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异性的原始方法
在本章和下一章中,我们要谈谈原始部落中的男女为使自身对异性更具性诱惑力而采取的各种方法。这些方法既有男子为追求女子而采用的,也有女子为吸引男子追求而采用的。我们可以将所有这些方法统称为“自我修饰”。
自我修饰的欲望虽为人类所特有,但却可以追溯到极为久远的时代。早在驯鹿和猛犸时常出没之时,生活在欧洲南部的古代野蛮人就已经把一些精美的装饰品带进了自己居住的洞穴。时至今日,世界上仍有一些蒙昧部落,在我们看来属于生活必需品的那些东西,在他们那里几乎一无所有。但是,世界上却没有任何一个民族愚昧到不爱饰物的程度。在锡兰缺衣少食的维达人中,妇女们却佩戴着用小铜珠穿成的项链和用贝壳做成的手镯。火地人“不以赤身裸体为憾”,但却“渴望更美”。[1]澳大利亚的土著人丝毫不以外貌的整洁干净为荣,但对自己某些粗陋的装饰品却颇为得意。库克在谈到塔斯马尼亚人时曾说,他们不想索要有用的物品,却急于得到一两件装饰品。
关于蒙昧部落的人对于装饰品的喜好,探访世界各地的旅行家们已有很多记载。经常提到的装饰品有:五颜六色的羽毛和珠子、鲜花、环圈、脚镯、手镯等。一位盛装的桑塔尔女子要佩戴两个脚镯、12个手镯和一个一磅重的项链。把她身上的装饰品加在一起,足足有34磅,等于一个铜钟的重量。舍维尔上尉曾说:“这样一个重量,对于我们客厅中的任何淑女来说,都是吃不消的。”[2]格罗塞曾说过:“对于原始部落中的人们来说,凡是能找到的饰物,全都要戴在身上;凡是能戴饰物的部位,全都要戴上饰物。”[3]应当说,这并不是一种很夸张的说法。
诚然,人们身上佩戴的东西并不都是装饰品,即使看上去很像装饰品。这些东西,有的可能是参加战斗或围猎活动所得到的某种战利品,或者是某种替代战利品的东西,戴在身上,意在显示力量、勇气或本事。有些可能是贵重物品,戴在身上,主要是想给人以富有的印象。有些可能是用以表明社会身份的一种标志,譬如有些马赛族妇女戴有一种铁制的项链和耳环,人们一看就会知道,她们已经结婚了。有的可能是服丧的某种象征,例如在莫尔兹比港的科伊塔人中,妇女丧夫后,就要佩戴食火鸡的羽毛。有的可能是某种祈求吉祥的符咒,戴在身上,以求获得女性的好感或是战斗的勇气。有的则可能是用以防灾治病,驱瘟避邪,例如,在东非的南迪人中,某人死后,紧排其后的弟弟或妹妹必须终身佩戴某种饰物,以免受到“邪气或瘟病”的侵扰。在摩洛哥,我们往往很难区分什么是饰物,什么是护身符。人们把某些宝石、珊瑚和其他一些饰物当作护身符戴在身上,用以驱邪避灾。摩尔人装饰艺术中的某些图案,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用于此类目的。但是,最近有一位美国人写了一本书,提出这样一种说法:如果对原始人的“装饰”习俗做一个详细的考察,我们就会发现,几乎在所有民族中,这种装饰与两性关系若不是毫不相干,就是只有一些间接的联系。这位作者争辩说,只是在极少数的几个蒙昧部落中,装饰品才渐渐被用来取悦于女人;而且,即便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也并不在于装饰品之美,而是在于这些装饰品与地位、财富、英勇善战的气概、超人的本领以及男子汉的气度之间,有一种间接的、并非人们刻意追寻的联系”。[4]此种说法显然差矣。事实上,这些装饰品与财富、地位或男子汉的气度之间,往往没有任何关系。这些装饰品不仅有男子佩戴,还有女子佩戴。此外,卡斯顿博士也提出一种看法。他认为,南美印第安人的所谓“装饰品”,主要是用于“纯宗教或纯巫术的目的,要么是保护佩戴者,给他以力量,要么直接以魔法将超自然的恶魔召唤出来,将其祛除。因为印第安人总是认为,自己处于这些恶魔的包围之中”。卡斯顿博士还说,这些东西的装饰性质,乃是一种次生现象。[5]卡斯顿博士的这种见解,显然可以从很多事例中得到证明。不过我想,蒙昧部落(至少是现代的蒙昧部落)之所以在身上佩戴饰物,在很大程度上还是为了进行性诱惑。这是一个不容置疑的事实。
很早以前,伯顿在其《忧郁剖析》一书中就曾说过:“饰物对人所产生的诱惑,大于自然产生的激情。”[6]不仅文明民族如此,蒙昧部落也是如此。在世界各地,自我修饰欲望最强烈的人,都是那些年轻人,这一点有很重要的意义。普雷斯科特在谈到达科他人时曾说,青年男女在谈情说爱时,总要在身上装饰一番;而且,在达科他人中,“只有年轻人对穿着打扮特别有兴趣。”[7]孟加拉的奥朗人“只要尚未结婚”,便总是对自己的外表很在意。[8]在印度支那的莱塔人中,只有未婚的年轻人才在身上佩戴丰富多彩的装饰品,如用红白两色的珠子穿成的项链、野猪牙、黄铜臂圈和黑色的宽幅绑腿。在阿萨姆的那加人中,有些妇女一出嫁之后,就把身上的装饰品都取下来了,因为只有未婚女子才能佩戴饰物。在维多利亚的班格朗人中,年轻人1到16岁左右,“就爱用红赭石化妆,并在头上插上羽毛,还亲手用负鼠皮做成一块围腰,并精心画上记号,染成好看的颜色。……他的主要用心显然是想取悦于女人。”[9]迈耶牧师在谈到澳大利亚南部因康特湾的部落时曾说:“拔掉胡子以及用油脂和赭石涂抹身体是成丁礼的两项仪式。不过,如果人们愿意的话,举行过成丁礼后仍可继续这样做,直至40岁左右。人们把这看作一种装饰,认为这样会使自己显得年轻,在女人的心目中能占有重要地位。”[10]有一次,布尔默问一位澳大利亚土著人为什么要佩戴饰物,得到的回答是:“佩戴饰物是为了好看,为了讨得女人的喜欢。”[11]据安德森先生说,在斐济,男子“要想吸引异性注意的话,就会戴上他们最好看的羽毛。”[12]在瓦塔维达人中,“年轻男子总是要在自己身上佩戴很多饰物”。[13]而聪加族的男子在两三位朋友的陪伴下沿村寻求妻子时,“总要戴上最好看的饰物,披上他所珍藏的最珍贵的兽皮”。[14]在福尔人中,年轻女子“总是在脚上系着小铃铛,在颈上和腰上戴着金属饰环,还在全身上下都擦上香水,以期吸引情人。”[15]在英属尼日利亚,“如果哪个女孩到青春期时还未订婚,她就会打扮一番,穿上最好的衣服,戴上最好的饰物,在一群女孩的陪伴下漫游村镇。这样,人们就知道她还没订婚,于是往往有人就会向她提亲。”[16]据克鲁克香克说,在黄金海岸,“无论男人还是女人,都处心积虑地想使自己取悦于异性。为此,人们总是着力打扮自己,并极力向异性卖弄风情。”[17]在很多蒙昧部落举行的舞会上和节庆活动中,青年男女都要在身上涂上各种鲜艳的颜色,戴上各式各样的饰物,以此竭力取悦于异性。在东非的阿基库尤人中,年轻男子都乐于参加月光舞会。在这种舞会上,姑娘们总是挑选穿戴得体的男子作为自己的舞伴。那里的男子说,如果他们不打扮一番,那么,“任何姑娘都不会找他们来跳舞了。”[18]
为了佩戴饰物,很多蒙昧部落的人都要接受某种手术,其疼痛程度有轻有重。最遭罪的部位往往是嘴唇、鼻子和耳垂。在埃及所属苏丹的舒利人中,人们在下唇上都穿有一个小孔,孔中镶嵌着一块长三四英寸的水晶石,人们一说话,水晶便不住地抖动。在中非东部,妇女们通常戴有一个唇环。她们认为戴上这个唇环,人就会显得很美,“唇环越大,人也就显得越尊贵。”[19]非洲其他地区也有类似的习俗,那里的人也同样认为,戴上唇环能使人的外貌变得更美。另外,美洲的很多部落也有戴唇环的。在巴西的帕温瓦族印第安人中,女孩子一到婚龄,就要在上下唇上各穿一个孔,然后塞上东西。这是一种标志,表示小伙子和未婚男子可以向这位姑娘求婚了。结婚之后,要将下唇中的填充物取出,然后将开口再切大一些,放入一块磨光的白色石英石,当作一种结婚证明。在北美洲的西北地区,当少男少女快到青春期时,便要在其下唇上穿一个孔,插入装饰品。对于特林吉特人的了解,霍姆伯格可能是我们的最高权威了,他说,特林吉特男子也要接受这种手术,以取悦于年轻女子。在很多蒙昧部落中,大约在青春期到来前后,还要将鼻中隔穿通,插入骨片、木片、贝壳片或其他一些小东西。据说这样做也是出于装饰的目的。莱顿·威尔逊先生在谈到西非加蓬海岸的巴纳卡人时,曾写道:“那里的女子要在耳朵上穿个大孔,还要把鼻软骨穿通,因而严重损毁了自己的容颜。耳朵眼上常常系着重物,为的是把耳朵眼弄得越来越大,直至可以穿过一个手指。孔中还常常嵌着肥肉,不知这是一种装饰,还是图一种香味。”我曾向一位妇女询问何以要这样做,她的回答既简单又明确:“我丈夫喜欢我这样。”[20]穿耳垂、扩耳垂,甚至剪掉耳朵,都是一些很普遍的习俗。在美洲和非洲的某些蒙昧部落中,有人甚至把耳垂拉长到接近肩膀的位置。据比奇说,在复活节岛上的居民中,“耳垂可悬于脖颈两侧,以致无法再戴耳环。长长的耳垂很难看,尤以洗湿时为甚。长长的耳垂也很碍事,人们为了方便起见,常把耳垂搭在耳廓之上;也有人把两个耳垂拉到脑后,双双系在一起”。[21]比属刚果的瓦雷加人认为,女人耳垂上的巨大孔眼有一种装饰性的美感。
至于这些做法究竟是出于何种目的,我们当然不清楚。由于这些做法所针对的都是身体的主要开口部位,诸如嘴、鼻和耳朵,因此有人就猜想,其目的可能是以一种具有长久魅力的形式,给身体提供一种防护,以免让那些隐身之敌——无论是妖精还是邪气——侵入人体,引发病患或带来其他损伤。我记得自己在摩洛哥时,有一次遇到一条狗发出一股恶臭之气。这时,教我柏柏尔语的那位老师吓得惶恐不安,赶忙伸出手来,不仅捂住鼻子,而且还把耳朵也紧紧捂住,以防臭气进入身体。这是因为,柏柏尔人把这种臭气看作是一种与邪气有连带关系的瘴气,并对此深为恐惧。克劳利先生提出,人们在鼻子上、嘴唇上以及耳朵上嵌入某种东西,可能是为了把邪气引走,以保证这些感觉器官的安全,“正如人们用避雷针将闪电从某一物体上引开一样。”[22]但是,这种说法并没有任何直接的证据。在这种情况下,我感到很难使人相信:对于保护这些并非特别敏感、也并非特别容易受到伤害的器官,人们竟会出于自身安全的缘故,而愿遭受为求得护身符所必须遭受的痛苦。克劳利先生还说,有大量证据可以表明,“蒙昧人的伤体变容行为”决非出于装饰之意,蒙昧部落中的人并不信奉“女人必须承受某种痛苦”的教义。[23]对于克劳利这种说法,我也不能苟同。有充足的证据表明,我们所说的这类做法,无论其最初是出于何种目的,现在都已被看作是一种装饰习俗。而且,关于这类做法起源的任何理论都不过是一种推测而已。至于认为“把这类习俗归因于装饰动机乃是一种错误见解”的论断,同样也难以得到证实。
牙齿是人体中常常受到种种虐待的一个部位。在实行这种习俗的各个不同的土著部落中,对于这种习俗的解释也各不相同。有人问澳大利亚东南部的迪埃里人,他们何以要将小孩的两颗上门牙敲掉,他们回答说:善良的精灵穆拉穆拉在创造出他们这个民族之后,曾给第一个孩子敲去两颗上门牙,并觉得这样很好看,于是便吩咐说:今后生了小孩,无论是男是女,统统都要照此办理。在台湾岛北部的蒙昧部落中,小孩子长到五六岁、七八岁时,大人都要把他们的犬齿敲掉,“因为人们相信,敲去两颗犬齿之后,就可以在打猎时跑得更快。”[24]在班图族系卡维龙多人中,不分男女,都要拔去两颗正中的下门牙。人们认为:男人如果保留着下颚的所有门牙,就会在打仗时被人杀死;女人如果不把两颗下门牙拔去,就会使丈夫遭到厄运。在讲尼罗特语的卡维龙多部落中,人们要将正中的六颗下门牙拔去。如果有哪个男人不肯这样做,据说婚后不久其妻就会死去。不过,我们更经常听到的是这样一种说法,即实行这种拔牙术是出于美化容貌的考虑。非洲的诸多民族,例如刚果河上游的博洛基人,还有赫雷罗人,就属于这种情况。博洛基人是将上门牙凿成“V”字形的边线,而赫雷罗人是将正中的四颗下门牙拔掉,并将犬齿锉成燕尾形。关于刚果河土著男人所实行的前一种整形术,塔基曾说,其“主要意图是取悦于女人。”[25]霍勒布博士说,赞比西河以北的一支马卡拉卡部落,以及河岸边的马通加人,“完全是出于虚荣心而将自己的上门牙拔掉。当地妇女说,只有马才用所有的牙齿吃东西,而人不应该像马那样吃东西”。[26]乌干达的巴冈乔人是把门牙锉尖,他们说,这样可以有助于他们畅怀大笑。但是,“在过去,女孩子家如不锉牙,就没有人愿意娶她为妻。”[27]纽博尔德在谈到马六甲以北纳宁地方的马来人时,曾说:“马来人把锉牙以及随后将牙染黑,看作是追求人体美所必不可少的两个过程。”[28]克劳弗德在谈到马来群岛的同一习俗时,也讲过与此相类似的话。在马来群岛,锉牙和将牙染黑是结婚前必不可少的程序。当人们想表示某个女子已经到了青春期这一意思时,通常的说法就是,“她已经把牙锉了。”[29]在其他一些国家,人们到了青春期以后,也要进行锉牙或整牙。在印度南部科钦邦的丛林中,有一蒙昧部落,叫卡达尔人。在这个部落中,男孩子到了18岁,女孩子到了10岁左右,都要进行一种手术,“将全部或部分上下门牙锉成尖顶的但非锯齿状的圆锥体。”[30]在尼科巴群岛,男子从青春期起便开始把自己的牙齿染黑。女性对此甚为青睐,“而对于像猪狗一样长着一副白牙的人向她们献殷勤,她们则是不屑一顾。”[31]同样,帛琉群岛的岛民、新不列颠岛上的土著,以及新安达卢西亚岛上的柴马人,也是在青春期时将牙齿染黑,并把这看成是美貌所不可缺少的条件。
在很多蒙昧部落中,男子都对自己的发式特别感到自豪。有的部落是将头发染成鲜艳的颜色,有的部落是在头发上饰以珠宝或闪光的金属片,有的部落则是以极大的心思梳理自己的头发。印度中部的坎德人都留着很长很长的头发,他们把头发留到前边,然后再往上卷,看上去就像是一只从前额伸出的号角。他们还喜欢在头发周围系一块红布,并将烟斗、梳子等物或是自己喜欢的鸟羽插在头上。新赫布里底群岛塔纳岛上的男人,留有“12至18英寸长”的头发,“并把头发梳成六七百根小辫。”[32]在拉图卡人中,男子要用8年至10年的工夫才能最终完成自己的发型。在北美洲,希恩曾见到几个男子,约有6英尺高的身材,“将头发盘为一束,如果将头发垂落下来,那么人走路时,头发就会拖在地上。”[33]另一些印第安人则实行剃头的习俗,然后用鹿鬃作为装饰。有些蒙昧部落也使用假发。
各种式样的发型当然是源于各种不同的动机。正如弗雷泽所指出的,有些蒙昧部落总是使自己的发型趋同于该部落的图腾,以便使自己更好地受到部落图腾的保护。衣阿华人和奥马哈人中都有野牛氏族,其发型就是模仿牛角,将头发分为两束。奥马哈人中的小鸟氏族,“在前额上方留有一小缕头发,表示鸟嘴;在头的后部留有一些头发,表示鸟尾;在两耳上侧留有较多的头发,表示鸟的两翼”。而海龟亚氏族则总是将男孩子的头发差不多统统剪去,只留下六缕,按海龟的样子进行梳理,以表示海龟的头、尾、爪。[34]卡斯顿博士说,在南美印第安人的观念中,“头发是灵魂之所在”。他认为,他们的传统发型就是以这一观念为基础的。[35]但是,大量证据则表明,发型是在起一种性刺激的作用。
在世界各民族中,对发型最在意的,都是那些年轻、未婚的人。在尼罗省的阿乔利人中,年轻男子,即所谓“社会中的雄鹿”,在修饰打扮方面要比上年纪的人和部落酋长在意得多。这些人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他们的发式。其发式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缠结的头发,被精心地梳成一个圆锥体,上面还整齐地镶着一些小珠子,组成一个图案;另一部分则是一个空的弹药盒,插在圆锥顶上。”[36]祖鲁族的年轻人在没有结婚前,任凭头发不断生长而不剪短,还将头发梳成各种奇形怪状,“有的像一个圆锥形糖块,有的像两山对峙。”[37]在吉大港山区的布尼奥吉部落中,年轻男子往往“将一大团黑棉花塞入自己的顶髻,使它看上去更大一些。”[38]在马来群岛的特宁伯人中,小伙子常用树叶、鲜花和羽毛来装饰自己的头发。据里德尔说,“其目的仅仅是为了取悦于女人。”[39]据莫斯利说,在阿德默勒尔蒂群岛,“只有看样子从18岁到30岁左右的年轻男子才留长发,并将头发梳成拖把状或狐尾状”,而小男孩或上年纪的男人则都是梳短发。[40]在阿塔帕斯克族印第安人中的塔库利人部落,“老年人都不大注重什么头饰,其他一些人也是这样,人们一般都是梳短发。但是,男女青年却不同。由于他们总是更渴望得到异性的欢喜,因此常常把脸洗干净,再画上各种颜色,还把头发留得很长。”[41]据西布尔说,霍瓦国王拉达马曾想把欧洲习俗引入到马达加斯加的霍瓦人中,并命令他手下的所有官员和军人都必须把头发剪去。这一决定在首都的妇女中引发了极大的骚动。她们举行大规模的集会,抗议国王的命令。直至国王派军队包围了这些妇女,并将其领袖残酷地处死之后,这场风波才平息下来。
对于蒙昧部落中的人来说,几乎没有什么东西比鲜艳的色彩更富有吸引力了。霍勒布博士曾说:“在马鲁策地区,不管那些外来的旅行者有多凶狠,也不管他们要找多少挑夫,只要他们带有大量天蓝色的小珠子,他们就能受到最好的照顾,得到最好的服务。事实证明,他们带来的珠子对于那里的君臣百姓、大人小孩、男男女女以及自由民和奴隶,都具有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力。”[42]用艳丽的小装饰品打扮自己,的确是一种极为盛行的习俗。W.亨特爵士在谈到桑塔尔男子过节的情况时,曾说:“如果他们身上还没有展现出彩虹的7种颜色,那么,人们就要捐出豪猪、孔雀以及各种羽翼鲜艳的鸟,给年轻的桑塔尔求情者提供佩戴的羽毛。”[43]蒙昧部落的人特别喜爱颜料。我们知道,欧洲在第四纪末期以及整个新石器时代,就已有用颜料涂抹身体的做法。红赭石通常被看作是一种最主要的装饰用颜料。歌德称赞道,略带黄色的红色对人的情感有一种无可比拟的力量,他说:“人们在世界各地的蒙昧部落中都曾注意到,他们对这种颜色非常喜爱。”[44]但是,正如格罗塞所说,要不是这种颜料在世界各地都很容易大量获得的话,那么,这种用红颜料涂抹身体的做法,在处于文明最低阶段的各蒙昧部落中也就不会如此盛行了。至于其他颜色,使用最多的或许要数黑色和白色了。达科他人总是把自己的脸涂成红黑两色,因为“他们认为这两种颜色极富装饰性。”[45]在圭库鲁人中,很多男子都把自己的身体涂成半红半白的颜色。在整个澳大利亚大陆,土著人都是把自己的身体涂成黑、红、黄、白四色。在斐济,人们“最想得到的东西”就是一点朱砂。[46]
这种涂抹身体的做法,无疑也可以有各种不同的动机。有的人可能是为了在打仗时吓唬敌人;有的人可能是为了保护皮肤,以防风吹日晒和蚊虫叮咬。例如,在霍屯督人中,人们在身上抹上一层掺油的黏土,不仅是为了装饰,而且也是出于保护皮肤的目的。克罗斯河沿岸的土著人涂抹身体,一方面是出于装饰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是出于“医疗”的目的。在刚果河上游地区的大多数部落中,男子在打仗出征之前,往往要用棕榈油和木炭屑把自己的脸和脖子抹黑,为的是像猴子一样。他们说,这样做就可以得到“猴子的灵巧劲儿”。在英属新几内亚的基瓦伊族巴布亚人中,人们每逢跳舞时,就要在身上画一些图案,而这些图案则象征着各自的图腾。还有很多蒙昧部落涂抹身体是为了表示哀悼。但据弗雷泽说,他们是由于害怕受到亡魂的侵扰而将自己伪装起来。在摩洛哥,人们从指甲花的花瓣中提炼出一种远近闻名的棕红色染剂。这种染剂不仅是妇女们所青睐的一种化妆品,而且人们还赋予它某种神圣性,常常把它抹在身上,用以辟邪。同样,人们认为胡桃树的树根或树皮以及锑粉也都有某种神圣性,妇女们用前者将嘴唇和牙齿染成赤褐色,用后者将眼圈涂黑。上面所谈的这几种染剂虽然主要是为妇女所用,但是男子在某些特定的时候,出于宗教活动的目的,也会使用。据卡斯顿说,在南美印第安人中,人们涂抹身体的最初目的是驱鬼辟邪。但是,他在谈到托巴族女子的涂脸习俗时,又写道:“我曾向她们询问为什么要这样做,她们有时只是简单地说觉得这样好看,有时则表示是为了吸引男人。有人告诉我,女子到了想找男人的时候,就会把脸涂上颜色。”[47]
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情况,还有很多材料也认为,人们在身上涂抹颜色,是为了装饰,或是为了吸引异性。在亚马孙河西南流域的瓜拉约人中,男子想求婚时,便从头到脚涂上颜色,然后手持打仗用的木棍,一连数日,围着他所倾慕的女子所住的小屋转悠,一直转到下一个节庆日,双方成婚为止。在大查科平原的马塔科人中,男子如向女子求爱,就要将自己的身体涂成红、蓝、黑三色;而在火地岛的奥纳人中,则要在脸上涂上很多白色的斑点。在亚马孙河西北流域的维托托人和博罗人中,无论男女,凡是要参加舞会时,都要在身上涂上颜色,或是别人给涂,或是自己涂。其他一些蒙昧部落也有此俗。例如,在复活节岛,每当举行舞会和节庆活动时,人们都极为放纵。而只有在这时候,人们才把自己的身体涂上颜色,主要是红白两色。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的阿特人中,“有些年轻男子爱在脸上画些红色的条纹,但是成年男子除了某些特定的日子之外,则很少用颜料涂抹身体。”妇女一过25岁,也不再使用颜料。[48]辛克莱先生在广泛谈及北美印第安人时,曾说,他们认为用颜料涂抹身体可以增强男女两性的美感。舒尔策在谈到澳大利亚中部芬克河中上游地区的土著人时,曾写道:“他们为了好看起见,常常用油脂擦身,以增加皮肤的亮度;还在身上涂上颜料,拴上线绳,作为装饰。”[49]艾尔曼博士在广泛地谈到澳大利亚南部的土著人时,曾表示,用颜料涂抹身体这一做法的主要动机,无疑是为了讨人喜欢。在澳大利亚,有关当局曾把残余的塔斯马尼亚人转移到弗林德斯岛,并发布了一道命令,禁止用油脂和赭石涂抹身体。命令一下,险些爆发了一场叛乱,因为“年轻男子生怕由此而失去女同胞的青睐。”[50]斯帕尔曼说,他曾雇用过两个霍屯督人做佣人。每当这两个人要去会见女友时,就用烟灰将鼻子、脸颊和前额正中处涂上黑色。在刚果的巴亚卡人中,无论男女,都要用卡姆木染剂将胸部涂成红色,并明白表示,这样做是为了看上去更漂亮。而班巴拉族的年轻男女则是用黏土将身体涂成红色,他们也明确表示,这样做是为了更好看。
还有一种与用颜料涂抹身体十分相近的做法,这就是文身。在欧洲史前时期以及历史上的各个时期,都有文身的做法。文身在现代蒙昧部落中极为普遍。除了眼球之外,凡是人体显露的部位,几乎没有不曾做过文身的。在桑威奇群岛,做文身的部位是头顶、眼睑、耳朵、鼻子,有时甚至还包括舌尖。在复活节岛,做文身的部位是耳边和嘴唇。阿比西尼亚妇女做文身的部位是牙床。文身与涂抹身体相比,优越性在于其印记可以永久不掉,而涂身则必须不断进行。同时,文身的印记还是勇气的一种证明。麦克米伦·布朗先生在谈到波利尼西亚人的文身习俗时,曾说过:“从临时性的涂身过渡到永久性的文身,除了说明人们渴求‘永远俊美’的不老之心,还极大地有赖于人们为接受文身而忍受一切痛苦的勇气。”[51]曼先生也说过,在安达曼人看来,文身“首先是一种装饰,其次也是一个人的勇敢精神和吃苦能力的证明”。[52]文身有时还有恐吓敌人的目的。据克罗泽说,毛利人的酋长为设计一种吓人的文身图案,要下很多的工夫。文身有时还是战绩的记录。凯泽曾谈到过新几内亚的一位酋长,说他胸部有63道蓝色的文身印记,每道印记代表着他所杀死的一个敌人。芬什也说,在莫尔兹比港的莫图人中,只有杀过人的人才可以在胸部刺文身。在萨摩亚群岛以西的乌韦阿岛(亦称瓦利斯岛),文身之于男子“从来就是荣誉的象征,是对勇敢精神的奖励”。[53]在台湾岛的察利森人中,“文身既是一种装饰,也是地位高的一种象征”,因此,在男人中,只有酋长及其家属才可以文身。[54]迪维尔称,他发现毛利人的文身与欧洲的纹章颇有相似之处,虽然文身只给予有功绩的人,而不给予其后代。据我们了解,文身还有一种识别作用,常常作为身份的标志,代替签字。在北美印第安人中,有的图案只能由勇士配用,而有的图案则是刺在奴隶身上的。在古罗马,奴隶主往往要在奴隶身上刺字,特别是要给那些在野外作业的奴隶文身,为的是他们一旦逃跑,好把他们找回来。洪诺留在位时,出于类似的目的,某些从事公共工程的劳工也被刺以文身。在复活节岛,年轻人结婚后,要在胸部刺上妻子外阴的图案,作为已婚的一种标志。在很多地方,文身图案所代表的都是一种部落标记,或者说,是区分敌我的一种标记。应当看到:如果某个部落或氏族的成员普遍刺有某种图案,人们就很容易将它看作是一种识别标志,虽然其本意并非如此。有些民族还把文身作为防病祛病的一种手段。西部的德内人就认为,如果让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女子在一个年轻男子的臂上或腿上刺上一两条横道,其手臂或双腿就会变得粗壮有力。在摩洛哥,我熟识的一个男子在两侧太阳穴下都刺有一个文身图案,其用意是防止睡眠过多。很多摩洛哥人都选用眼或五指的形象作为文身图案。这种文身图案现在虽然已被看作一种装饰,但其最初则显然是一种辟邪物,是用来对付邪恶目光的。在其他地方,某些文身图案也被用于巫术目的,或是驱邪祛灾,或是祈求在打猎时交上好运,在爱情或其他追求上取得成功。有些南美印第安人的确是把图腾刺在自己身上。格兰由此推论说,文身最初选用的都是图腾动物的图案,只是现在不再是这种情况了。但这种说法是一种很牵强的推测。即便有些民族的文身图案确实是动物,也不一定就与图腾崇拜有什么关系。旁遮普人“在身体上刺蝎、蛇、蜂或蜘蛛等图案的做法,本是源于交感巫术,他们认为,刺上这些图案,就可以驱邪祛病”。[55]马夸特发现,在萨摩亚人认为具有神性的动物中,没有一种被当作文身图案。在西非的某些地区,每个小孩出生之后,即要供奉给某一偶像,并在腹部刺一标记。达荷美的土著祭司都刺有反映等级的文身标记,标记规定各人所信之神以及自己所处的地位。这些文身标记被认为是极其神圣的,任何世俗之人均不得触摸。同样,阿提斯神的受阉祭司也刺有常青藤叶的文身。但是,就我们所知,只有在很少的事例中,文身才具有某种宗教意义。库克曾经说过,在南太平洋群岛中,文身与宗教并无任何关系。很多在那里研究过文身习俗的作者对此说法也都予以支持。斐济人认为,文身习俗是由恩登盖神所创立的;谁要是没有刺文身,死后就会受到惩罚。在其他一些民族中,也有类似的传说。但是,这些说法并没有说明文身习俗的起源,对于任何一种自古流传下来的习俗,人们都可以把它归因于神的旨意。但是,塔希提人有一则关于文身起源的传说,却似乎可以给我们某些真正的启迪,因此有必要加以详细引述。
很久以前,塔希提人所信奉的神塔罗阿和阿波瓦鲁生了一个女儿,叫希娜里雷莫诺伊。“她长大以后,父母为了保持她的贞操,把她关在一个小棚子里,并由母亲时刻守在她身边。她还有两个哥哥。他们一心想诱奸她,于是发明了文身术,互相在对方身上刺上了一种叫陶马罗的图形。这样装饰一番之后,他们便来到妹妹那里。妹妹很欣赏哥哥身上的图形,而且也想在自己身上刺文身,于是,她趁母亲不备,冲出关她的小屋,刺了文身,也成为哥哥所刺图形的牺牲品。这样看来,文身起源于诸神,并由诸神之首‘塔罗阿’的孩子首先实行。后来,男子们为了取得同样的效果,也纷纷仿效这种做法……塔罗阿和阿波瓦鲁的两个儿子成了文身之神。那些专职文身术的人还修了寺庙,寺庙内供奉着两兄弟的像,每当施行文身术之前,他们都要向两兄弟祈祷,祈求手术平安、顺利,祈求伤口早日愈合,祈求所刺图形外观漂亮,招人喜欢,并起到预定的驱邪目的。”[56]
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文身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目的。但就上面所举的大多数事例来看,文身习俗只有一个或少数几个有具体意义的目的。在广泛实行文身习俗的地方,人们一般都认为文身可以美化人的外貌。我们有理由相信,在这些地方,文身的目的就在于此。库巴里、芬什、约斯特、马夸特、克雷默尔等人都认为,在太平洋诸群岛上,美化人体是文身的主要目的,即或不是其唯一目的。在世界其他很多地方,我们也听说文身的作用在于其修饰性。辛克莱曾说过,北美印第安人“认为文身可以使男性和女性都变得更美”。[57]甚至在很多欧洲人看来,在身上刺出的线条和图案也具有某种美感。比奇在谈到甘比尔群岛的岛民时,曾十分肯定地说,文身的确使他们变得更好看了。耶特指出:“没有任何东西在美的匀称性上可以超过新西兰人在脸部或大腿上所刺的文身”,[58]他们所刺的螺旋形是完美的典型,其匀称性从力学角度来看也是正确的。福斯特说,在马克萨斯群岛韦塔胡岛上,土著人在刺文身时是极为精心的,因此,刺在每条手臂、每条腿上及脸上和相关肌肉上的图形都是极其相似的。据达尔文说,在塔希提人中,各种装饰与人体曲线的配合极为巧妙,因此能产生一种优雅的、令人愉悦的效果。在复活节岛的岛民中,“文身的线条画得很有水平,而且都与肌肉的纹理平行”。[59]文身线条与人的自然形体紧密配合因而使线条更加突出的这一情况,在其他一些民族中也有发现。
但是,文身所要产生的美感,却不仅仅是美学意义上的美感。文身的意图还在于产生在塔希提传说中所表明的那种效果——对异性的诱惑力。据泰勒说,在毛利人中,年轻男子都强烈渴望在自己的脸上刺出好看的花纹来,这样“既可以吸引异性,又可以在打仗时大出风头”。[60]女孩子差不多都不愿意要那些没有文身的男子;谁要是有一张平滑的、不曾刺有花纹的脸,谁就会在情场上处于极其不利的地位。刺满花纹的大腿和后腰也一定是很诱惑人的;有一位给我们提供情况的人说,他曾听一个毛利人讲:“女人都喜欢看到男人刺成那个样子。”[61]而女孩子在出嫁之前通常也要在嘴唇上刺一些蓝色的横道,因为“红嘴唇不但不好看,而且还遭人讨厌。”[62]麦克米伦·布朗先生在广泛地谈到波利尼西亚的文身习俗时,曾经说过,人们刺文身的动机之一在于性的考虑,“其意图是使自己给异性更大的想像余地,这种意图在萨摩亚人、汤加人以及其他一些岛民的文身中体现得更为清楚”。[63]据马夸特说,在萨摩亚,“男人文身是为了取悦于女人,女人文身是为了吸引男人。男女文身,都只是为了使自己更好看,因而对于异性更有魅力。”[64]一个年轻男子若是还没有文身,就根本谈不上结婚,而一旦刺了文身,也就有权享有成年人的一切特权了。普里查德曾说过:“待文身刺完,伤口愈合之后,就要举行一场盛大的舞会。这是年轻男子第一次有机会一展其文身。在舞会上,女性便将自己的倾慕之情毫不吝惜地给予做了文身的青年。而年轻男子当时强忍着剧痛,让专人给他们刺文身,也正是渴望着能得到这种报偿”。[65]在所罗门群岛的圣安娜岛上,也同样是这样,年轻男子只有在做完文身之后,才能结婚。在所罗门群岛,“如果哪个女子想嫁人”,那么,文身这种装饰也是“绝对不可少的”。[66]例如,在佛罗里达群岛,“女子只有在做了文身之后,才被认为可以许配人家。”[67]在斐济,假如哪个女子到了青春期还未做文身,“本地的年轻男子就会以嘲笑的口吻悄悄议论她,猜想她是不是有什么不寻常之处”。巴兹尔·汤姆森爵士曾就此事询问过当地的一位酋长。酋长答道:“在我们这个世界里,娶文身妇女还是娶未文身妇女,这其中大有区别。人们对于娶未文身女子为妻,深为反感。”不过,巴兹尔爵士认为,其原因不在于装饰方面,而在于某种我们尚不清楚的性迷信,因为他们所刺的图案仅局限于一处较宽的长条之中,而这一部位是为围裙所遮挡的。[68]但是,这种说法大有商榷余地。首先,文身的历史要比围裙的历史更早。再者,巴兹尔爵士自己也说过,除了臀部的文身之外,有些年轻女子还在手指上刺了一些带钩的线和小圆点,为的是在给酋长端饭时,使手指显得更好看。他还说,我们现在仍可看到有些妇女在手臂上和后背上做了文身后所隆起的疤痕。“这种疤痕仅仅是一种装饰,并没有什么别的意义”。[69]在英属新几内亚的南部马辛人中,女子常常刺有很多文身,讲到做文身的理由时,她们说:“这样可以使女子显得更好看,并使其好皮肤更加突出。”[70]查默斯在谈到同一殖民地的某些蒙昧部落时,曾说过,女人在自己身上刺文身是为了“取悦于男人”。[71]据芬什说,在新几内亚东南端外的一个名叫萨马赖的小岛上,年轻女子做文身只是想快点找个丈夫,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别的目的。据里德尔说,在新几内亚西南部的凯伊群岛,则是男人“实行文身,以取悦于女人”。[72]梅尔腾斯曾向加罗林群岛卢库诺尔岛的土著询问,他们的文身代表什么意义。其中有人这样答道:“我们刺文身和你们穿衣服都是一个目的,就是讨女人喜欢。”[73]博克曾说过:“正如达雅克族女子刺文身是为了取悦于情郎一样,老挝男子受此折磨也是为了女人。”[74]
在摩洛哥,虽然人们刺文身可能出于各种动机,诸如使男子成为神射手,或是医治膝头的肿痛,抑或是作为抗拒邪恶目光的护身符,但人们也都把文身,尤其是那些造型精美的文身,视为一种装饰。来自非斯附近艾特萨登部落的一个柏柏尔人就曾告诉我,他右手上的一大片文身图案,就是年轻时为讨女人喜欢而做的。他还说,他们部落中的很多年轻男子也都出于同一目的而做了文身,有的是在一只手上,有的是在小臂下部,也有的是在一只肩膀上。人们希望不是以送东西的方式,而是以自己的文身赢得女性的好感。刺有美丽文身的女子常常是民歌中歌唱的对象,很多年轻男子为她们的美丽文身所吸引,争相送礼。这样的姑娘出嫁时所需的聘金也很高。
在维多利亚—尼安萨湖畔的巴纳布杜人中,男子过去总是在胸前刺一连串的花纹,女子年轻时也要在腹部刺同样的花纹。如果哪个女子拒绝文身,“就会失去对异性的吸引力”。[75]菲勒博恩博士曾说,在德属东非的瓦尧人和马夸人中,女子往往在腰布遮挡的部位刺满了花纹。他曾请当地人解释这种风俗,当地人说:“男人抚摸刺有花纹的部位,要比抚摸平滑的部位更有兴致。”菲勒博恩博士由此认为,性感上的考虑可能是她们实行文身的一个重要原因。[76]据说,卡迪亚克族的年轻妻子“为了使丈夫喜欢而在胸部刺以花纹,并在脸上饰以黑纹”。[77]克兰茨说,在格陵兰,做母亲的在女儿很小时就给她做了文身,唯恐女儿将来找不到男人。不论男女,一般都是在青春期前后做文身。但在很多民族中,文身并不是一次就可以做完的,因此,每做一次文身,都必须忍受一次炎症和痛苦。还有的民族,从女孩很小时就开始做文身,以后还要不断地刺新的花纹,一直做到出嫁为止。在上阿萨姆的那加人中,有这样一种习俗,“只有将自己的面孔刺得非常丑陋之后,方可准予结婚”。[78]在南非的马卡拉卡人中,女子只有在胸部和腹部的皮肤上刺了4000针,并将一种黑色液体擦入伤口之后,才能够结婚。在萨摩亚,文身习俗是与性放纵并行的。在塔希提,酋长们严禁实行文身,因为在该岛,文身习俗总是不可避免地伴随着一些淫乱的行为。
在“文身”这一总类目之下,往往还包括“疤饰”习俗。而在本书中,我们也没有必要在这两种做法中划一条严格的界限。这两种习俗在民族分布上,主要取决于民族的肤色。格罗塞曾经说过:“疤饰这种习俗只是在深肤色的民族中才有发现,因为疤痕只有在深色的皮肤上才显得特别突出。基于类似的原因,文身习俗也只是在肤色较浅的民族中流行。”[79]武士们在身上划上疤痕,常常是为了记下打仗时杀了多少敌人。疤饰还可作为部落标记、治病之道、避邪符、服丧标志或是作为表现悲痛的一种形式。卡斯顿博士曾说,在南美印第安人中,当人们认为恶魔已经钻入自己身体之后,就要做疤饰,以便摆脱恶魔。
不过,我认为,当人们谈到疤饰习俗时,更多的是把它看作一种装饰手段,甚至纯粹是一种装饰手段。例如,马达加斯加的某些部落习惯于在皮肤上切一些小口作为标记,“其意义在于装饰”。[80]在整个澳大利亚大陆,土著人实行疤饰习俗,差不多也都是出于装饰的目的。在澳大利亚南部的阿尔多林加人中,人们在胸前至两臂上部划上疤痕“仅仅是为了更好看”。[81]据巴林顿说,在植物湾一带的土著人中,“男人和女人都认为疤饰很富有装饰性。”[82]据帕尔默说,新南威尔士各部落的疤饰“仅仅是一种装饰,并没有部落标记的意思”,而女子实行疤饰则是为了更好看,更有吸引力。[83]据帕金森说,在所罗门群岛的某些地方,“疤痕完全愈合之后,图案的线条即可清楚地显现出来。无论对男人来说,还是对女人来说,这种疤饰都是最宝贵的一种装饰。而女人的身价也是根据疤饰图案是否好看来确定的。”[84]在斐济,“女子在手臂上和后背上烫有一排排像肉赘一样的小点,无论是她们自己,还是她们的爱慕者,都把这看作是一种装饰。”[85]
这样看来,在那些十分普遍的习俗中,有很多都应被视为刺激异性性本能的手段。正如我们已经知道的那样,这类习俗同时还可以有其他一些目的。而且,我也不怀疑,其他一些因素,特别是迷信观念,在这些习俗的起源上也曾起过重要的作用。当然,这些习俗由于具有性刺激作用,因此在青春期阶段尤为盛行。不过,即便如此,这些习俗也可能或多或少同对于青春期现象的迷信观念有关,或者按希恩教授的说法,同伴随性成熟而产生的社会地位的变化有关。但是,芬克先生一方面接受有关这些习俗起源的其他各种说法;另一方面又宣称,旅行家们有关蒙昧部落嗜好人体“装饰”的记载,不过是“从走马观花中得来的无根据的推测,忽略了处于较低发展阶段上的民族之所以涂身、文身或以其他方式‘装饰’自己的真正原因,而随意把这说成是为了‘使自己更好看’”。[86]芬克先生的这种态度是很不协调的,也是没有道理的。在有些案例中,这些习俗可能是因为体现了人的力量、勇气或忍耐力而刺激性本能。但是,我认为,一般来说,这些习俗之所以能够刺激性本能,是因为它们通过新异的魅力,引起人们的注意和兴奋,特别是因为进行过这番修饰的人表现出了性欲念或性意向。罗伯特·伯顿曾经说过,如果“把姿态、服装、珠宝饰物、颜料、修饰这些非自然的诱惑和刺激加入到自然美之中”,自然美的吸引力就会比原来强得多。[87]这其中的原因就在于,这些东西能够激发起人的性爱。
因此,我们可以理解,即便是像穿透鼻中隔或敲掉牙齿这类我们很反感的做法,也是有一定吸引力的,而这些做法一旦被确立为真正的习俗,谁不这样做,就会让人觉得讨厌。在交趾支那,妇女都要把牙齿染黑。于是,有人谈及英国大使夫人时,就曾以轻蔑的口吻说:“她的牙就跟狗牙一样白。”[88]在我们看来,眉毛可以对眼睛起到自然保护的作用,而巴拉圭的阿维波内人却要精心地把眉毛一根不剩地拔掉。他们还很蔑视欧洲人的浓密眉毛,称欧洲人为鸵鸟的兄弟。但是即使在有的地方,某种修饰方式已经十分普遍,而且风俗习惯也要求社会上的同性成员都这样做,一般来讲,往往也会出现各种偏差或走形;而一些古老习俗也仍会具有一定的魅力。在动物中,鲜艳的色彩和其他一些第二性征,不仅是一种识别标志,还是吸引异性的一种手段;而在人类中,自我修饰则是对性感的有意表露,因此也是对异性的一种性刺激。在动物的求偶活动中,自我展示不仅可以刺激被追求者,而且也可以刺激追求者自己;同样,人类出于性爱目的的自我修饰,不仅可以刺激异性,而且还可以刺激修饰者本人。巴兹尔·汤姆森爵士曾经同斐济的一位酋长讨论过斐济妇女的文身习俗。他得到的印象是,除了那位酋长所提到的一些好处之外,“据认为,文身还可以刺激女性自己的性欲”。[89]我想,我们自己也有这种常识,即华丽的打扮虽然是以吸引异性为本意的,但它也会起到自我兴奋的作用。而且,如同动物的第二性征主要表现在雄性身上一样,在蒙昧部落中,自我修饰也往往是在男性中更为盛行。人们常说,女人在天性上比男人更爱虚荣,更爱穿戴打扮。但是,就大多数处于较低发展阶段上的民族来说,情况并不是这样。
埃利奥特在谈到阿拉斯加海豹群岛的阿留申人时,曾说过:“根据我的观察,在这些处于较低发展阶段上的民族中,男性表现出来的虚荣心要比女性大得多。换言之,我发现在蒙昧民族和半开化民族中,年轻男子在穿着打扮上的用心要比年轻女子更多。”[90]麦肯奇在谈到克里人时曾说:“女人对于修饰自己虽不是毫不在意,但她们更为自豪的事是打扮男人。她们画自己的脸时不很在意,而画男人的脸时却格外精心。”[91]在理查森北美之行时所见到的所有印第安部落中,女子在修饰上都不如男子。据说,科曼奇人也是这种情况。华莱士发现,在沃佩人中,成年男子和未成年男子占用了部落中的所有饰物。博韦中尉在火地岛上发现,男人比女人更热衷于饰物。普罗亚特在谈到卢安戈的黑人时,也说过这样的话。对于研究非洲各民族有丰富经验的施魏因富特和巴尔特也认为,女人佩戴的饰物一般都比男人少。据比奇说,在甘比尔群岛,女子“没有任何饰物。有人曾想给她们一些串珠和小宝石,但她们显得很不感兴趣”。[92]在新几内亚的奥兰治里湾,土著妇女除了文身之外,很少修饰自己。当地男人还常常绘脸、绘身,而妇女则没有这样做的。据罗林上尉说,在新几内亚岛米米卡地区的巴布亚人中,妇女得到的装饰品比男人还少,她们的全部服饰就是一块腰布,几个串珠。在阿德默勒尔蒂群岛,年轻女子“有时也戴一两个项圈,但她们的装饰远不及男子多”,而且人们还明确认为,女子修饰自己的身体不是一种好的做法。[93]在新赫布里底群岛、新汉诺威以及澳大利亚的土著人中,饰物大多都由男性所垄断。据说,在吉普斯兰的土著人中,“男子并不太注意女子佩戴的饰物。妇女也很少美化自己的外貌。如果一个女子能靠自己的体貌吸引到倾慕自己的人,她就心满意足了。”[94]
有人曾提出,妇女之疏于打扮,是因受男人压迫、歧视的结果,是男人的自私所造成的。但是,这种解释是否合乎事实,还是很可疑的。因为一般来说,蒙昧部落中的装饰物并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在各种自我修饰的方式中,要数文身最费事了。但是我们却发现,在很多蒙昧部落中,只有这种自我修饰方式在妇女中比在男子中更为普遍,或者说更见功力;甚至在有些蒙昧部落中,文身只限于女性。例如,在美拉尼西亚,做文身的主要都是妇女。而另一方面,在波利尼西亚,当地妇女的社会地位一般要比美拉尼西亚妇女为高,但做文身的却主要都是男人。在斐济,妇女受着深重的压迫,但真正的文身却只能在妇女身上看到。而在萨摩亚,人们对妇女很是尊重,但做文身的妇女却没有男子那样多。
在很多蒙昧部落中,女性的装饰相对很少这一事实,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用斯宾塞或文特的理论加以说明。斯宾塞曾指出,从某个方面来讲,装饰品乃是从战利标志演变而来的。文特则认为,装饰品是地位和财富的反映。但是,这两种解释的适用范围都是很有限的。我们知道,自我修饰的意图之所在,是为了刺激异性的性本能。由此看来,我们的结论应当是:男人之所以更热衷于用饰物打扮自己,最主要的原因在于取悦于女性;而女性之所以疏于打扮,则是因为男子对她们的修饰不感兴趣。达尔文曾指出,在我们驯养的四足兽中,雌性所表现出的爱憎情绪要比雄性普遍得多。的确是这样。一般来说,雄性似乎可与任何雌性交配,只要是同种即可。在不涉及利益的情况下,女性在配偶的选择上,一般也较男子更为挑剔。毛利人有句俗话说:“男人再好看,也不会有很多女人去追求;女人再不出众,也还会有很多男人急着追求。”[95]梅罗拉·达索伦托在谈到索格诺的黑人时,曾写道:“女人在结婚之前,总要先对男方有个了解,就像男人在结婚之前,总要先对女方有所了解一样。不过,在这一点上,我要说,女人通常都要比男人固执得多,或者油滑得多。我碰到过很多这样的事:男方表示愿与女方结婚,但女方却退而不应,要么寻找种种借口,要么索性一走了之。”[96]据达夫·麦克唐纳先生说,在中非东部地区,有很多身为奴隶的妻子逃离了身为自由民的丈夫;而身为奴隶的丈夫却没有一个离开身为自由民的妻子。我们在下面还要谈到,内婚制的限制,无论是实行于某个民族、某个国家、某个部落之内,还是实行于某个阶层之中,主要都是针对妇女的,而这显然是由于在某种程度上,女性的性本能较男子具有更大的选择性。如果说在具有欧洲文明的国家中,女性比男性更讲究打扮,更热衷于自我修饰,其原因则在于女性结婚较难。但是,在蒙昧人的世界里,却几乎不存在这样的困难。相反,倒是男子才会面临结不了婚的危险。
[1]Hawkesworth,Account of Voyages in the Southern Hemisphere,ⅱ.55.
[2]Sherwill,“Tour through the Rajmahal Hills,”in Jour.Asiatic Soc.Bengal,ⅹⅹ.584.
[3]Grosse,Beginnings of Art,p.233 sqq.
[4]Finck,Primitive Love and Love Stories,pp.232,259.
[5]Karsten,Studies in South American Anthropology,ⅰ.121.
[6]Burton,Anatomy of Melancholy,ⅲ.2.2.3,p.522.
[7]Schoolcraft,Indian Tribes of the United States,ⅲ.237 sq.
[8]Dalton,Descriptive Ethnology of Bengal,p.249 sq.
[9]Curr,Recollections of Squatting in Victoria,p.254.
[10]Meyer,“Manners and Customs of the Aborigines of the Encounter Bay Tribes,”in Weeds,Native Tribes of South Australia,p.189.
[11]Brough Smyth,Aborigines of Victoria,ⅰ.275.
[12]Anderson,Notes on Travel in Fiji and New Caledonia,p.136.
[13]New,Life,Wanderings,& c.in Eastern Africa,p.357.
[14]Junod,Lifeof a South African Tribe,ⅰ.102 sq.
[15]Felkin,“Notes on the For Tribe of Central Africa,”in Proceed.Roy.Soc.Edinburgh,ⅹⅲ.233.
[16]Mockler-Ferryman,British Nigeria,p.232.
[17]Cruickshank,Eighteen Years on the Gold Coast,ⅱ.212.
[18]Routledge,With a Prehistoric People,p.124.
[19]Macdonald,Africana,ⅰ.17.
[20]Wilson,Western Africa,p.288.
[21]Beechey,Voyage to the Pacific and Beering's Strait,ⅰ.38.
[22]Crawley,Mystic Rose,pp.135,138.
[23]Ibid,p.135.
[24]Taintor,Aborigines of Northern Formosa,p.22.
[25]Tuckey,Expedition to explore the River Zaire,p.80 sq.
[26]Holub,Seven Years in South Africa,ⅱ.256.
[27]Cunningham,Uganda,p.262.
[28]Newbold,Account of the British Settlements in the Strait of Malacca,ⅰ.253.
[29]Crawfurd,History of the Indian Archipelago,ⅰ.215 sqq.② Anantha krishna Iyer,Cochin Tribes and Castes,ⅰ.24 sq.
[30]Frazer,Totemism,p.26 sqq.
[31]Man,“Account of the Nicobar Islanders,”in Jour.Anthr.Inst.ⅹⅴ.441.
[32]Turner,Samoa,p.308.
[33]Hearne,Journey from Prince of Wales's Fort to the Northern Ocean,p.306 note.
[34]Frazer,Totemism,p.26 sqq.
[35]Karstem,Studies in South American Anthropology,ⅰ.59.
[36]Cunningham,Uganda,p.352.
[37]Tyler,Forty Years among the Zulus,p.60.
[38]Lewin,Wild Races of South-Eastern India,p.240.
[39]Riedel,De sluik-en kroesharige rassen tusschen Selebes en Papua,p.292.
[40]Moseley,“Inhabitants of the Admiralty Islands,”in Jour.Anthr.Inst.ⅵ.400.
[41]Harmon,Journalof Voyages and Travels in the Interior of North America,p.288.短发常常被看作贞洁的象征。在佛教中,每一位受戒者都必须接受剃度,以证明“自己为献身宗教生活,准备放弃一切最美好的、最珍贵的饰物”。在墨西哥,皈依宗教的处女如同那些决定选择禁欲生活的男子一样,必须将头发剪去。另一些习俗中也可能含有与此类似的思想。例如,女子出嫁时,要将头发剃光或剪去,做丈夫的希望以这种方式保持妻子对自己的忠实。这种习俗不仅见诸蒙昧部落,而且在斯巴达和雅典也很盛行。盎格鲁-撒克逊人也有过这种习俗。在古代墨西哥的特拉斯卡拉人中,新婚男女都要将头剃光,“以表示青春时期的嬉戏活动应当结束了”。
[42]Holub,Seven Years in South Africa,ⅱ.351.
[43]Hunter,Rural Bengal,ⅰ.185.
[44]Goethe,Zur Farbenlehre,§ 775,vol.ⅰ.293.
[45]Carver,Travels through the Interior Parts of North America,p.227.
[46]Wilkes,Narrative of the United States Exploring Expedition during the Years 1838—1842,ⅲ.356.
[47]Karsten,op.cit.ⅰ.20.
[48]Sproat,Scenes and Studies of Savage Life,p.28.
[49]Schulze,“Aborigines of the Upper and Middle Finke River,”in Trans.and Proceed.Roy.Soc.South Australia,ⅹⅳ.223.
[50]Bonwick,Daily Life of the Tasmanians,p.25 sq.
[51]Brown,Maori and Polynesian,p.184.
[52]Man,“Aboriginal Inhabitants of the Andaman Island,”in Jour.Anthr.Inst.ⅹⅱ.331.
[53]Mangeret,Mgr.Bataillon et les missions de l'Océanie,ⅰ.97.
[54]Davidson,Island of Formosa,p.572.
[55]Rose,in Indian Antiquary,ⅹⅹⅹⅰ.298.
[56]Ellis,Polynesian Researches,ⅰ.262 sq.
[57]Sinclair,in American Anthropologist,N.S.ⅹⅰ.399.
[58]Yate,Account of New Zealand,p.147 sq.
[59]Beechey,Narrative of a Voyage to the Pacific and Beering's Strait,ⅰ.39.
[60]Taylor,Te Ika a Maui,p.321.
[61]Rutland,“Survivals of Ancient Customs in Oceania,”in Jour.Polynesian Soc.xⅲ.102.
[62]Best,“Maori Marriage Customs,”in Trans.—and Proceed.New Zealand Institute,ⅹⅹⅹⅵ.64.
[63]Brown,op.cit.p.187 sq.
[64]Marquardt,op.cit.p.16.
[65]Pritchard,Polynesian Reminiscences,p.144 sq.
[66]Penny,Ten Years in Melanesia,p.91.
[67]Codrington,Melanesians,p.237.
[68]Thomson,The Fijians.A Study of the Decay of Custom,p.217 sqq.
[69]Thomson,The Fijians.A Study of the Decay of Custom,pp.218,220.
[70]Seligman,op.cit.p.493.
[71]Chalmers,Pioneering in New Guinea,p.166.
[72]Riedel,in Zeitschr.f.Ethnol.vol.ⅹⅶ.
[73]Waitz-Gerland,Anthropologieder Naturvölker,vol.ⅴ.pt.ⅱ.67.
[74]Bock,Temples and Elephants,p.170.
[75]Cunningham,Uganda,p.68 sq.
[76]Fülleborn,Das Deutsche Njassa-und Ruwuma-Gebiet,Land und Leute,nebst Bemerkungen über die Schire-Länder,p.78.
[77]Bancroft,The Native Races of the Pacific States of North America,ⅰ.72.
[78]Dalton,Descriptive Ethnology of Bengal,p.39.
[79]Grosse,The Beginnings of Art,p.78.
[80]Sibree,The Great African Island,p.210.
[81]Krichauff,“Customs of the‘Aldolinga,’”in Proceed.Roy.Geography.Soc.Australia:South Australian Branch,ⅱ.79 sq.
[82]Barrington,History of New South Wales,p.11.
[83]Palmer,“Notes on Some Australian Tribes,”in Jour.Anthr.Inst.ⅹⅲ.286.
[84]Parkinson,op.cit.487.
[85]Williams and Calvert,Fiji and Fijians,p.137.
[86]Finck,Primitive Love and Love-Stories,p.232.
[87]Burton,Anatomy of Melancholy,ⅲ.2.2.3,p.521.
[88]Waitz,Introduction to Anthropology,p.305.
[89]Thomson,op.cit.p.219.
[90]Elliott,“Report on the Seal Islands of Alaska,”in Tenth Census of the United States,p.21 sq.
[91]Mackenzie,Voyages from Montreal to the Frozen and Pacific Oceans,p.xcⅳ.
[92]Beechey,Narrative of a Voyage to the Pacific and Beering's Strait,ⅰ.138.
[93]Moseley,Notes by a Naturalist on the Challenger,p.461.
[94]Brough Smyth,The Aborigines of Victoria,ⅰ.275.
[95]Tayler,Te Ika a Maui;or,New Zealand and its Inhabitants,p.293 sq.
[96]Merolla da Sorrento,“Voyage to Congo,”in Pinkerton,A General Collection of Voyages and Travels,ⅹⅵ.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