随便观看着装饰在墙上的德国画——“凯麦斯城堡”,“威玛城全景”,“施塔恩贝格湖的风景”,“莱茵河的瀑布”,室中一片静寂,窗户虚掩着,暗淡的灯光使人昏昏欲睡,我感到困倦,这情形不适合我继续打字;因此,我走到房间最暗的一个角落里,在一张硬沙发上躺下来,伸手在一张放满了小装饰品的桌上抓起一本书——这是一本镶金的备忘录,一八六〇年前的纪念物。上面有一幅幅的风景画,每幅画下面,还有一行法国格言,我信手翻阅,不知不觉进入了梦乡。

我似睡非睡,也许有一个钟头。清醒后,房间里仍是一片朦胧。我打开窗户,此时天空已经明亮,日头刚刚升起,阳光从窗外斜射进来。我不加思索,坐下来开始打字。

我卡卡地打了两页纸,就又停下来陷入沉思。实际上我并不知是在想些什么,不过是想着几天前,我在苦苦寻思我写作中的某些词汇的含义。它们没有分量,没有意义。全是一些空洞的词类,就象从字典上一行行抄下来的。此时,妻子出现在门边,问我是否喝上一杯。我乐意接受,这正好把我从眼前的文稿中,从那些不着边际的,荒谬可笑的内容中解脱出来。于是,我跟随她下楼。她象往日陪我去散步时一样已梳妆好了,茶也备上桌了。我努力振作精神,一边饮茶,一边神态自若地与她闲聊。我的妻子看上去有点漫不经心,别有所思的样子。我暗自庆幸。茶后,我们又顺着那条车路散起步来。

我说过的,这附近没有几条可供散步的路,我们只好转入一条我们非常熟悉的小径。我在前面,丽达尾随着我,我又陷入到一种茫然的感觉里,我原稿里还有一些令人费解的地方,老实说,我只成功了一半,尽管是付出了努力。——我要排开一切,要轻描淡写地对待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在这晴朗的天气里,秋阳灿烂,整个平原都清晰可见——每一片原野,每一块耕地——平坦明亮,随处都可见到树林,在晴空的衬托下,更显得颜色深沉,树叶子光亮照人。当我们来到一座小小的拱桥边,我停下来俯视桥下的深涧,妻子继续往前走。我记得妻子上身披一件外衣,下着一条灰裙子,裙子上点缀着赤黄蓝绿的颜色。当她在我前面走过时,无意中我投去一瞥,不禁呆了,她不就象我原稿里的词藻么?除了斑斑点点之外,别无惊人之处!我温和地说:“丽达,我觉得我正在写的是世上最荒诞不经的事情。我叫西尔维亚·鲍尔迪士奇,跟一位叫丽达的女人结了婚,”我觉得无话找话,不知所云。突然,一种想法浮上脑际:唯一能把我从不现实的气氛里摆脱开来的办法就是去做一件痛苦的事情。——例如抓住我妻子的头发,将她按倒在满是坚硬石子的小路上,对着她猛踢一脚,或者她对我也如此,撕碎我的原稿,将它扔进火堆里,这或许能使我意识到它的价值。

这种想法使我活跃的感情达到了差不多发狂的地步,难道只有通过痛苦的方法加以发挥才行吗?为什么不可以把握自己或者别人生活中有意义的存在去抒发作品的思想内容呢?但,我聊以自慰的是,如果事情非如此不可的话,如果不仅是我所写的东西而且连我所爱的妻子,我自己都不理解的话,那么,这就不能归咎于我文笔的高低,而只能归咎于自己的无能了。

我妻子在寻找一块能坐的地方——在这儿却有点难了。每一片插足之地都已耕耘,每块泥土都埋下了种子,后来,我们走到一个去处,那下面是一条流水潺潺的小溪,因其弯曲,人们管它叫S小溪。小溪的斜坡上绿草芊芊,溪流在一块有三、四棵白杨树遮覆的地方形成了一面明如圆镜的池塘,一条水泥石台是供妇女们浆洗衣物用的。象丽达躺在草地上说的那样,这乡间的每一个角落都派有用场。

在夕阳西下,余晖未尽的时候,我们侃侃地交谈起来。妻子拔起一根草,在嘴里嚼着,我坐在稍低的草坡上,注视着映在溪流里的白杨树的倒影。我们不着边际地漫谈了一会儿,妻子开始讲她过去的一段生涯。那是两年前发生在某个山区疗养地的事。妻子的第一次婚姻只维持了很短的一段时间,从那以后,有十年光景,她过着独居生活,但有许多情人。我对这些先于我的男人并无嫉妒之感。而她,看到我不在乎,起初那种谨慎的态度也就变得坦然了,她干脆公开地大谈起来。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样做,也许是出于虚荣心吧。或是她现在的生活环境与过去那种自由浪漫的生活造成的痛苦截然不同。我不能说她的风流韵事使我感到愉快;当我不情愿听这些故事的时候,连自己也感到奇怪。这是一种敏感的反应,当然不是嫉妒,也不是我一惯处事客观并引以自豪的特点。当妻子嚼着一根草时,她的眼睛凝视着什么,当然不是我,而是某种她想象中的事物。她向我讲起她爱情史上的一个故事。她回首往事的情形令我不快,但我还是认真地听下去。这一次表现得更加明显,就象给一个正在痛苦的人增加更大的痛苦似的。当我坐下来,我觉得自己是遭受这种不现实的痛苦的受害者;而现在她用那热情动听的声音向我讲述那些真实的事情,那些确实发生过的事情。

在阿尔卑里,她遇见了一位红头发的陆军中尉。她说:“那是三月的事。我住在山里,由于冰雪都已融化,于是我在大约五千英尺高处的一家登山小客栈里住下来。没有人去过那儿。好几天,我都在客栈的阳台上度过,坐在一条长椅上读书”晒太阳。一天,从山谷里来了一队阿尔卑里人。我象往日一样在阳台上,他们在我周围脱下滑雪鞋,以便进客栈饮酒。他们中间有一位红头发、蓝眼睛、脸上带有雀斑的年轻军官。他没戴帽子,也没穿夹克——只穿一件灰绿的衬衫——当他弯腰解开他的滑雪鞋时,我发现他虎背熊腰,充满了青春的活力。他站起来,看了我一眼,我也看着他,这使我感到满足。我以为他没有领会我的眼神,又不免感到失望。可他,却早已心领神会了。我心绪不宁,走进主客厅。他把滑雪鞋插在雪地里,然后也进来了。他的伙伴们已经坐在桌旁,他在旁边坐下,背对窗户,脸朝客厅。我走到柜台边要了一杯茶。在他们对面找个桌子坐下来。他们谈笑风生,我象个傻孩子似地总想捕捉他的目光。后来他告诉我,他对我的用意已有所察觉;但在当时,我觉得他并不曾赐我一瞥,或许还没有注意到我呢。最后他终于朝我望过来,因此,我放心地将手指按在嘴唇上,象小姑娘似的给了他一个飞吻。他看见我这样做,却没有任何表示。我不免泄气,他并不爱我。我脱去外衣,好象觉得太热似的,装着要拉出罩衣底下的肩带,稍微裸露出肩膀来。但过一会儿,我便感到气愤,于是离开房间,仍然回到阳台的长椅上。他们又饮了好一会儿酒,然后拾起雪鞋走了。我心神不定地呆坐在那里等候。太阳落山了,而我还在等着,手脚冻得麻木,看来是没有希望了。正当我陷入极度失望的时候,突然发现他穿着滑雪鞋朝山坡上赶来,我满怀喜悦地迎着他走去,他说:‘我不得不编造了一套借口出来……他们不相信,但不要紧。’他说这话,就象我们早已彼此认识了似的。我没有答话,我兴奋得说不出话来。他慢慢地脱掉雪鞋,我拉着他,径直向我楼上的房间里走去。你说怪不怪,我从来不知道他姓什么!”

我用自己简洁的语言写了这个故事。在这类回顾中,她从未讲过她的肉欲生活。但是,她一谈起这些,却整个身心沉醉在肉体快乐的享受上。她说得那样绘声绘色,津津有味。似乎她要给人以启迪。她激动起来,这使得她显得更美。当她讲完后,我好象懂得了她的活力要比任何道德准则还要富于力量,而我,需要凭借这种活力去吸取创作的素材。我必须抑制自己那种男人的敏感所产生的某种反应。我当时感到不安。我确实没有把自己当作一名丈夫,去倾听妻子的风流往事。而我倒象是干枯的土,经受一阵及时雨的滋润,使它免遭干裂而化为灰尘。妻子坐在那儿,嚼着一根草,陷入沉思,我望着她,突然惊奇地意识到,我再也不会有因为作品不现实而倍觉痛苦的心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