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时代人类的交配期

第二章 原始时代人类的交配期

一些生理学家认为,动物界的性生活周期是由经济条件决定的;生殖活动乃是个体经济的剩余产物。因此可以说,它们的交配期通常发生在收支比例处于最佳状态的时候。

另外,根据希普先生的说法,交配期要受各种不同条件的制约。它可能受动物生活地区气候条件的影响,受一年当中季节变化的影响,受所能获得的食物数量和性质的影响;还可能受个体神经、血管和内分泌特质及其生活习惯的影响;以及受妊娠期长短、母亲对新生儿哺育期长短以及母亲身体恢复能力的影响。

当然,动物交配的周期性与交配季节里所存在的某些有利条件有着紧密的联系,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认为,不同动物种属的性功能,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受到不同条件的影响,这看来也是同样明显的。事实上,一年当中的每一个月或每一个季节,都会有某一种哺乳动物处于交配期,这种事实就是一个明证。交配季节一定要适应各种动物的需要。这从根本上是由幼小动物要出生于最适合它们成活时节的这一规律所决定的;同时,这一规律还决定了季节性条件对于性功能的影响,以及雌性妊娠期的长短。动物性生活的周期性是自然选择的结果。

这一规律可以说明为什么爬行动物、鸟类和许多哺乳动物在早春季节产仔,而在热带地区则是在雨季开始后产仔;因为自此以后,在跟着到来的时期里,生活变得更加容易维持,可捕获的猎物最多,又有足够的水和植物性食物,而气候也变得更为适宜。一般来说,在高原地区,动物的交配期要迟于地势较低的地区;极地和温带要晚于热带。分布在不同纬度的动物,其交配期或迟或早,皆以当地的不同气候为转移。以榛子为食的睡鼠,七月交配,八月产仔,这时榛子刚好成熟。此后,幼鼠生长很快,故而能抵御秋冬的寒冷。南极阿德利地的企鹅要在气候最温暖和阳光最明亮的月份里抚育它们的幼雏;而大企鹅却要在最黑暗、最寒冷和暴风雪的季节里抚育其幼雏。据默里·利维克博士说:“唯一能解释大企鹅这种生育习惯的理由是:其小雏从出生到长满羽毛要经过好几个月的时间。它们如果像阿德利企鹅那样,也在十二月(仲夏)孵化,其幼雏的羽毛到秋天还未长满,往后就会冻死;而在早春孵化,其幼雏则可以在父母的抚育下,直到天气转暖,然后便可在整个夏季完成换毛过程。”[1]这不仅说明交配期通常要受到下一代生存需要的制约;而且表明:即使是在同一种属之中,影响生殖功能的条件也是多么的不同。

虽然大多数高等动物每年只产仔一至二次;但有一些物种(如某些鲸鱼、大象、许多啮齿动物和几种较低级的猴类),据说都没有固定的交配季节。对于这些动物,也许只要引用布雷姆关于大象的解释就够了:“当地的树木如此之多,以致它们从来不会感到缺乏什么。”[2]尽管在热带地区,某些猴类一年四季随时可以怀孕;但对类人猿来说则并非如此。据莫尼克博士和其他作者说,猩猩就有交配期,可惜他们没有说清究竟是在什么时候。不过,华莱士先生曾告诉我,他“在五月份发现过正在吃奶的猩猩,那是旱季的第二或第三个月,那时的果实开始丰盛起来。”据温伍德·里德介绍,雄性大猩猩在发情季节常为争夺雌猩猩而打架。理查德·伯顿爵士说:“大猩猩约在十二月这个凉爽而干燥的月份里产仔。我的土著朋友告诉我,大猩猩的怀孕期是五至六个月。”[3]

如果考虑到,动物的交配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们赖以生存的食物种类,以及与解剖学、生理学特质相关联的环境条件,再考虑到人和类人猿在生物学上的相似之处,我们有理由相信,我们最早的人类或半人类祖先的交配,也会是局限在一年当中的某一个季节。这从以下事实的阐述中可以增强我们的这一看法。即使是在现在,仍有一些未开化民族,据说他们每年都有一个特定的交配时期;而在另外一些民族中,其性欲要求似乎在一年当中的某一个时期显得格外强烈。

根据约翰斯顿先生的介绍,属于地球上最低等种族的加利福尼亚印第安蛮族,“他们犹如麋鹿、羚羊或其他动物一样,也有他们的发情季节。”[4]关于某些这样的印第安人,鲍尔斯先生也说,春天“对于他们来说,确实是一个圣瓦伦丁节(情人节),男女交欢宛如自然界的野兽和森林里的鸟类一样”。[5]至于加利福尼亚的胡帕人,我们则听说,他们的婚姻一般开始于夏季之初,而在这之前要经历一个夏季和一个冬季的求爱过程。

据库克博士记载,居住在北纬76—79度之间的爱斯基摩人,有一个明显的性交季节:当太阳初次出现时,他们的性交活动大大增强;在此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们很少考虑其他什么事情;于是,大多数婴孩皆于九个月以后降临人间。这一说法与博斯凯关于其他爱斯基摩人的描述完全一致。叶尼塞北部山谷饲养驯鹿的民族,只有在隆冬季节才有较多的人群集聚于一个营地,这时已不能外出渔猎。于是,这便成为他们“求爱和找对象的季节。一俟太阳出现,随即举行婚礼。”[6]

弗里德里希·米勒说,在澳大利亚土著居民中,结婚和怀孕大多是在温暖季节,因为那时可以有大量的食物;尤其是怀孕更是局限在这一时期。这一说法至少部分地是基于以下奥德菲尔德关于澳大利亚西部瓦昌迪人的描述:“他们像野生动物一样,一年之内只有一次交配。大约是在阳春季节……瓦昌迪人便开始考虑举行他们的半宗教式节庆Caa-ro,这实际上是在为完成重要的生育任务做准备。”[7]如果这一说法正确无误,妇女们就会在某一时期差不多同时生孩子;可是,柯尔却断然否认在澳大利亚土著中有这种情况。W.B.斯宾塞爵士也曾告诉我,在他所了解的部落里,没有像奥德菲尔德所说的这种情况。然而,考德威尔先生在给希普的一封信里则提到,在他接触到的昆士兰土人中,九月份(当地的春天)乃是一个特定的交配季节,在这段时间内有好几个星期,人们对任何别的工作都不感兴趣。

关于居住在新几内亚马克莱海岸的巴布亚人,俄国旅行家米克卢霍—马克莱曾经写道:“在七八月间,我注意到巴布亚村庄里的许多妇女都处在怀孕的最后阶段,大多数在九月生产。可见,她们的生育活动大部分都集中在一年之中的某一个季节;同样,也是在一个特定的时候——十二月和一月,居住在此地的巴布亚人很少从事农田工作,大多都去庆祝他们持续几夜的夜间狂欢节。”[8]居住在瓦尼格拉河口的部落,一年一次的Kapa,是他们最重要的欢乐节日,届时经常举行婚礼。关于新几内亚其他一些土著(如迈卢人)的情况,我们从马林诺夫斯基博士那里得知,他们一年一度的盛会也是与结婚和性生活相联系。“在那几天的节日里,跳舞越跳越狂热,似乎有短暂的私通苟合相伴随,有时甚至带有集体纵欲的特色。”[9]J.H.哈德菲尔德先生从靠近新喀里多尼亚的利富岛写信给我说,以前结婚在任何时间皆可择吉举行,但“十一月通常是订婚的时间。”这个地方的季节正好与英国相反,十一月乃是春末夏初。

在吕宋岛的加当人中,“有一种习俗:青年人将要结婚之时,互相竞争着要向未来妻子的祖先献上他们从敌人那里猎来的人头,以证明他们的男子气概和勇猛。猎头活动一般是在一种所谓‘火树’开花的时节进行。”[10]至于台湾北部的土著,据一本中文书所说,“当草木繁茂之时,妇女们便盛装打扮,到附近部落里去探亲访友。”[11]在一本中文史志的翻译本里,鲍勒告诉我们,海南岛的黎族在春天的节日里,来自附近各村的男男女女,手拉手地绕着圆圈边跳边唱。这是谈情说爱的最好时机,父母们对子女所选的对象不加反对,也不问他们姓甚名谁。据该书介绍,在“生黎”当中,十六七岁的少男少女,在美丽的春夜一起唱歌作乐,父母从不干涉。在中国大陆的一些民族也有类似的习俗。希尔特在他所写的一篇关于中国大陆南端雷州半岛的文章里对遂溪县人作了一番描述:“每年元宵佳节,男男女女从远近各处来拉藤圈,目的是来看热闹,那时城镇和集市到处都挤满了人。”[12]Y.H.姚先生告诉我一首中国有名的诗,说是有一位少妇于春日站在她房屋的阳台上,当她看到正在绽芽的柳树时,后悔不该劝她丈夫外出升官发财。[13]

在柬埔寨,M.蒙迪埃勒发现一年有两次(四月和九月),男人们似乎变得“十足的发情”,如果遭到女人拒绝,甚至会把她们杀死。关于马来半岛胡卢贾洛尔的塞芒族哈米人,安南代尔和鲁宾逊写道:“当问及一个哈米妇女一般生多少孩子时,她说他们部落的孩子往往都是在一年之内的同一季节出生的。据在场的马来人说,这个季节相当于阿拉伯历的头一个月,即大约是三月。这正好是暴风雨季节结束之后。这一说法由一位马来妇女所证实,她说塞芒族潘甘人的繁殖就像野兽一样。不过,她的这种说法,实际上没有多大价值。由于为我们提供情况的那位哈米妇女不会计算,我们无法获得这里人们所生孩子的数目。但据她说,每个育龄妇女一般每年都生一个孩子。”[14]马丁博士在他关于马来半岛内陆部落的著作里说,这一说法是很个别的,这个问题还需要作进一步的调查研究。斯基特先生告诉我们,属于贾昆族的贝西西人,“共同定期举行嘉年华会(在收获水稻以后),据他们说,届时他们‘被准许互换妻子’。这使我们想起古代秘鲁的婚姻法:该法为全国各地规定了每年举行一次的共同结婚日。”[15]而且,马丁博士自己也说,贝西西人都是在收获水稻季节时订婚的。不过,若从下面将要谈到的情况来看,这些说法似乎都没有什么太大的重要意义。

阿萨姆邦比胡人的节日,每年四月举行,每次持续七天。在节日里,人们跳舞唱歌,尽情欢乐,沉湎于自由饮酒和各种放纵活动。这种春天节日“通常受到妇女们的欢迎,她们希望在节日期间大大地放纵一下;她们在这个期间的放纵行为,不会被看作是污点或丢脸。”运气不好的青年,在未能征得他所钟情的女孩父母应允把女儿嫁给他的时候,他便使用计谋来得到她。“他潜伏在路边,等待他的意中人及其女性亲属去赶集或参加节日盛会从此经过,他在同伴的帮助下,强行把假装不愿意的姑娘抢走,并私下和她成亲。几天之后,女孩的父母不得不顺从他的要求,并同意让他们公开举行婚礼。”居住在阿萨姆和东孟加拉之间山区的卡西人,当三月份新月出现时举行盛大舞会,许多人在舞会上找到对象,喜结良缘。这里的习俗是:未婚女子围成一圈欢乐歌舞,“而年轻的单身汉则在圈子外面跟着跑,挥舞着羽毛扇。”[16]奥里萨山区的布伊亚部落,在二月份有一个名叫“马格波赖”的节日。节日期间,他们尽情纵酒,并做出可怕的放荡行为,一直持续三天。“在这三天内,平日对于血缘关系和丈夫权利的尊重都丢到脑后,甚至姐妹兄弟也可互相猥亵调情。”[17]据科洛内尔·多尔顿介绍,住在焦达纳格布尔的荷人,每年一月份有一个盛大的节日,“当粮食满仓时,人们便各显神通,尽情欢乐。在这期间,他们的想法很古怪,男男女女都变得欲火中烧。似乎为了安全起见,绝对需要在一段时间内让人们充分发泄感情。于是,节日变为纵情的狂欢。这个时候,仆人们忘记了对主人的职责,孩子们忘记了对父母的尊敬,男人们忘记了对妇女的尊重,而妇女们则忘记了温文尔雅、举止端庄。”男男女女几乎变得像动物一样沉溺于色情癖好之中,并给予女孩子们以最大的自由。这位作者还说,“大多数山地部落似乎感到有必要在一年之中的某个特定季节用激发两性交往的办法来促进婚事。”[18]杰普尔的蓬贾人在新年的第一个月有一个节日,届时男女云集一处;连下层人亦可参加节日盛会,男女交欢前后持续一个月,其间可以自由选择对象。尼尔吉里的科塔人,同样也是每年举行一次包含此类纵欲活动的节日盛会。

最为广泛的节日,在北印度叫Holi,Phāg或Phaguā,在德干和西印度叫Shimgā或Hutāshana,在南印度叫Kamanpandikai。这种节日活动一般在二三月间举行,至少持续3天;有些地方甚至持续15天或者更多,而其中的最后3天尤为重要。这类节日一般被称为“爱神节”。纳特萨·萨斯特里说:“这种节日大多数参加者所想象的是,他们崇拜的对象是丘比特,他们的模拟嬉戏是为了爱神Kama。”[19]M.鲁斯洛在描写奥德普尔的印度人进行这类节日庆祝活动时作了如下描述:“Holi节标志着春天的到来,是以女神Holica或Vasanti的名义举行的,她在印度诸神中是体现这个季节的人格化身。狂欢持续好几天,届时各个社会阶层全都处在极度的放纵与混乱之中。这是印度定期的狂欢节。连最受尊敬的人,也不论身份和年龄,全都毫不害羞地参加这个季节所特许的狎昵狂舞……,最为猥亵的模拟像摆设在城镇的各个入口和主要大道上。妇女和儿童拥挤地围着可怕的Holica偶像,并在偶像周围摆上鲜花。首府的大街上到处都呈现出一派有伤风化的景象。”[20]据托德描述,在梅瓦尔的拉杰普特人中,春天最后的几天是奉献给爱神Camdéva的:“当夏天的热风开始刮起来时,花神便垂下她的头,而爱神则回到她的隐居之处去了。”[21]居住在北部平原的雅利安人,其春天约在三四月间,这是一个谈情说爱和欢乐愉快的季节,人们咏唱诗歌加以庆祝;同时,这也是一个经常举行婚礼和宗教庆典的时节。据斯特拉博说,古代波斯人一般都是在春分时节缔结婚姻。他还告诉我们,亚马孙人妇女一年之中有十个月是与男性隔离开的;可是,每年春天一到,她们就前往某个山区,与邻族的男人相会,并在此后的两个月内与他们交媾,为的就是繁衍后代。后来的罗马人,则把四月与爱神联系在一起。据说,有一种流行于北非的阿拉伯历书,同样亦把四月和五月看做是夫妻做爱的最佳月份,其次是在八月。

中世纪一位《圣阿达尔伯特传》的不知名作者和俄罗斯“以利撒修道院”一位生活于16世纪、名叫帕姆菲尔的修道士,都曾谈到某些斯拉夫民族中所盛行的一年一度允许人们尽情放纵的狂欢节。据帕姆菲尔介绍,这样的盛会与《涅斯托尔编年史》里所提到的节日相似,每年定期在诺夫哥罗德州边境的河边举行。在节日盛会里,每个男子都可以带走一个征得本人同意的女子。盛会一般在六月底即圣约翰节前一天举行。他们在未信基督教之前所崇拜的是一位名叫“贾里洛”的神灵,相当于古希腊人的“普里阿普斯”(男性生殖神)。M.沃尔科夫观察到不久以前这些习俗在特维尔地区仍然存在,“该地区在雅里洛节(雅里洛为一男性生殖神),父母们让年轻的姑娘前去参加类似古代斯拉夫人所作的游戏,旨在择偶订婚。”[22]有关这方面的情况,还可以参考M.巴金的记述:卡桑的沃加克人仍然保留着非常古老的习俗,青年人结婚都在每年一个特定的时候,即在收获干草季节之前,约当六月末左右。

正如曼哈特所指出的,欧洲各国过去和现在都有春季和仲夏的节日,并用篝火、音乐和跳舞来庆祝,其间还伴随有谈情说爱和喜结良缘。但是,对于这些节日庆祝活动,是否可以像库利舍尔和后来某些作者所主张的那样,统统作为人们在春季和夏初性欲增长的一个例证,仍然是令人怀疑的,应当考虑到类似的节日同样也在一年当中的其他时候举行。比如,我们听说,古代俄国每年在圣诞节和基督受洗日里也伴随有男女之间大搞两性关系的活动。在其他地方我曾列举过一些事实,表明欧洲以及北非原来庆祝仲夏节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驱除夏至时出来活动的各种恶魔。我敢相信,在其他节气(诸如冬至和春分)里庆祝的节日,也一定具有类似的性质。这类节日的庆祝活动一般不会具有色情特征。青年男女在节日里聚在一起谈情说爱,很容易得到说明,用不着借助古代性交季节理论来作解释。至于俄罗斯节日与男性生殖神“贾里洛”的联系,则可能具有比较重要的意义。

关于节日庆祝活动出现性放纵的情况,在美洲和非洲各处也都有所报导。据弗里克先生说,在博罗罗族印第安人中,一年之内的某个时候,男人们在单身汉公房内举行庆祝会,并把没有父母的女子偷偷带来,留在公房内过夜。H.H.约翰斯顿爵士曾经谈到英属中非“在某些季节里”[23]所出现的以性活动为特征的狂欢。A.J.斯旺先生在尼亚萨湖附近的一些部落中,弗里奇博士在霍屯督人中,H.罗利在卡菲尔人中,都发现有与收获季节相联系的这类狂欢节。H.T.卡曾斯写信告诉我,纳塔尔地区的卡菲尔人中,八九月(南非的春天)出生的孩子,比其他任何月份都多。他把这种状况归因于未婚男女在一定节日里的放荡乱交。另外,西姆斯博士从斯坦利湖写信告诉我,在巴特克人中,九十月(雨季开始时)出生的孩子,比其他时间出生的都多。Ch.E.英厄姆从班扎曼泰卡来信,说他相信在巴刚果人中也有相同的情况。所有这些来信,也和上面所引用的材料一样,都是对于我向分别生活在各地未开化民族之中的朋友们所提问题做出的回答。另外,还有一份来自T.布里奇斯先生的回答,他告诉我,就他所知,居住在火地岛南部的雅甘人,不同月份出生的人数都差不多。

我迄今所引作为有利于说明人类交配期的例证,其价值当然是很不相等的,而其中有些或许还可以省去。我曾参考过一些在节日盛行性放纵的可疑证据,但必须说,尽管在某些场合性放纵似乎成为节日的主要特色,但也不能认为举行节日活动乃是人们性欲增长的时节。这类节日(特别是某些农业节日)可能是为了促进粮食增产而举行的一种巫术仪式,其间在许多场合或多或少地也会伴随有混乱性交行为。关于上述贝西西人的狂欢节,斯基特先生说,其宗旨显然不仅是为了促使粮食增产,而且也是为了祈求其他作物丰收。克鲁克先生认为有理由相信,印度“霍利节”庆典的基本目的,也是为了祈求人畜两旺,五谷丰登。

另外一个引人注意的习俗,是人们通常在一年之内某些特定时间举行订婚或结婚典礼。这一习俗纯粹是出于实际的动机。南美大查科的乔罗蒂人,通常在角豆树荚果成熟季节举行订婚仪式。“当食物供应丰富时,狂饮比赛和其他节庆几乎是连日举行。”[24]苏门答腊岛上占碑的库布人,在一年之中某些能够储存的野生果实收成最多的时候结婚,以便让青年夫妇有足够的食物吃。在马六甲的贝努亚人中,“人们通常在七月和八月结婚,那个时候水果最为丰富。”[25]在摩洛哥,人们一般在秋天结婚,那时正当秋收完毕,粮食满仓。有人告诉我,在非斯南部的艾特瓦兰人中,其他时候一般不结婚。出于同样的原因,许多欧洲民族的农民喜欢在秋天或初冬结婚。东非的瓦沙加人举行婚礼一般是在酿好啤酒的时候,这取决于谷子的收获季节。西非的约鲁巴人,古时是在雨季开始时结婚,“但那个季节食物很少,现在改为薯蓣收获的时候,这时是一个极为欢乐的时刻,又是播种下一茬作物的季节”。[26]西非其他的一些人喜欢在旱季或雨季末期举行婚礼,因为那时有大量的鱼类,而且气候也比较适宜于户外活动和娱乐。人们喜欢利用闲暇时间来举行婚礼。例如,亚利桑那州的霍皮族印第安人,一般在秋天或冬天结婚。在达尔迪斯坦通常在一月和二月结婚,因为“那个时候男人们没有农活,而家里又存有大量的肉类。那加人习俗硬性规定,如果在其他季节结婚要受到重罚。”[27]库基人通常在相同的月份结婚,“因为他们有非常充足的食品,而且也是他们最空闲的时候”。[28]库尔格人的结婚通常“在四月和五月,那时稻田都已干了,也没有多少工作可做”。[29]迷信在这方面也可能起到了一定的作用,比如印度的婆罗门,一年之内只有四个月(即三月、四月、五月和六月)可以结婚,这个时候结婚被认为是吉利的。但是,杜波依斯认为,原来导致他们固定在这几个月结婚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那个时候天气太热,农村的劳动都已暂停;而先前的收获则给他们提供了结婚庆典所必需的东西。在中国,春季和腊月被认为是最佳的结婚时期。然而,绝对不能认为,这样的迷信也是源出于性生活的周期性。

可能有人会说,以上这些说法不太明确而难以令人信服,而有些说法则似乎有夸大之嫌。然而,尽管这些材料存在不少缺陷,我想仍有足够的例证可以表明:人类在一年之中的某个时候(一般是在春天)性欲要求或生殖能力通常会有所增加。这一结论亦可从许多有关不同月份出生人数分布的确切统计资料中得到证实。

在18世纪,沃根廷观察到,瑞典生于同一个月的婴儿要比生于其他月份的为多。自那时以后,在欧洲其他国家也发现有相同的情况。据瓦保斯报导,在撒丁岛、比利时、荷兰和瑞典,每年总有两次人口有规律的增长:第一次大规模增长是在二月或三月,第二次是在九月和十月。索马尼观察到,意大利南部每年人口只有一次增长,但比北部春、秋两次的增长还要多。迈尔和博伊克曼发现,德国每年有两次(二三月和九月)为人口出生高峰。海克拉夫特说,在苏格兰八个最大的城市里,合法婚姻的孩子在四月份出生的多于其他月份。据索马尼介绍,一般地说,瑞典三月份是出生的最高峰,法国和荷兰在二月和三月之间,比利时、西班牙、奥地利和意大利是在二月,希腊则在一月。可见,南欧要早于北欧。不过,第二个出生高峰,越往北越多见。在德国南部,第二个出生高峰低于第一个高峰;但在德国北部,第二个出生高峰一般高于第一个高峰,而在瑞典则明显地高于第一个高峰。

至于非欧洲国家,瓦保斯也观察到,马萨诸塞州的出生率一年同样有两次增长,即在三月和九月。在智利,九月和十月(即初春)出生的小孩,大大地多于其他月份。在古巴,根据芬利博士所编的记录,白人和有色人种都在七月份呈现出特殊高的出生率;另一个高峰则是在十一月和十二月,但不怎么明显。阿拉哈巴德的S.A.希尔先生告诉我们,该省印度人的出生率,在不同的月份有所不同,出生率最低的是六月,最高则在九月和十月。据1888—1892年哥印拜陀地区的出生登记来看,出生率最低的是在二月(6.95%),最高的是在十月(9.62%)和七月(9.15%),在阿尔果德北部,也是最低在二月(5.98%),最高则在八月和七月(分别为10.40%和10.13%),而在卡纳拉南部,十月和九月最低(分别为6.68%和6.74%),七月和六月最高(分别为9.80%和9.69%)。欧洲人和欧亚混血人不包括在内。

出生率的周期性波动无疑是出于各种原因。但我想有充分的理由可以相信,二月和三月的出生高峰(智利为九月),至少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五月和六月(智利为十二月)生殖力有所增长的倾向。这似乎有可能是由于那个时候有比较多的非婚生育。希普先生相信,在古巴春秋两季的怀孕率之比较高,可能也有相似的原因。

如果我们迄今在男人中仍然发现,有人在春天或夏初的性欲要求或生殖能力有所增长,我想我们可以把这看作是我们早期人类或半人类祖先曾经有过交配期的残存现象。我们更有理由认为,在类人猿中是有性交季节的;就远古人类来说,其生存条件与类人猿是相似的,而相似的条件便可能产生相似的结果。我们可以设想,远古人类在这方面也遵从那条支配其他动物交配的法则,他们的生殖活动同样也会受到下一代需要的控制。如果性交发生在春天或夏初,其子女的出生会比大多数哺乳动物为早,这是确实无疑的。但我们必须记住,人类的婴幼期通常较长,关于适合于婴幼儿生存的最佳时间,我们不仅要考虑到婴儿出生后的最初几天或几周,而且一般地要考虑到他们生长的整个早期。除了饮食衣着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因素也会影响到子女的幸福;而要发现所有这些因素,那是很不容易的。我们不能确切地说,为什么獾熊在二月末或三月初产仔,而挪威山区的驯鹿则在四月繁殖;但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即这些季节最适合于有关物种的需要。

相当多的北欧民族之于冬天出现怀孕高峰的原因,一般认为是受社会因素的影响,诸如收获之后的宁静,较好的饮食,圣诞节的娱乐,或结婚率的增多。虽然我不否认可能有社会因素的影响,但对这一解释还是感到有商榷的余地。人们在十二月以前已从田野劳作中恢复过来。沃根廷曾说过,圣诞节娱乐从十二月末一直延续到一月,但对此后十月份的出生人数并没有特别大的影响。至于说到生殖力增长倾向与大量食物供应之间有关联的假设,还应当注意到:在欧洲北部地区,生活条件比较艰苦的五月和六月的怀孕率,要比食物供应比较丰富的九月、十月和十一月的怀孕率高出许多。的确,在瑞典和德国西北各省,九至十一月乃是明显的低怀孕率时期。在纳塔尔省的卡菲尔人中,妇女在十一月和十二月怀孕多于其他月份;虽然,据卡曾斯先生报导,在他们那里以三月至九月的食物为最多。在巴特克人中,怀孕高峰在十二月和一月,然而,据西姆斯博士对我说,食物供应最丰富的时节却是在旱季,即从五月到八月末。最后,有关冬天怀孕最多是由于结婚频率较高的意见,是与许多研究者所得出的如下结论相对立的:结婚率在不同月份的分布不均,对于出生率的分布只有很小的影响,甚至完全没有影响。

关于冬天怀孕率高的原因,我不敢表示任何肯定的意见,但我认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很可能是出于自然选择的结果,尽管这是比较晚近的事。考虑到在欧洲九月是婴儿出生率最高的月份(或者说十二月是怀孕率最高的月份),而且越往北,比率越高;考虑到北欧农业民族在秋季和冬初有许多食物,而到春天又往往感到食物短缺;最后,考虑到冬天的寒冷不致影响婴儿的健康(因为有足够的木柴可作燃料),因此我想,小孩出生于九月份可能是最好养活的时机。事实上,博伊克曼博士也是说,“秋季出生的小孩具有最大的活力,并具有应付婴孩早期各种危险的抵抗力。”[30]在半个多世纪之前,爱德华·史密斯通过对3050个出生一年之内死亡的英国儿童进行分析,发现不同月份出生的婴儿死亡率为:二月出生的少于7%,九月出生的占7%,六月出生的几乎达到11%。换句话说,即五月和十二月怀孕的孩子有最强的生命力,而在九月怀孕的为最低。对于这个十分有趣的事实(在我起初提出我的设想时还不知道这一事实),哈夫洛克·埃利斯博士在作评论时写道:“我们已经看到,五月和十二月一般地说是欧洲怀孕率最高的时期,而九月是怀孕率最低的时期;因此,如果说这种巧合不是偶然现象的话,那么,最强壮的孩子是在人们生殖力最强的时候怀的孕,最弱的孩子是在人们生殖力最弱的时候怀的孕。”[31]这可能是对人们在十二月份性欲增长或更愿受孕的合适解释;同时,这也可以说明:为什么春天和初夏的怀孕高峰,并未作为无用的残余现象而消失,而是一直保存到了今日的文明世界。但是,由于经过认真研究的例证太少,暂时还不能作出任何肯定的结论。

或许,阿拉哈巴德的印度人于九月和十月间(即热季之末和冬季之初)出生率的增长,亦有类似的原因。可能是孩子出生于这两个月,其成活的机会最好,因为到冬天仓廪丰满,某些生活条件也变得有益于健康(尽管九月本身对于健康并不十分有利)。另一方面,希尔先生则把怀孕率的增长归因于大量食物对于人们健康状况的直接影响。但是,正如以上所述,其他国家关于出生率的统计数字,并没有显示出任何这样的影响。

当然,现今人类的生殖力没有任何特殊季节的限制,但这并不妨碍其原始祖先可能有这种限制的假设。当尼科尔森教授责备达尔文主义对此没有指明任何适当的原因时,他却忘记了自然选择乃是阻止一切有害变异的唯一否定原因。人类在文化技术和发明创造上越是进步,就越能获得抗拒外在有害影响的能力,就越能在天气寒冷时不致受冻,在自然界食物匮乏时不致挨饿;简而言之,即越能摆脱季节变化影响——一年当中无论任何时候出生的婴儿,几乎都有健康成长的更大可能性。至于交配时间,往往会偶尔发生变异,并由于生活条件的变化而变异更为频繁,这又直接或间接地引起其他一些变化。所有这些变化都会保持下来并传给后代。同时,我们还满怀兴趣地注意到:出生率的周期性波动(尽管这在每个文明社会相对来说无足轻重),在以农业为主导的国家(如智利),大于以工业为主导的国家(如德国的萨克森);在农村地区大于城镇,在瑞典,18世纪中叶则大于现代。人们越是放弃户外的自然生活,越是过得奢华,生活习惯越是讲究,其性生活的变化就越大,而季节性变化对性生活的影响就越小。

家畜和被圈养的野生动物的性生活也是多种多样的,其变异不仅发生在不同的动物种属之中,而且还涉及圈养下同一种属的每一个动物个体。在狗、山羊、南方国家的驴、被关养的牛群和鹿群当中,雄性一年到头随时(或几乎随时)都能配种繁殖。家猫每年有3次或4次发情期,而野猫只有1次(有人说有两次,但仍有存疑)。雌性野狗每年只在春天有1次发情期,但家狗不仅在春天有1次发情期,而且约在6个月之后的秋天还有1次;不过,仍以头一次最重要。赫尔曼·穆勒博士观察到金丝雀在秋天和冬天产卵。当然,自然选择不能说明这些变化的原因,因为它们是受变异法则支配的。有限制的交配期乃是自然选择强力过程的产物;而这种过程只有在不受圈养或文明影响的情况下才能充分发挥作用。

如果本章所提出的假设有些道理,那就必须承认,假定在原始人中(正如我所确信的那样)已有婚姻存在的话,性本能的持续兴奋,并未在人类婚姻的起源上起到什么作用。

[1]Levick,Antarctic Penguins,p.134 sq.

[2]Brehm,op.cit.ⅲ.480.

[3]Burton,Trips to Gorilla Land,ⅰ.248.

[4]Schoolcraft,Archives of Aboriginal Knowledge,ⅳ.224.

[5]Powers,Tribes of California,p.206.

[6]Miss Czaplioka,My Siberian Year,p.102 sq.

[7]Oldfield,“Aborigines of Australia,”in Trans.Ethn.Soc.N.S.ⅲ.230.

[8]Miklucho-Maclay,“Anthropologische Bemerkungen über die Papuas der Maclay-Küste,”in Natuurkundig Tijdschrift voor Nederlansch Indie,ⅹⅹⅹⅲ.245.

[9]Malinowski,“Natives of Mailu,”in Trans.Roy.Soc.South Australia,ⅹⅹⅹⅸ.562,664.

[10]Foreman,Philippine Islands,p.212.Worcester,Philippine Islands,p.439.

[11]Taintor,Aborigines of Northern Formosa,p.33.

[12]Hirth,“Peninsula of Lei-chou,”in China Review,ⅱ 351.

[13]即王昌龄诗《闺怨》:“闺中少妇不知愁,春日凝妆上翠楼。忽见陌头杨柳色,悔教夫婿觅封侯。”

[14]Annandale and Robinson,Fasciculi Malayenses,ⅰ.6.

[15]Skeat and Blagden,Pagan Races of the Malay Peninsula,ⅱ 70.

[16]Steel,“Kasia Tribe,”in Trans.Ethn.Soc.N.S.ⅶ.309.

[17]Macmillan,“Bhuiyas,”in Calcutta Review,cⅲ.188.

[18]Dalton,Descriptive Ethnology of Bengal,p.300.

[19]Natesa Sastri,Hindu FeastsFastsand Ceremonies,p.44 sqq.

[20]Rousselet,India and its Native Princes,p.173.

[21]Tod,Annals and Antiquities of Rajasthan,ⅰ.495.

[22]Volkov,“Rites et usages nuptiaux en Ukraine,”in L'Anthropologie,ⅱ.166 sq.

[23]Johnston,British Central Africa,p.408 n.1.

[24]Karsten,Indian Dances in the Gran Chaco(S.America),p.30.

[25]Favre,“Account of the Wild Tribes inhabiting the Malayan Peninsula,”in Jour.Indian Archipelago,ⅱ.263.

[26]Dennett,Nigerian Studies,p.165 sq.

[27]Biddulph,Tribes of the Hindoo Koosh,p.78.

[28]Macrae,“Account of the Kookies,”in Asiatick Researches,ⅶ.194.

[29]Richter,Manual of Coorg,p.134.

[30]Beukemann,Ein Beitrag zur Untersuchung über die Vertheilung der Geburten nach Monaten,p.59.

[31]Ellis,op.cit.ⅰ.142 s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