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异性的原始方法(续)
第十六章 吸引异性的原始方法(续)
关于人类着附于身体之上的东西,还有一类需要加以探讨,这就是衣着。人们使用衣着类物品的目的,正如“衣着”一词所示,是要着之于身,或者说,是要遮住身体其中的某一部分。穿着衣物与自我修饰的关系是极为密切的。不但饰物可以附着于衣物之上,而且穿着衣物的目的,除了遮住身体之外,也往往是为了装饰或诱惑。罗伯特·伯顿说过:“最能激起人们色欲的,乃是身上所穿的衣服。”[1]哈夫洛克·埃利斯博士也正确地指出:“假如男女两性都穿一样的衣服,衣服就会失去其最重要的意义,人类也就会失去进行性诱惑的一种主要手段。”[2]的确,在很多情况下,我们根本无法判断附在人们身上的某件物品究竟应当称之为衣服,还是应当称之为饰物。衣服固然很容易演变成为饰物;而另一方面,我们也完全有理由相信,单纯的饰物往往也会演变成衣服。
关于衣服的起源,人们无疑可以追溯到好几个不同的源头。其中最明显的,就是防御风霜寒冷的需要。人类从温暖的故乡来到不太适宜的地方住下之后,就必须把自己同阴冷的天气隔离开来。爱斯基摩人是用皮毛把身体裹起来,火地岛上可怜的土著人是在双肩上或“迎风”的那个肩头上披上一块皮子。但是,人们遮挡身体,还另有所防。在伊斯兰国家,妇女都有戴面纱的习俗,这样做可能是为了防御邪恶目光。在古代阿拉伯,一些模样英俊的男子也用类似的方式防身,特别是在过节和赶集的时候,因为这时尤其容易受到危险目光的瞥视。但是,我们这里感兴趣的问题是:人们最初何以要遮挡住身体中那个最常遮掩的部位,而任其他部位裸露在外?
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可以看到防护的动机。有人曾去过巴西的印第安部落,他们认为,某些部落的人之所以在身上系一条用树韧皮做的带子,就是为了防止阴茎头或性黏膜受到蚊虫叮咬等伤害。此外,对于努卡希瓦人将包皮包扎起来的做法,也有人提出过类似的看法。据了解,在南太平洋的其他一些部落中,人们也害怕将阴茎头暴露在外,但据说这样做是因为害怕中邪。萨默维尔先生曾说过,在新赫布里底群岛的塔纳,“男人的阴茎总是被严严实实地遮挡着,这样做并非出于一种体面意识,而是为了不让‘纳拉克’(即邪魔)看到。这个东西即使被另一个男人看上一眼,也会被认为具有极大的危险。”于是,这些土著人总要在阴茎上裹上好几码长的白布或其他类似材料,又是缠来又是折,直至形成一个长约18英寸或2英尺、直径达2英寸多的圆柱形大包。[3]希恩教授曾指出,生殖器官以其创造生命奇迹的神秘性而成为迷信者敬畏的对象;其实,人们不仅是敬畏,而且,还出于这样的原因,对生殖器官特别加以保护,以防不测。巴利人以及喀麦隆其他一些部落的人认为,邪恶目光对男人的生殖器官极为有害,能使男人阳痿,因此,当地男子在接受医生检查时,总要小心翼翼地挡住生殖器官。除了邪恶目光,还有很多很多的鬼魂会给人们(特别是女人)带来很多很多的危险。此外,旋风和大雨等自然现象还可能使女人怀孕。在僧伽罗人中,女子从不将外阴暴露出来,生怕一旦暴露在外,“一种臆想中的白毛鬼就会同她们发生性关系。”[4]在马六甲的塞芒人中,女人的腰带“被认为可以起到这样两种保护作用,一是可防‘热雨’之害;二是可防‘腰痛’之苦”。[5]在班图族卡维龙多人中,未婚的年轻女子通常都是赤裸的,但在婚后则要穿上衣服。当地人认为,如果一位生过孩子的妇女被男人(哪怕是自己的丈夫)抓住衣服,则是一件很不吉利的事。为此,这个男人必须交出一只羊来。然后,人们把这只羊杀掉,让这位妇女吃了,以解除可将其致死的邪气和厄运。不过,如果“某个女人的衣服是被敌人碰到或撕破的,则不会带来什么灾祸。”[6]
此外,在其他一些民族中,也是只有已婚妇女才穿衣服。其中,有的民族是要求女性一生下头胎之后就穿上衣服,而有的则是要女性在此之后的某些场合穿上衣服。至于未婚女子,则是一丝不挂。有人曾说,出现这种区别的原因,在于做丈夫的都有一种嫉妒之心,而这又被说成是人们之所以穿衣服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这些人提出:在做丈夫的看来,衣服可以对他的财产构成道德和物质的双重保护,以防他人抢占。这种想法虽然不合逻辑,但却是很自然的。而后来,“由于财产观念又延伸至父亲对女儿的权利,同时,对女性贞洁的重视也渐渐提高,因此,这种让女性穿上衣服的动机就不仅针对已婚妇女,而且也延伸至未婚女子。”但是,我们很难相信:一种既冷酷又热切的情感,诸如已婚男子的嫉妒之心,会想出这样一种纯属象征性的保护措施,它对通奸偷情是起不到任何防范作用的。实际上,已婚妇女之着衣,可能是源出于对超自然危险的防范,这种危险常与怀孕和分娩联系在一起,而后,当着衣这一做法被普遍接受之后,又为羞耻之心加诸于人,进而成为已婚的某种标志。在已婚、未婚女子都穿衣服的地方,已婚妇女往往比未婚女子更注重体面。在苏丹的舒利人中,已婚妇女在身前系有一条很窄的穗状带,而未婚女子则只系一些珠状饰物。在新几内亚塔赛地方的土著中,前者穿一种用树叶做成的又大又厚的裙子,下面分成很多草状细条,长可及膝;而后者则只在腰间所系的一根线绳上再系上一条带子。在斐济,女性在身上只系一条用芙蓉树皮做的带子,但婚前系的带子很短;而在生第一个孩子之后,则要系一条很长的带子。在太平洋的其他岛屿上,也有类似的习俗。
还有人提出,人们之所以要把外阴部遮挡住,是因为怕让人嫌恶。哈夫洛克·埃利斯博士就特别指出,该部位与令人恶心的排泄物的出口挨得很近。但是,有些民族只将外阴部稍做遮挡,而将肛门部位暴露在外。埃利斯的解释显然不适用于这种情况。当然,也有挡后不挡前的,但这种情况似乎很少,而且,正如埃利斯本人所指出的,对这种情况可能还有其他的解释。此外,埃利斯博士对隆布罗索和费雷罗的看法也很重视。他们二位提出:蒙昧女性之产生羞耻感的原因,在于她们害怕阴道分泌物的渗出会使男性感到嫌恶,正如这种担心至今仍是某些妓女仅存的羞耻心的一种表现形式。当然,这种担心在某些情况下可导致女性穿上衣服,但在另外一些情况下,也可导致女性用某些姿势加以遮挡。艾尔曼博士就说过,澳大利亚南部的土著女性常以一定的坐卧姿势来避免过多的暴露,特别是当她们处于某种有可能伤害其虚荣心的时候。此外,托坎廷斯也说过,在巴西的蒙德鲁库人中,女性虽然是一丝不挂的,但却很注意避免展现出任何有可能使人认为不雅观的姿势;而且,她们在这方面很有办法,即使处于女性所特有的某种周期时,也能让人看不出来。至于说到男子着衣的起源,圣奥古斯丁曾提出过一种理论,值得在此一提。他说,自从我们最早的祖先堕落之后,“他们在其肢体的活动中就开始变得不知羞耻了。这种新情况的出现使身体的赤裸成为很不体面的事,使他们马上警觉起来,感到很不好意思;……于是,他们把无花果树的叶子缝在一起,当作围裙。”[7]这一解释含有某种心理学上的真实性,即:当赤身裸体使人想到性交并对性羞耻感造成伤害之后,赤身裸体才变得很不体面。因此,人们也就可以推想:穿衣服的目的,是要将最能明显反映性兴奋的肉体标志隐蔽起来。假如说蒙昧人穿的衣服更适于达到这种隐蔽的效果,更能满足人们的这种需要,上面的那种推想就会得到事实的更大支持。可事实并非如此。无论如何,人们常说的那种衣服起源于羞耻感的理论,只有在这样一种情况下才有意义,即赤身裸体不仅把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外阴部的中心,而且还会使人想到性交。而这,正如我们已经了解的那样,正是产生性羞耻感的真正原因。但是,在很多惯常赤身裸体的蒙昧部落中,情况显然不是这样。虽然与性功能有关的羞耻感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的,但也确有很多这样的部落:男女老少已习惯于一丝不挂地走来走去,并没有显示出什么羞耻感;还有这样的部落:人们虽然穿着衣服,但却全然不顾我们所谓“体面”的最基本要求。
据了解,在加利福尼亚半岛北部,土著男女均不穿衣服。据米沃克人自己讲,在他们那里,男女老少从前都是一丝不挂的。莱曼发现,科罗拉多州北部的派尤切人也是这种情况。此外,哥伦布在伊斯帕尼奥拉岛的土著人中,皮萨罗在科卡族印第安人中,洪堡在新安达卢西亚的柴马人中,以及其他一些旅行者在南美洲的其他很多蒙昧人中,也看到了这种情况。在有的印第安部落中,只有男子赤裸着到处走动;而在另外一些部落中,则只有女子是这样。麦肯齐在北美洲北部曾遇上一群土著人,看到其中的男子都穿着不少衣服,还戴有很多饰物,但从他们的衣着上却丝毫看不出他们有性羞耻意识。据说,在火地人中,人们虽然在肩部或背部披有一块皮子以御寒,但身体的其他部位却是裸露的。
在澳大利亚的大多数部落中,男女两性,至少可以说是男性,似乎都不穿什么衣服,只是在天冷时,往肩上或背上披点东西。帕尔默说:“他们就像森林中的动物一样不懂羞耻。”[8]库克看到,塔斯马尼亚岛的土著差不多都是全身赤裸的;其他一些旅行家也有同样的发现,或是看到土著人只穿一点衣服,目的是为了御寒。在太平洋某些岛屿上的很多居民中,在婆罗洲和苏门答腊岛的某些部落中,在暹罗帝国边界上的嘉莱人中,以及在阿萨姆邦的那加人中,男女两性都是全身赤裸的,即使穿着一点东西,也与体面意识毫无关系。而在太平洋的其他很多岛屿上,一般都只有男子才是完全赤裸的。关于新几内亚西南岸的土著人,吉尔写道,“男人们都以裸体为荣,而认为衣服只适于女人穿用”。[9]另一方面,在帝汶岛的某地,以及在安达曼群岛上的一个部落中,则是女子不穿衣服。
在非洲,我们也可以找到这类事例。在中非的俾格米人中,男人和女人往往都光着身子在其森林家园中走来走去,只有在陌生人面前才有所遮挡。南非的布须曼人也是赤身裸体,只是用一块皮子遮在背后。在乌干达保护地中部省讲尼洛特语的一支部落——巴特索人中,人们虽然酷爱各种饰物,但男女两性都不穿衣服。查尔斯·埃利奥特爵士说道,除了沿海一些自命为穆斯林的土著人以及乌干达人之外,“东非的各土著民族全然没有导致欧洲人和亚洲人穿上衣服的那种情感。……大多数土著人似乎都完全处于亚当和夏娃在堕落之前的那种状态,……没有体面这一观念。值得注意的是,即便是或多或少穿些衣服的民族,如瓦坎巴人,对衣着也是很不在意,与我们的礼仪观念格格不入。一般来说,这种赤身裸体的情况只限于男子,但是在卡维龙多湾一带,则男女均是如此。……无论是班图人还是讲尼洛特语的卡维龙多人,都不是文明程度最低的民族。”[10]据哈里·约翰逊爵士说,男性全裸这一情况比较突出的民族有“讲尼洛特语的黑人、异教含米特人(加拉人和巴希马人)、含米特人和尼洛特黑人的混血人种、含米特人和班图人的混血人种,以及少数班图部落。这些部落或是深受邻近的马赛人或加拉人的影响,或是住在中非南部,但仍保持着巴希马人的习俗特点。”[11]男性全身赤裸或穿着甚少的民族还有:巴里人、希卢克人、丁卡人、马赛人、南迪人、瓦塔维塔人、瓦图塔人、瓦沙希人、霍屯督人,以及旧卡拉巴尔的埃菲克人。在马西奥斯人那里,掩藏男性器官被认为不成体统,暴露甚至炫耀则是一种光彩。但是,哈里·约翰逊爵士却从未听说他们对有意做出的下流姿势感到任何不安。此外,据邦蒂耶尔和勒·韦里耶说,在兰塞罗特的古老居民中,男人从不穿衣服;在特纳里夫岛,“居民们赤裸着走来走去,只有很少的人系有羊皮。”[12]在费尔南多波岛的布比人中,在洛安戈和巴隆达的土著中,以及在刚果的某些部落(例如博波托人)中,则是盛行女性全裸。西非的某些地方有这样的习俗:年轻女子在婚前都是赤裸着身体走来走去。在斯威士兰,直至不久前,不用说未婚女子,就是已婚妇女也都往往是一丝不挂的。甚至在讲究规矩的巴干达人中,尽管男子一旦暴露膝以上的任何一处腿部都会受到惩罚,但国王的后妃们却是全身赤裸着出入宫廷。
我们不要以为,那些对赤身裸体并无羞耻感的民族就没有性羞涩感,或者说,其性羞涩感较之穿衣服的民族要少。克尔·克罗斯先生曾指出:“一般来说,在非洲的民族中,羞涩感与着衣成反比关系。”[13]许阿德斯也告诉我们,在火地岛的雅甘人中,人们都习惯于赤身裸体地生活,但他们已经有了一定的羞耻感,“这表现在:他们自己以裸体相对时,言行举止都显得很从容自然;而当外人盯住他们身体的某一部分时,他们则显得侷促不安,面红耳赤,很难为情。”[14]据说,安达曼群岛上的土著人“对自己赤身裸体的状态并不在意,而他们却是生性十分羞怯的人”。[15]帕金森说,在羞涩感方面,新爱尔兰全身赤裸的女孩并不比欧洲穿着入时的大多数女士差。他还说:“在土著人中,赤身裸体本身并不会引起性兴奋。”[16]此言无疑也适用于所有不穿衣服的民族。福斯特曾这样说过:“如果在一个地方,所有人都是赤裸着走来走去,诸如在新荷兰一样,那么,裸体也就成了司空见惯之事,在彼此看来,也就像用衣服严严实实地裹着一样。”[17]17世纪时,波斯的一位历史学家曾对阿萨姆南部山区中的那加人做过一些记载,据他说,“那里的妇女只将自己的乳房遮住。她们的说法是,把四肢遮起来的做法是很可笑的,因为从每个人一出生开始,自己的四肢即可被人看到,而乳房则是后来才发育成熟的,所以应该把它遮起来。”[18]很多旅行家的记载都证明了这样一点:只要对蒙昧人赤身裸体的样子习以为常了,就不会觉得赤身裸体是一种诱惑。莱里曾于16世纪远航巴西,他记述这次航行的见闻时曾说,和赤身裸体的蒙昧人待在一起,并不会挑起人们的情欲;事实证明,蒙昧女人赤裸的身体远没有我们这里的女性的衣服更令人兴奋。斯诺船长在谈到火地人时曾说过:“在我看来,裸露自然之身的本相,并没有遮掩身体或半穿半裸的假羞涩那样有害。我相信:同蛮荒之地不穿衣服的蒙昧人住在一起,较之同某种较高社会的人相处,倒会使人的情感更为纯洁、质朴。”[19]罗利先生在其《非洲探密》一书中说:“当我们对不穿衣服的情景见多不怪之后,有损我们体面感的事也就比在英国时少得多了。”[20]温伍德·里德曾表述过这样一种看法:赤道非洲女子过于暴露的“便装”并不给人以色情之感,世间再也没有像裸体这样天经地义、这样不可能激起情欲的东西了。还有许许多多的旅行家也持有类似的观点。而这些观点也为我们本国艺术家的经验所确认。杜莫里埃就曾说过:“凡是使用裸体模特的画家和雕刻家,都了解这样一个事实:再也没有比裸体更贞洁的了。只有少数心理阴暗的人假装不承认这一点。这些人的‘纯洁’并非正常心态,他们由于对模特盯得过多,已生出一些杂七杂八的念头。而维纳斯本人,在她脱下衣服,走上模特宝座之时,已将她可以用来撩拨男子粗俗激情的所有武器,都留在身后的地上了。”[21]弗拉克斯曼也说过,学生们在走进画院之时,似乎都把自己的情欲同帽子一起挂置一旁了。
另一方面,我们还听说,有的蒙昧人羞于穿衣服,他们把穿衣服看成有失体面的事。古米拉神父曾遇到过这样一件使他大为惊诧的事。他发现,奥里诺科河畔的某些印第安人对于自己赤身裸体的样子并不觉得脸红,相反,当传教士把衣服分给他们(特别是妇女),让他们穿上时,他们竟把衣服扔到了河里,坚持不穿。他们说:“我们就是不穿,穿上衣服会使我们感到羞耻。”[22]洪堡曾对新安达卢西亚的柴马人做过记载。这个部落同大多数蒙昧部落一样,也是住在热带,对穿衣服极为反感。洪堡指出,住在热带的土著人都说,他们羞于穿衣服。如果强迫他们马上穿上衣服的话,他们就会逃往丛林中去。华莱士在巴西穆库拉人的一间屋子里,看到几个女人都是一丝不挂,而且仿佛对此全然不觉。而另一个女人虽有所遮身,此刻“却像文明民族的妇女脱去衣服时一样感到害羞”。[23]
以上这些事实显然使得一般人关于“穿衣乃源于羞耻之心”的说法受到质疑。而如果对蒙昧人经常穿用的衣物做一个考察,我们对那样一种说法也会产生怀疑的。
在加利福尼亚的一支部落温顿人中,时髦的年轻女子都要系一条鹿皮腰带。腰带的下缘被剪成很长的毛边,每一毛边的头上系有一粒磨光的松子,而腰带的上缘和其他部位则饰满了闪光的小贝壳。在加勒比人中,女孩长到10岁或12岁,就要在腰间系上“一条布带,带子下缘拉出很多毛边,毛边上穿有各种颜色的小贝壳。”[24]冯·登·施泰南博士把加勒比、努阿拉瓦克和图皮族妇女穿用的所谓“乌鲁里”(uluri)形容为一种用树木内皮做成的作装饰用的小三角形,刚做好时看上去很俏丽。他还指出,无论是这个漂亮的小三角形,还是特鲁迈人所用的红线,抑或是博罗罗人五颜六色的小旗,“都如同饰物一样,是要吸引人看的,而不是要避开人看的。”[25]据斯潘塞和吉伦说,在澳大利亚中部的部落中,“女子只穿一个很小的围裙,而男子则只系一个遮阴用的穗状物。这个穗状物大小不一,在南部的某些部落中,如在阿兰达人、洛里查人和凯蒂什人中,这种穗状物一般都很小,不足以遮挡阴部。人们还常常在这个穗状物上涂上一种白黏土,尤其是在举行庆祝胜利的舞蹈晚会上有众多男女聚集在一起的时候,为的就是把人们的目光吸引到这个部位上,而其他部落则是想办法把这个部位掩饰起来。这种穗状物往往同一张五先令的纸币一样大小,有的可能还要小一些。”[26]在英属新几内亚的马富卢山民中,男女都普遍系有一条用树皮纤维做的遮阴带。威廉森先生对此写道:“人们看了这种遮阴带,都不禁会产生这样一种想法:如果从遮挡身体的角度来说,这种遮阴带完全可以省却不用,无论对男人或对女人来说都是这样。至于小伙子和未婚女子(包括已长大成人的未婚女子)所用的遮阴带,就更是有名无实了。”[27]在塔希提,库克时代的土著人都把由红黄两色羽毛编成的“马罗”(maro)视为一种很贵重的礼物;女性还认为,在腰间裹上好几圈布“极具装饰性”。据泽曼说,在斐济,女子“除了系一条芙蓉纤维的带子之外,就什么都不穿了。这条带子有6英寸宽,被染成黑、红、黄、白、棕等色。带子系在腰上,给人一种卖弄风情的感觉,使人觉得马上就会滑脱下来。”[28]类似的服饰在太平洋诸岛相当普遍。很多岛上的土著人都只是在身上系一条用椰子纤维或树叶编成的带子,带子下面拉出一些细条,染成艳丽的颜色。这种服饰以鲜明的色彩和动感的带子而显现出一种极为优雅的外形,给人以很美的感觉,但是,却与我们的羞耻观念很不和谐。据切恩说,在雅浦岛,“男人的装束,如果可以称之为装束的话,是极为不整的。他们只贴身穿个‘马罗’,再将一束树皮纤维染红附在上面,以增其色。”[29]在福斯特时代的新喀里多尼亚,土著只是“在腰间和颈上各系一根线绳。”[30]而在其他一些群岛上,男人的装束只是一片树叶或一只贝壳。
在科尔多凡,未婚女子只在腰间系一条拉有毛边的皮带,皮带上往往还要再装饰一些玛瑙。在南迪人中,未婚女子“只是穿一件很小的皮围裙,围裙上饰有珠、穗等物”。[31]据博斯曼说,在贝宁的黑人中,未婚女子只是在腰间系几串珊瑚。在卢昆古,大多数妇女的装束只是一根细绳,绳上穿有一些白色的瓷珠。据巴罗说,霍屯督妇女只在腰间系一小小的围裙,长约七八英寸,但是,她们却把自己最大、最美的装饰品穿在这小小的围裙上。巴罗说:“看来,这些女子是想极力将人们的注意力吸引到其身体的这个部位上。她们在围裙边上系着各式各样的饰物,有金属的大扣子,有宝贝属贝壳,还有各种好看的东西。”[32]这位旅行家在南非还遇到过一些布须曼女子,她们只是在身上系一条用羚羊皮制成的腰带,腰带前边被切成很多条细线。这些细线“既短又稀,根本起不到遮挡的作用;而这些女性,无论年老还是年轻,当她们赤身裸体地站在我们面前时,似乎都不觉得有什么羞涩之感。”[33]
此类事例还有很多,我这里择取的只是其中几个有代表性的。从这些事例来看,人们之所以穿上衣服,仿佛并不是出于羞耻之心,倒像是出于装饰之欲。有些作者也已明确指出了这一点,更有人明确表示,他们穿衣服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起到装饰的作用。德拉埃在谈到圭亚那的某些沿海部落时说,那里的男女大多还是处于赤身裸体的状态,而少数人之所以将阴部遮挡起来,则与其说是出于羞耻之心,不如说是出于对装饰的爱好。西姆森先生在其对厄瓜多尔上纳波地区印第安人的描述中写道:“对所有蒙昧部落的人来说,衣服仅仅是一种装饰。只有那些常与文明人交往的印第安人,在赤身裸体的时候,才开始表现出某种羞耻感。”[34]冯·登·施泰南博士也曾说过,巴西中部的巴凯里人“把我们穿的衣服当作一种贵重的装饰品,因而对我们很是嫉妒。”[35]据艾尔曼博士说,澳大利亚南部土著人的遮阴布与其说是衣物,不如说是装饰。福斯特在谈及马利科洛的土著人时曾说:“不知那里的女人所穿的那一点点衣服,究竟是源于羞耻之心,还是源于爱美之心。”在谈及塔纳的男人时,他又说:“他们都在腰间系着一根细绳,绳子下面系有生姜的叶子,其系叶子的方式和目的都与马利科洛的土著人一样。那里的男孩子一长到6岁,大人就会给他们这些叶子,让他们系上。这似乎证实了我就马利科洛人所说的话,即:他们使用这种东西遮身,似乎并非出于体面的考虑。这种遮身饰物的样子与体面的要求恰恰相反,这使我们觉得,我们从每个塔纳土著或马利科洛土著身上,可以活生生地看到守护古人田园的可怕保护神。”[36]帕金森把阿德默勒尔蒂群岛上的土著所用的贝壳视为一种饰物。对于非洲某些地方的土著遮阴用的各种小物件,如用线绳编的小套、贝壳或蚕茧等,有人也是这样来看的。巴罗在谈及霍屯督男子极为简单的衣着时曾说:“如果说他们着衣的真正目的是为了体面的话,那么,这个目的似乎远未达到,因为再也没有比把这样简单的东西用于此处更为不雅观的事了。”[37]据胡特尔说,在喀麦隆的巴利地区,土著人无论穿什么东西,都不外乎这样两个目的:一是装饰,一是护身。如果不为这两个目的话,也就不再需要穿什么东西了。例如,当人们在地里干活儿时,或是在河里洗澡时,男男女女就都是赤身裸体的,而且不觉得这样做有什么不体面。这时,如果有人给他们一块布,让他们把阴部遮住,他们就简直不会理解这是什么意思。而据胡特尔说,这些土著人并不是低等的蒙昧人,而是比较文明、较有智慧的民族。据哈里·约翰斯顿爵士说,南迪人对赤身裸体很不在乎,“他们穿衣服仅仅是为了保暖,或是为了装饰,而不是为了体面。”[38]他在另一本题为《刚果河》的书中写道:“人们穿衣服首先是为了装饰,而不是出于体面。人们一开始是用些东西来装饰阴部,后来,当开始萌生出羞耻感之后,才用东西来遮蔽阴部。”[39]
某种东西,刚一发明时可能是一种用意,到后来则可能具有另一种用意。因此,我们也可以推想:今天把衣服看作装饰的蒙昧人,可能当初并不是这样看的。但是,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人们最初之所以用东西遮住阴部,主要还是出于性诱惑的缘故。如果说人们在身体的其他部位戴些饰物是为了刺激异性激情的话,那么,他们在性中心区戴些东西,不更可能是出于这一用意吗?裸体被人们见惯了,就不会使人兴奋了,而遮饰物或半遮饰物则不是这样。蒙田曾问道:“波皮亚发明面罩是为了把自己美丽的容貌遮住,但为什么却会使爱她的人觉得她更美了呢?为什么人们要把情欲的主要关注点层层遮住呢?”[40]对此,维雷做出了回答,这就是“看到的越少,想像得就越多。”[41]因此,当沃德先生问刚果土著人酋长那里的女人为什么不穿衣服时,他回答道:“越是遮掩,人们就越想探个究竟。”[42]吉大港山区的准塔人中,有这样一个传说,这里不妨一提。“从前,这里的男人曾对女人失去了爱欲,而是搞些歪门邪道的丑事。王后听说后,知道这样下去是不得了的,很是不安。于是,她劝说国王发布了一道严厉的命令,让所有女人从今以后都要穿上一个围裙,此外还规定所有男性必得文身。这样,一方面给男人毁了容;另一方面,又给女人的美貌增加了刺激,结果,男人又回到妻子身边去了。”[43]我们不难想像:在一个不穿衣服的蒙昧部落中,如果有人(无论是男是女)在身上系上一条色彩鲜艳的带子,几根艳丽的羽毛,一条穿有珠子的线绳,一束树叶,一个闪闪发光的贝壳,那么,这只会吸引人们的注意力,起到诱惑的作用。在很多赤身裸体的民族中,人们只在某些场合穿戴一些遮饰物。这就表明:这种遮饰物只是被用来作为性吸引的一种手段。这一事实对于证明我们的论点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我们在前面已经注意到,跳舞和节庆活动在蒙昧部落的爱情生活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青年男女在这些场合总是力图通过涂抹身体和进行修饰,来取悦于对方。同样,在裸体部落中,也有这样的习俗。在塔斯马尼亚人中,跳舞的“目的就是刺激男人的激情,这一点是他们自己说的”。一到跳舞时,女人们就要系上一些树叶或几片羽毛;舞会一完,则立即摘去。[44]据说,澳大利亚土著人在举办舞会时,女人也要系上一些遮饰物。在澳大利亚的佩古洛布拉人中,人们一般都是赤身裸体地走来走去的。但是,在节庆活动中,女人则要在腰间系上一条带子。普图马尤地区的维托托印第安人在举办舞会之前,要在全身上下涂上各种颜色,并佩戴羽毛饰物和项链。少数几个有衣服的人一般在这时也要把衣服穿上。惠芬先生在谈及亚马孙西北部的维托托人和博罗人时曾说:“如果说印第安人在平日里不把穿衣服当成回事的话,节日或跳舞时就不同了,人们为此一定要精心准备穿用的东西。”惠芬先生还说:“在他们那里,饰物要比衣服还重要。事实上,饰物就是他们的衣服。”[45]华莱士在谈到沃佩人时写道:“女人在跳舞时都要穿一个小小的围裙,是用小珠子穿起来做成的,编得很好看。这种围裙虽然只有6英寸见方,但平时是从不穿的,而舞会一完,又会立即脱掉。”除此之外,她们也要在身上涂上颜色。[46]塔希提岛的阿里奥人也是这种情况。他们本是以放荡的生活、色情的舞蹈和手势而闻名的,但他们有时,诸如在公共场合,也系一种用铁树的黄叶做成的腰带,这种腰带在外形上很像秘鲁人以及南美其他部落的羽毛腰带。卡萨利斯在谈到南非的巴苏陀人时曾说,已到结婚年龄的女子“经常沉溺于跳那些怪异的舞蹈,而每当这时,她们就系上一种围腰,这围腰是用芦苇编成的,样式很巧。”[47]
我们知道,在有些民族中,只有已婚妇女才穿衣服,而未婚女子则是赤裸着身体走来走去。但也有些民族正好相反:女子在结婚前要遮饰身体,而结婚之后则要脱去衣服。这种做法似乎类似于女子婚后要摘下饰物、剪掉头发的那种习俗。巴特发现,非洲腹地的很多未开化部落都有婚后不再穿衣的情况。在澳大利亚的很多地方,年轻女子都在腰上穿有一种围裙,是由腰带下面悬着的一根根带子构成的。但是,当她们结婚后,或是生孩子后,就不再穿了。巴林顿就曾说过,在新南威尔士植物湾一带的土著人中,“少女们都穿有一种小围裙。围裙是用负鼠或袋鼠的皮做成的,切成一条条带子,从腰间垂下,有几英寸长。但是,到长大结婚后,就不再穿了。”[48]据麦吉利夫雷讲,在托雷斯海峡的很多部落中,妇女们都穿一种用树叶做的短裙,裙子的上端结为一条腰带。编这样的东西是很费工的,但编好后“主要是给年轻女子穿用,而且,主要是在参加舞会时才穿”。不过,在这种裙子里面,通常还穿有另一种遮饰物。[49]在巴西的图皮部落中,女孩子一长到可以结婚的时候,“人们就在她的腰上和两个手臂上系上几道细绳。系上这种细绳,就表示自己是处女。谁若不是处女还系有这细绳,人们就会吓唬她说,邪魔会把她带走的。……人们发明这种做法,不会是出于让女子在婚前保持贞洁这样一种意图,因为这种线绳也有断了的时候,而人们对此并不害怕,再说,当地人也不把失贞看成一回事。”[50]在蒙昧部落中,男女儿童在青春期之前赤身裸体的情况甚为普遍,而且,那里的气候也都允许这样做。当他们开始穿上衣物的时候,也正是开始戴各种饰物的时候。而这样做,除了想使自己能够迷人之外,可能还有别的一些原因。[51]洛曼曾讲过这样一个有趣的情况:在萨利拉人中,只有妓女才穿衣服;而据说她们之所以穿衣服,是想以遮遮掩掩来吸引异性。
同使用饰物的情况一样,在蒙昧部落中,对衣服的使用据说也是在男性中比在女性中更普遍。魏茨教授就此说道:“假如衣服是源于人们的羞耻之心的话,那么,应当说女性比男性更离不开衣服,但情况却不是这样。”[52]据洪堡说,在美洲的加勒比人中,男子在穿着上往往比女子更显得体面。据说,上阿萨姆地区的那加人也是这样。巴特还特别提到非洲的蒙昧部落。他说:“我发现,很多蒙昧部落都认为,男人比女人更需要穿衣服,尽管这种衣服可能很简陋,遮不住身体。”[53]这种情况在世界各地的蒙昧部落中是否普遍,是很令人怀疑的。但是不管怎么说,我们不能因女性的赤身裸体而指责男性自私。蒙昧部落中的夏娃同样也是可以折树叶为衣的。
最后,我们还应注意到这样一点:蒙昧部落的男男女女对阴部加以照顾或加以突出的方式,并不只是穿衣遮身这样一种。在太平洋的很多群岛上,人们都要在阴部做文身。有的地方,这一部位的文身做得又繁又密,使人从远处看去,以为是穿了衣服。有人曾根据这类情况提出,在没有衣服的条件下,文身满足了人们追求体面的要求。但是,文身的主要目的却不在此。瑞德尔在谈到当地的特宁伯人和帝汶劳特人时还说,青年男女常常根据规定,剃去阴毛,这样做不是为别的,只是为了让异性更清楚地看见。
男女两性的性器官之所以要经受某种切割术的处置,其目的往往是为了使它能对异性更具吸引力。有人曾明确指出,在婆罗洲达雅克人中,以及其他一些民族中所流行的一种阴茎穿孔术(术后还要在孔中嵌以合适的饰物),就属于这种情况。它的目的在于增强女性的性欲,因此受到女性的高度赞赏。那些多次接受过这类手术并能在阴茎上嵌有多种饰物的男子,尤其为女性所追求。另一方面,还有一种不大容易被看到的切割形式,如澳大利亚的“下切术”即是一例。这种切割术一般是在青春期进行,具体做法是将尿道下壁切开,使其自下而上完全裂开。这道裂口有时可直达阴囊处,有时则仅达半程。人们对这种切割形式曾提出很多解释。关于它的意图,最常见的一种解释是:为了减少受孕机会,以限制人口增长。但是,关于这种做法的起源,人们则无法确知。马修先生根据笔者的一种看法,曾提出这样一种观点:这种切割术的目的在于修饰,在于突出阳刚之气。马修先生为了证明其观点,曾援引了他人的一段记述,说的是在澳大利亚中部,每当举行“下切”仪式时,都有一些已做过一两次“下切”手术的年轻男子自愿站出来,让施术者把自己的切口延伸到尽头。这说明延伸切口是一件引以自豪的事。一个青年男子,只有经历了这一手术,并成为“库尔皮”(kulpi)之后,才被人看成一个“完完全全的男子汉”。在迪埃里人中,只有“库尔皮”才享有在女人面前展现裸体的特权。马修先生还说,在实行“下切术”的地方,女人也都必须做“内切术”,即将阴道口强行割破并拉长。马修认为,“内切术”是由男子实行“下切术”所连带产生的一种结果。事实上,正如罗思博士所指出的,女性“内切术”只通行于男性实行“内切术”(即“下切术”)的地区,这二者同属婚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不过,他又说,男性“内切术”可能是因女性“内切术”所导致的。他说:“将女性的会阴部割破,最初可能是为了男性的方便,后来,对女性的这种切割处置就渐渐用以表示女性在房事之乐方面的适应、能力或经验。而根据某种拟态原则,男性身上也被加以某种相似的标志,用以表示男性方面也具有相应的适应性。”[54]即使从这一理论来看,男性“下切术”和女性“内切术”,最终都是源于异性的偏爱。这种偏爱先是某一性别对另一性别实行这种切割术的偏爱,而后,另一性别也对这一性别的切割术产生了偏爱。在加罗林群岛的波纳佩岛,男子一达到婚龄,即要接受半阉割术。据芬什博士说,这样做有两个原因,一是为避免患睾丸炎;二是由于当地女子认为,男子经受这种处置之后才更英俊、更动人。这种习俗也盛行于汤加群岛的纽塔布塔布岛。
在对性器官的各种切割处置中,实行最广泛的就是包皮环切术了。实行这一做法的有:信奉伊斯兰教的所有民族,居住在非洲西海岸的大多数部落,卡菲尔人,东非地区的几乎所有民族,信仰基督教的阿比西尼亚人、博戈人、科普特人,马达加斯加的诸多部落,黑非洲腹地的部落,以及芒贝图人和阿卡人。在澳大利亚、美拉尼西亚的诸多海岛、印度群岛以及波利尼西亚,包皮环切术的实施也很普遍。此外,这种做法在美洲的一些地方,如在尤卡坦半岛和奥里诺科河流域,以及巴西里奥布朗库地区的某些部落中,也可以见到。除了犹太人、穆斯林、阿比西尼亚人以及另外几个民族之外,包皮环切术都是在男孩子长到成年时才实施的。实行这种做法的民族,都把这看作是结婚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在这些民族中,“没切过的”是个很不好的字眼,女子往往不愿与这样的男子性交。
关于这一习俗,人们已提出各种不同的解释。很多人相信的一种说法是:这种做法是出于卫生的考虑。但是,正如安德烈所指出的,实行包皮环切的民族和不实行环切的民族,长期毗邻而居,而他们在身体状况上却没有什么差别。斯图特则说过,在澳大利亚,“人们会在两个实行这种习俗的部落之间,遇到一个不实行这种习俗的部落。”[55]而且,正如斯宾塞所说,包皮环切术并不存在于世界上最讲究干净的民族中,而是普遍实行于最不讲究干净的民族。例如,在赫雷罗人和贝专纳人中,男孩子都要做包皮环切,而据说这两个民族的卫生习惯都极差。看来,包皮环切术似乎同人们对性“不洁”的迷信恐惧更有关系。帕塞尔先生曾经说过,在澳大利亚实行包皮环切术的部落中,“无论是男人,女人,还是已做过包皮环切的年轻人,都不从本部落未经历此种仪式的男孩那里拿取食物。如果不实行包皮环切的部落有人来访,这里的人则不愿在他在场时吃东西,因为人们认为他不干净。”[56]同样,在斐济,未做过包皮环切的年轻人被认为是不干净的,因此不能给酋长送食物。在奴隶海岸讲约鲁巴语的各民族中,人们把包皮环切术称为“救命之术”。穆斯林认为包皮环切术具有一种“净化”作用:经过这一割,“男孩子就变干净了,能举行宗教仪式了,能进入清真寺做祷告了。”[57]
就我看来,在对包皮环切这一做法所作的各种解释中,最令人满意的一种说法是:做了包皮环切术,男孩子就立即具备了性成熟的外观,成为大人了;或者说,获得这种外观之后,就可以生儿育女了。这时,长大待嫁的姑娘也就没有理由不嫁他了。由此看来,我们也可以把包皮环切术视为吸引异性的一种手段,不论是有意而为,还是无意而为。
在新赫布里底群岛的塔纳岛,人们切割包皮的方法是左右各留一翼,由此在下端形成两个小团。人们认为,“切口越大,就越能使男孩成为一个大男人。”[58]冯·登·施泰南博士说,巴西人是将包皮拉长并系上,这种做法与环切术的效果相同,因此可能也是出于同样的动机,虽然他认为这种做法也可起到防止蚊虫叮咬的作用。在帕温瓦印第安人中,未婚男子特别爱做这种切割术。
在非洲的很多民族中,以及在马来群岛和南美的某些部落中,女孩子也要经受一种环切术,而这种环切术同样也被视为婚前必不可少的一项准备工作。还有一些民族,他们有另一种风俗,不是割去阴蒂和小阴唇,而是使其扩长,常常扩得很长。这种非正常状态甚至被认为是超常的美。关于本地的波纳佩人,芬什这样写道:扩长和悬挂内阴唇,对于女孩和妇女来说,是一种独特的诱因。这种习俗也存在于其他民族,如霍屯督人中。一位德国传教士在谈到德兰士瓦北部巴文达人的这一做法时曾说,这在女子的婚事中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年轻男子在交付聘礼之前,总要先设法核实他就此事所了解的信息的准确性。据说,“阴唇越突出,就越让人喜欢。”[59]
在裸体部落中,女性所展示的某些姿态或许也可被视为与性中心直接有关的吸引异性的方法。例如,女性坐在地上的某些姿势,就被视为羞涩的标志。而做出这些姿势的目的,则无疑是要将某些被人看到后会引起不快的东西隐藏起来。但同时,这些姿势也隐含着对某些事实的意识,而这种意识的展示,则很难说是反映了一种尚未冲淡的羞涩。掩饰与诱惑之间有一种很密切的关系,而卖弄风情也与羞涩十分接近。斯特林在谈到澳大利亚的某些土著人时曾说:“人们几乎总可以发现,营地中的女性,特别是年轻女性,在被人看到自己一丝不挂的裸体时,总会以各种姿态展示出一种明显的羞涩感,如果说这可以被看作她们对自己的裸体状态已有所意识的话。”[60]艾尔曼博士说,在很多土著人中,除了脸部之外,男女青年对自己的身体最感自豪的部位就是阴部了。
M.雷纳克表示,很难相信进化过程会把某种情感变成截然相反的东西,例如会使羞涩感产生于某种“露阴癖”。很多读者也可能持有他的这种怀疑之见。有人可能会问:既然人们最初是把衣服用作一种诱惑,后来又何以会从体面出发,要求大家都得穿上衣服呢?毫无疑问,正如人人都知道的那样,羞耻之感是与穿衣遮体密切联系在一起的。那些住在温暖气候中的民族,尽管穿得很少很少,但如果让他们一丝不挂的话,他们也会感到极为害羞的。在安达曼群岛南部的部落中,女性都很害羞,即使在同性人面前,她们也不会脱去其用树叶做的围裙。斐济人“虽然几乎都是裸体的,但却有很强的羞耻感,认为将身体裸露出来是极不体面的。不论是男是女,一旦被人看到没穿‘马罗’(maro)或‘利库’(Iiku),就可能会被处死。”[61]在帛琉群岛的岛民中,如有男子擅入妇女洗澡之处,这些妇女就享有不受限制的特权,或打或罚,任由其便,还可以在现场将这男子打死。在有些澳大利亚部落里,女性穿衣不多,而这些女性洗澡时,都要避开人们的视线。在努卡希瓦人中,女性虽然只穿很少一点衣服,但却是衣不离身,就连最轻佻的女人也不会答应把这衣服脱掉;至于男人,虽然只在包皮上系一线绳,但一旦线绳脱落,则极感羞涩。据莫斯利说,在阿德默勒尔蒂群岛,人们在换遮身用的贝壳时,总要匆匆忙忙地把阴部挡住。他们显然觉得,露出阴部是“很不体面或很不合宗教之规”的事。[62]但是,这类事例并不一定就说明:我们今天出于体面的需要而穿的衣服,在最初也是出于同样的目的而被人们所采用。我们从其他角度也可以很容易地解释这些事例。
福斯特曾正确地指出:“羞涩意识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时期可有不同的表现。”[63]在阿拉斯加的法兰西港,妇女在嘴的下唇上都插有一种饰物,突出于嘴唇有两三英寸长。拉比鲁兹在谈到这一习俗时说:“我们有时劝她们把这一饰物抽出来,她们虽同意了,但却很不情愿,她们所表现出的那种难为情的样子,就跟欧洲的女性露出自己的胸部时一样。”[64]洪堡也曾说过:“亚洲某些地方的女性连手指尖都不得露出,而加勒比地区的印第安女子只要系上一条两英寸宽的带子,就认为自己已经远不是赤身裸体了,其实,只要在皮肤上涂上一层颜色,就连这条带子都不是非系不可的。如果从家里出来时,没有涂上这种颜色,则是有违加勒比人体面之规的大事。”[65]在汤加,一个男人如果没有做过文身,则被视为很不体面。而一个总是戴着面纱的穆斯林妇女,如果不戴面纱,则会显得满面羞红。在中非的图博里人中,女人只在腰间系一条很窄的带子,带子下面系着一束嫩枝,垂在身后。假如这嫩枝掉下来了,女性就会感到特别难为情。苏门答腊和西里伯斯的土著人总是小心翼翼地遮掩着膝盖;如将膝盖露出,则被视为极不雅观的事。在中国,女性必须将双脚紧紧裹起来,不得让除丈夫之外的任何男人看到;即使说话时谈到女人的脚,也是很不文雅的,而在正统的绘画作品中,女人的脚总是被衣裙遮着的。
以上这些事例足以说明:人们的羞涩感往往是因俗而异的,具有很大的相对性。如果一个地方有文身或用颜色涂身的习俗,那么,谁要是不文身或不涂身,就会感到很难为情。如果某个地方的女性都有戴面纱的习惯,那么,人们就觉得每一个正经的女人都必须戴面纱。如果某个地方的人出于这样那样的因由把脚、膝盖或指尖遮了起来,那么,他们的羞涩感就使他们一定不能把遮着的地方暴露出来。从这些事例来看,谁也不会怀疑:是穿衣导致了羞涩感,而不是羞涩感导致了穿衣。否则,难道我们应该相信我们今天之所以穿鞋,其最初的原因就在于我们光脚走路会感到难为情吗?诚如贝恩所说,羞涩感“可被解释为一种害怕,怕被别人责怪,怕被别人觉得不好。”[66]习俗是一个暴君,它用谴责、羞辱、蔑视等方式,对违反习俗规则的人进行威胁。无论某一习俗的基础是什么,也无论这一基础是怎样的无足轻重,人们总是会对明显违反这一做法的人加以反对或嘲弄,其原因很简单:这种做法是不合常规的。巴隆达族的年轻女性对自己衣不遮体的样子毫无知觉,可是她们一看到利文斯通手下人裸露的后背,就会笑弯了腰。利文斯通说:“使我手下的人感到恼火的是,这些年轻女性一看到他们的后背,就忍不住大笑,因为巴隆达族的男子不是这个样子。他们在腰间系有一根带子,前后各系有一块皮子。”[67]风俗习惯在其演进过程中还可能渐渐同宗教联系在一起,因而较之过去更对人的行为具有约束力。据说,在斐济,有这样一位酋长,同他的所有同胞一样,他也只在臀部系有一小块布,当地称之为“马希”(masi)。但是,当他听说新喀里多尼亚的居民都不穿衣服而且还崇拜某些偶像时,他轻蔑地惊呼道:“不穿马希,还装着信神!”[68]佩舍尔也说过:“假如费尔干纳地区一位虔诚的穆斯林出席我们的舞会,看到女人们裸露的肩膀,看到男男女女半搂半抱的情景,他就会对安拉长期忍受的痛苦默默地感到惊愕。安拉不久前刚把火和硫磺倒在这罪恶和不知羞耻的一代男女身上。”[69]
如同身体的其他部位一样,如果人的外阴部通常都是遮蔽着的话,那么,假若有谁违反了习俗的这一规则,将它暴露在外,就会引起人们的一种羞耻感。但是,这还不足以解释人们对这种暴露所感到的羞耻。人们的性羞涩导致人们要将性功能掩饰起来,而当人们看到身体中使人立即想到这种功能的那个部位时,就会触及这种性羞涩。当然,如果人们对裸体见得习以为常了,一般就不是这种情况了。但如果人们对裸体不是习以为常的话,就另当别论。这一解释似乎与衣服最初乃是一种诱惑物的说法有些矛盾。如果说,性羞涩感使人们禁止暴露身体中通常遮掩的那个部位,因为该部位与性功能有关,那么,当有人在原来裸露的那个部位穿上诱惑性的衣物时,人们为什么不以同样的理由对此加以禁止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在于:性羞涩感对于含蓄的引诱和粗俗、公开的挑逗是加以区别的。前者是使人愉悦的,因而不使人觉得害羞;而后者是令人厌恶的,因而被视为可耻。但是,什么是羞涩感所允许的,什么是它不允许的,这两者之间并没有一条一成不变的、规定得清清楚楚的界限。正如我们已经了解的那样,世界上既有一些裸体的蒙昧人羞于穿上衣服,也有一些穿有衣服的蒙昧人对于赤身裸体并不感到害羞。一切都要看人们对什么感到震惊,对什么不感到震惊。M.雷纳克曾说,导致人们避免赤身裸体的羞涩感与导致人们把衣服作为吸引异性的一种手段的那种情感是截然相反的。而从我们上面的分析来看,这种说法并不对。避免令人不快与尽量让人喜欢,这两者并不是格格不入的。
我们在本章及前一章中所谈的观点,似乎与现代人类学的明显倾向相左。他们在研究蒙昧人的习俗时,总是倾向于寻找其迷信观念,以作为这些习俗的根源。应当说明的是,我对这种倾向是很赞同的。我在摩洛哥所做的研究工作使我相信,很多习俗的根源,都在于人们对巫术的信奉。而我们以前研究习俗时,从来不曾追溯这方面的原因。而且,我也不怀疑,在我们刚刚讨论的这些做法的起源问题上,迷信观念所起的作用,要比我们现在所了解的更大。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性冲动要比迷信观念更为原始。因此,我们没有权利在没有直接根据的情况下,就假定:今天被我们看作性刺激的东西,最初则有另外一番用意。即便我们现在了解到确有这种情况,它从一开始也仍具有性刺激的作用。人们在身上佩带的东西,既可以是一种咒符,同时也可以是一种饰物。而蒙昧部落的女性所穿的围裙,也可以兼有遮羞和增加魅力的双重意图。
有人争辩说:蒙昧部落的女子是不会想方设法地打扮自己以赢得异性青睐的,除非她们享有很大的择偶自由,而蒙昧部落中一般是没有这种自由的;由此看来,那些被解释为以吸引异性为目的的习俗,必定另有一番用意。但是,这些说法都有问题。尽管男子可以强行占有他们所喜欢的女子,但他们并不是对女人的情感漠然处之,也不会对女人给他们留下的印象无动于衷。再者,有的地方虽然不让女子选择自己的丈夫,但女子却可以选择自己的情人。有的地方虽然在婚事上不征求女子本人的意见,但女子仍可以通过这样那样的方式影响婚事的进程,甚至在父母违背自己意愿时,还可以想方设法解除父母强行包办的婚姻。事实上,蒙昧部落的女子往往享有很大的择偶自由。我们有理由设想,在更为原始的条件下,女子的择偶自由要比在较高的文化阶段上更大一些。我们将在以后的一章中讨论这个问题。
[1]Burton,Anatomy of Melancholy,ⅲ.p.524.
[2]Ellis,Psychology of Sex,(vol.ⅳ)Sexual Selection in Man,p.209.
[3]Sommerville,“Ethnological Notes on New Hebrides,”in Jour.Anthr.Inst.ⅹⅹⅲ.368.
[4]Ellis,op.cit.vol.ⅰ.Evolution of Modesty,& c.,pp.15,56.
[5]Annandale and Robinson,Fasciculi Malayenses,ⅰ.12.
[6]Hobley,Eastern Uganda,p.21.
[7]St.Augustine,De civitate Dei,ⅹⅳ.17.
[8]Palmer,“Notes on some Australian Tribes,”in Jour.Anthr.Inst.ⅹⅲ.281 note.
[9]Gill,Life in the Southern Isles,p.230.
[10]Eliot,East Africa Protectorate,p.93 sq.
[11]Johnson,Uganda Protectorate,pp.767,769.
[12]Bontier and Le Verrier,The Canarian,pp.138,139,ⅹⅹⅹⅴ.
[13]Cross,“Notes on the Country lying between Lakes Nyassa and Tanganyika,”in Proceed.Roy.Geograph.Soc.N.S.ⅹⅲ.88.
[14]Hyades and Deniker,Mission scientifique du Cap Horn,ⅶ.239.
[15]KIoss,In the Andamans and Nicobars,p.188.
[16]Parkinson,“Note on the Asaba People(Ibos)of the Niger”;in Jour Anthr Inst.vol ⅹⅹⅹⅵ,p.271.
[17]Forster,A Voyage round the World,ⅱ.383.
[18]Blochmann,in Jour Asiatic Soc.Bengal,vol.ⅹlⅰ.pt.ⅰ.84.
[19]Snow,A Two Years'Cruise off Tierra del Fuego,ⅱ.51.
[20]Rowley,Africa Unveiled,p.146.
[21]Du Maurier,Trilby,ⅰ.146.
[22]Gumilla,Elorinoco ilustrado,ⅲ.137.
[23]Wallace,Travels on the Amazon and Rio Negro,p.357.
[24]Heriot,Travels through the Canadas,p.306 sq.
[25]von den Steinen,Durch Central-Brasilien,p.193 sqq.
[26]Spencer and Gillen,Northern Tribes of Central Australia,p.683 sq.
[27]Williamson,Mafulu Mountain People of British New Guinea,p.26 sq.
[28]Seemann,Viti,p.168.
[29]Cheyne,Description of Islands in the Western Pacific Ocean,p.144.
[30]Forster,op.cit.ⅱ.383.
[31]Johnson,Uganda Protectorate,p.863 sq.
[32]Barrow,An Account of Travels into the Interior of Southern Africa,in the Years 1797 and 1798,ⅰ.155.
[33]Ibid,ⅰ.276 sq.
[34]Simson,Travels in the Wilds of Ecuador,p.158.
[35]von den Steinen,op.cit.p.190.
[36]Forster,op.cit.ⅱ.230,276 sq.
[37]Barrow,op.cit.ⅰ.154.
[38]Johnston,Uganda Protectorate,p.862 sq.
[39]Johnston,River Congo,p.418.
[40]Montaigne,Essays,book—ⅱ.ch 15,vol.ⅱ.331.
[41]Virey,De la femme sous ses rapports physiologique,moral et littéraire,p.300.
[42]Ward,Voice from the Congo,p.258.
[43]Lewin,Wild Races of South-Eastern India,p.116 sq.
[44]Bonwick,Daily Life and Origin of the Tasmanians,pp.27,28.
[45]Whiffen,The North-West Amazons,pp.75,79.
[46]Wallace,Travels on the Amazon,pp.493,281.
[47]Casalis,Basutos,p.269.
[48]Barrington,History of New South Wales,p.23 sq.
[49]Macgillivray,Narrative of the Voyage of H.M.S.ⅱ.19 sq.
[50]Southey,History of Brazil,ⅰ.240 sq.
[51]卡斯滕博士认为,图皮人的这种线绳是一种巫术用品。当一个女子在进入成年这一人生的关键时期,人们就给她系上这种线绳,目的是为了给她驱邪。
[52]Waitz,Introduction to Anthropology,p.300.
[53]Barth,Reisen,ⅱ.473.
[54]Roth,Ethnological Studies among the North-West-Central Queensland Aborigines,p.179 sq.
[55]Sturt,Narrative of an Expedition into Central Australia,ⅱ.140.
[56]Purcell,“Rites and Customs of Australian Aborigines,”in Verhandl.Berliner Gesellsch.Anthrop.1893,p.287.
[57]Ploss-Renz,Das Kind,ⅱ.147.
[58]Gray,“Some Notes on the Tannese,”in Report of the Fourth Meeting of the Australian Associ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science,held at Hobari,in 1902,p.659.
[59]Wessmann,“Reife-Unsitten bei den Bawenda in Nord-Transvaal,”in Verhandl.Berliner Gesellsch.Anthrop.1896.p.363.
[60]Stirling,in Report on the Word of the Expedition to Central Australia,pt.ⅳ.p.36 sq.
[61]Wilkes,Narrative of the United States Exploring Expedition during the Years 1838—1842,ⅲ.356.
[62]Moseley,“On the Inhabitants of the admiralty Islands,”in Jour.Anthr.Inst.ⅵ.398.
[63]Forster,op.cit.ⅱ.383.
[64]La Pérouse,Voyage round the World,ⅱ.142.
[65]v.Humboldt,Personal Narrative of Travels to the Equinoctial Regions of the New Continent,ⅵ.12 sq.
[66]Bain,Emotions and the Will,p.211.
[67]Livingstone,Missionary Travels and Researches in South Africa,p.305.
[68]Williams,quoted by Peschel,Races of Man,p.171.
[69]Ibid,p.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