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扩张时期的美国拉美政策:门罗宣言到门罗主义的转变

第二节 大陆扩张时期的美国拉美政策:门罗宣言到门罗主义的转变

19世纪中期,美国经济飞速发展,以天定命运论为特征的美国扩张主义思潮在国内蔓延,美国开始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一轮领土扩张。[10]1845年,通过与德克萨斯签订合并条约,美国正式吞并了原属于墨西哥的得克萨斯土地。1848年,美国又通过与墨西哥的战争,仅仅以1500万美元的代价就获得了墨西哥将近一半的领土,这些土地包括今天的亚利桑那、新墨西哥、加利福尼亚、内华达等州。在天定命运的指引下,美国基本上完成了从东海岸到西海岸的大陆扩张。

由于英国和法国反对美国对得克萨斯的兼并,美国又重提门罗宣言。1845年12 月2 日,当时的美国总统詹姆斯·K·波尔克(James Knox Polk)在其第一个年度咨文中提出:“当前环境是重申门罗宣言原则的恰当时机……每个欧洲国家的现有权利都应得到尊重,但是由于我们的安全和利益,我们对法律的有效保护应扩展到我们的整个领土范围……在没有得到我们同意的情况下,任何欧洲国家都不得在北美地区进行殖民统治或建立自治领。”[11]

门罗宣言刚提出的时候,表达的不过是对拉丁美洲革命的看法,美国不愿见到欧洲干涉拉丁美洲的局面,于是提出门罗宣言,想要阻止欧洲势力对美洲的干涉。但是从这一时期开始,门罗主义随着美国的扩张运动开始有了越来越多的意义。从波尔克的国会咨文开始,美国实际上已经将门罗主义作为自己在西半球扩张的理论依据,为美国的大陆扩张和侵略行为提供辩护。(https://www.daowen.com)

除此之外,波尔克还说道:“如果任何欧洲国家试图在北美建立任何新的殖民地,那么这一原则将被更加强有力地应用。”[12]从这里来看,波尔克实际上将门罗宣言更多地强调在北美的问题上,在拉丁美洲的问题上并没有表现出非常强硬的态度。正如美国外交史学者比米斯所说的那样,为了在北美洲实行门罗主义原则,不得不在南美洲放弃门罗原则。[13] 这种情况从根本上来说是由美国的实力所决定的。从波尔克的国会咨文开始,门罗宣言成了门罗主义,而美国的拉美政策也进入了新的时期。

在攫取加利福尼亚和墨西哥的领土外,美国还在中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与英国展开了激烈的争夺。从1849 年到1851 年,以纳西索·洛佩斯(Narciso Lopez)为首的南部扩张分子三次非法入侵古巴失败,[14]这种非法活动一直到1855年才逐渐消失。英法担心美国在古巴问题上重演加利福尼亚的兼并,因而希望能够与美国签订三方协定,阻止古巴被任何国家吞并,此举遭到了美国的拒绝。从波尔克时期开始,美国两次向西班牙施压要求购买古巴,这种企图最终因为南北战争的爆发而搁置,但是美国一直没有放弃对古巴的攫取。

美国还在争取一条中美洲地峡运河的问题上展开了积极的外交,先后与哥伦比亚和英国签订了关于运河的条约,为美国争取控制运河赢得了时间。由此,门罗主义也产生了新的表述,即“美国控制运河论”。[15] 总体来说,门罗主义其实是同美国的扩张运动相辅相成的,随着美国的扩张,门罗主义才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因此,门罗主义其实更多的是美国为自己的扩张行为寻求合理化依据的一种工具。[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