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巫师

1.巫师

我们用“巫师”来指代任何一个巫术的实施者,不管他是不是认为自己是一个专门的巫师。实际上,我们也坚持认为,巫术仪式不仅可以由专职的巫师实施,还可以由其他人来实施,比如“老太婆”的药方、巫术药物,还有在整个农业周期内频频举行的所有乡村仪式。狩猎和捕鱼仪式也似乎是人人皆知。不过,我们要强调一点,这些仪式其实远远不像表面上那样被人们所共有。而且,它们总是具备了一种基本特性,虽然它们满足了人们共同的需要,但是它们的范围却是有限的。总的来说,这类民间巫术只由家庭的男性或女性家长负责实施;而且,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更倾向于让那些在这方面更熟练或更精通的人来负责实施。大多数人不管是出于顾虑还是由于缺乏自信,对实施巫术都持很谨慎的态度。还有一些人这样做,可能是因为不愿把有效的药方传给后人。

而且,认为业余巫师在将要操演仪式的时候,仍然觉得自己处于平常的状态,这是不正确的。实际上,常常是因为他摆脱了他的“日常”状态,他才觉得自己能够制造效应。他节制性欲,进行斋戒,沉思冥想;他还做完了固定的准备活动;更不用说仪式活动本身早晚都会把他变成另一个人。此外,每一个操演巫术程式(formula)的人,不管他有多么不开窍,都坚信自己享有这套程式的所有权。一个农民如果谈到了“我祖母的万能药”,那么他就顺理成章地使自己可以利用这种药。于是,药方的使用就被限定成为一种“职业”。

随着这样的思路,我们可以来看下面的这种情况,即某个社会的所有成员都相信他们从一生下来就具备了某些禀性,这些禀性在某个时候可能转变成巫术的特性。现代印度的一些巫师家族便是这种情况(如东北邦的奥吉哈斯家族、米尔扎布尔的拜嘎斯家族)。秘密团体的成员也可以通过为他们举行的初入仪式来获得特殊的巫术力量;在初入仪式的作用非常大的地方,这种方式可以说遍及整个社会。简言之,我们从巫师的仪式实践看到,就算是业余的巫师也不像普通人那样简单而又纯粹。

当然,也有些仪式确实是每个人都可以实施的,所需的专业技能也不多。不过,这种情况的出现,经常是因为这些仪式经过不断的重复之后已成为了常识,它们已经在实施当中被简单化了,或者正是由于这样的性质,已变成了常事一件。但是,在任何一种巫术当中,都至少得有诸如药品知识、传统手段的存在,它们赋予了仪式实施者最起码的资格。明确了这一点,我们现在可以断言,巫术行为是专家们的特权。这是一个普遍的规律。巫师的确存在,在每一个极其深入地研究过巫师的地方,他们的存在都是不言而喻的。

巫师不仅存在,而且在很多社会——至少从理论上说——巫术仪式的实施成为了他们的特权。这一点已在吠陀典籍中得到了证实,它们记载的仪式几乎都只能由婆罗门来负责实施。仪式的参与者无法独立行动,他只是参与庆典、被动地服从指令、重复要他重复的程序,在特别庄严的时刻把手放在司仪的身上,除此之外,他别无所为。概言之,他跟供奉祭牲的人在祭司举行的仪式中承担着相同的角色。事实上,在古代印度,巫师对的巫术独占权不仅仅是一个理论上的原则。我们完全相信,巫术确实是婆罗门阶层真正占有的特权,同时还得到了贵族和国王的刹帝利阶层的承认。印度古典戏剧中的某些场景便可证实这一点。当然,民间巫术确实是盛行于社会的各个层次,可能也并不是那么被人专有;但即便如此,巫术实施者也是不可少的。同样的观念在基督教欧洲也很普遍。无论是谁,只要实施巫术就会被称做巫师,还有可能因此遭到惩罚。巫术的罪名是一项常见的罪名。对教会以及法律来说,不会只有巫术而没有巫师。

(1)巫师的特性

成为一个巫师并不是个人意愿所能决定的;一些特性把巫师跟普通人区别开来。有些特性是后天所习,有些特性则是由继承而来;有些人的这些特性是借用别人的,而有些人却真正拥有这些特性。

据说,通过身体的某些特异性就可以辨别出一个巫师。就算他极力试图掩饰,但这种特异性已经给他打上了烙印,并让他的内驱力有可能被发掘出来。比如,有人说巫师眼睛的瞳孔完全遮住了虹膜,或者他能看到身后的东西,还有人说巫师没有影子。在中世纪,人们还在女巫身上寻找魔鬼的印记。无疑,很多女巫都是歇斯底里的,她们能让某些部位的皮肤出血和失去知觉。认为巫师有奇特的外表,这种信仰主要依赖于实际的观察。世界上各个地方都有面目异常狡黠的人、看上去古里古怪或不值得信赖的人、莫名其妙冲着别人眨眼睛的人。这些人合起来被称为“恶眼”(evil eyes),那些让人感到恐惧和怀疑的人就是这类人。他们都被归为巫师,并且在巫术依然猖行的落后地区,神经紧张、躁动不安的人或者弱智者也是巫师。粗野的姿态、尖锐的嗓音、雄辩或诗人般的天赋都常常会成为巫师的特征。它们都是展示一种紧张状态的信号,在很多社会中,这种状态是被巫师制造并在仪典过程中以更猛烈的力量表达出来的。它们经常伴随着紧张的出神、歇斯底里的尖叫,乃至于全身僵硬般的惊厥。巫师常常自然而然地被诱引而陷入一种迷乱状态,不过更多的时候他是在伪装。在这个时候,他常常相信他已经被带离了这个世界,观看者似乎也是这样认为。从他首次颤搐到他回到这个生活的世界,观看者就跟今天的催眠展示会上的那些观众一样,都在提心吊胆、聚精会神地注视着他。这些体验给巫师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因为他倾向于相信,他的这种不正常状态是一种无可名状但却让他的巫术效果得以显验的力量的展示。这些让人心神不定的现象、精灵性禀赋的表露,都让某些人具备了向巫师转变的资格。

还有一些人是注定要成为巫师的,因为他们引起了公众的恐惧或怀疑,或者他们的身体具有特异之处或者非凡的禀赋——譬如变戏法者、腹语表演者和玩杂耍者。身体的不健全,比如腿瘸、背驼或者眼盲也足以使人成为巫师。对常人的反应过度敏感、被迫害的情结或者海市蜃楼般的幻觉都可能让他们相信自己具有超常的力量。

我们必须指出一点,所有这些人——残疾人、迷乱者、货郎、小贩、变戏法的以及神经过敏者——实际上构成的是某些类别的社会阶层。他们之所以掌握了巫术力量,并不是因为他们具备的个体特异性,而是因为社会对待他们以及他们这类人的态度。

女人就是这样被对待的。在每个地方她们都被认为比男人更有实施巫术的可能,这与其说是因为她们身体特征,倒不如说是因为这些特征所激起的社会态度。在生命周期的重要阶段,她们都会引起迷乱和恐惧,这些态度使她们处于一个特殊的位置。女性的特征恰好是在青春期、月经期、怀孕期和生育期达到了它们最成熟的状态。通常也是在这些时期,她们变成了巫术行为的主题,或者成为了巫术行为的实施者。老妇人就是女巫,处女就是重要的助手,经血和妇女生成的类似事物则成为了普遍的特殊物体。而且,女人确实也很容易变得歇斯底里,她们惊悚的叫声使她们似乎接近了超自然的力量,这些力量赋予了她们以非凡之力。不过,就算是在这些于其生命不可或缺的关键时期之外,女人仍然也是迷信以及法律和宗教禁忌的靶子,这把她们作为社会的一个单独阶层明确地划分了出来。她们被认为跟男人存在的不同,比实际上的不同要多得多。她们被说成是神秘活动之源,巫术力量之源。另一方面,由于女人被排除在大多数宗教教派之外——或者就算予以接受,也把她们安排在靠边的位置——所以,唯一能让她们发挥积极性的就只剩巫术活动了。女人所具有的巫术特征主要来自于她们的社会地位,这导致的一个结果就是,议论其巫术特性的比她们实际的巫术特性要多得多。实际上,实施巫术的女人远远达不到这些公众舆论告诉我们的数量。因此,令人奇怪的结果就是,虽然实施巫术的总体上说都是男人,但遭到控诉的却是女人。在《阿闼婆吠陀》(Atharva Vedic)的记载中,女巫们遭到驱逐,男人操演着所有的巫术。在我们所谓的大多数原始社会中,老妇人也好,年轻女人也罢,都会被指控以实施了巫术的罪名,但其实她们根本就没有实施过。在中世纪,尤其是从4世纪以降,大多数巫师都是女性。但是,我们不要忘了,我们所面对的那个时期是一个迫害的时期,我们的资料也只是来源于那些审判的记录。遭到指控的女巫数目极多,这唯一能揭示的就是当时存在着被宗教法庭利用和支持的社会歧视。

巫师寻求助手的时候可能会经常需要儿童,尤其是在占卜仪式当中。在有些时候,比如说在澳大利亚的蒂里人(Dieri)当中,儿童甚至还操演他们自己的巫术仪式。在当代印度,儿童在大象的脚印里画符,并且吟唱相应的咒语。我们都知道,儿童的社会地位很特殊,因为他们的年纪,也因为他们还尚未通过明确的初入仪式,人们认为他们仍然还具有一种不确定的、会惹麻烦的特性。我们再一次看到,他们的巫术特性是源于作为社会特殊阶层的成员。

巫术还与一些职业有重要的联系。医生、理发师、铁匠、牧羊人、演员和挖墓者都具有巫术的力量,这些力量显然不是个体的特征,而属于群体性的特征。几乎所有的医生、牧羊人和铁匠都是巫师。医生是巫师,是因为他们的技术跟巫术极其相似。他们会使用如此精细繁杂的技术,无论如何都让人不得不相信他们的职业是奇迹般的,是超自然的。理发师是巫师,是因为他们跟身体的废弃物接触非常密切;平常出于对妖术的恐惧,这些废弃物一般都要被藏起来或者被销毁。铁匠是巫师,是因为他们在工作中使用的材料是广泛地会激发迷信的材料,还因为他们艰苦的职业笼罩在一团神秘之中,不无一种威慑力;牧羊人是巫师,是因为他们能跟动物、植物和星辰相互沟通;挖墓者是巫师,则是因为他们跟死亡有关。他们跟其他的普通人区分开来的是他们的职业,而又正是这种区分赋予了他们巫术的力量。当然,有一种职业比其他职业更能够把人与其他人区分开来——尤其是这种工作通常都是某个人为了整个社会的利益、甚至是一个规模较大的社会的利益而独自承担——这就是刽子手扮演的角色。我们还发现刽子手掌握了擒拿盗贼、捕捉吸血鬼的咒语和法力。他们就是巫师。

在社会中占据权威地位的特殊身份也可以使人成为巫师。在澳大利亚的阿兰达人中,当地图腾群体的首领、庆典的主持者,同时也是一个巫师。在新几内亚,大多数有影响的社会成员都是巫师;在整个美拉尼西亚有这样一种基本信仰,首领——一个具有玛纳(mana),也就是超自然力量的人——既秉承了巫术的力量,又具有宗教的力量。毫无疑问,这也是为什么在印度人和凯尔特人的史诗当中,神秘的王子被认为具有巫术特性的原因。这些事实对弗雷泽来说是相当的重要,他把巫术研究引入了他关于神圣的祭司国王的作品当中,当然在我们看来,国王要更加庄严一些,更像祭司一些,而更少地具有巫术性。另一方面,巫师也可能掌握最高等级的政治权威。他们能够施加高度的影响,并常常成为举足轻重的人物。因此,社会身份注定了一些人要去实施巫术的力量,而反之亦然,巫术的实施亦决定了他们的社会身份。

在神圣职能被完全专门化的社会中,祭司就会经常被怀疑在从事巫术活动。中世纪的时候,祭司被认为是易被魔鬼攻击,这使得他们自己也沉湎于鬼怪信仰——也就是一种巫术——的活动之中。这种情况下,是祭司的角色让他们被人认为是巫师。他们的独身禁欲、生活的与世隔绝,还有在教堂充当神职人员因而经常跟超自然之物打交道,这一切都把他们跟其他人隔开,并使他们遭到怀疑。这些怀疑好像还经常成为事实。有的祭司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从事巫术,而有的祭司则是因为他的加入被认为对巫术仪式的实施非常重要而被迫参加,他经常对此一无所知。当然,堕落的祭司,尤其是那些违背了自己圣洁誓言的祭司,就更多地遭人指控实施过巫术了。

某个宗教一旦失去了它的信众,那么新兴宗教的信众就会把以前的祭司都视作巫师。马来人或者伊斯兰萨满就把帕旺(pawang)和帕加(paja)视作巫师;而实际上,他们都是以前的祭司。异教徒也被认为会带来巫术行为:清洁派教徒(the Catharists)和韦尔多派教徒(the Vauois)就被认为是巫师。不过,在天主教的教义中,巫术的概念却包含了一层假宗教的观念。这个特别的现象,我们将留到后面再讨论研究。不过,这种情况很有意思,因为又一次巫术被赋予了一个整体性的群体。前面,我们已经看到巫师可以来自于对巫术只有间接兴趣的阶层。在这个地方则完全相反,是一个教派的信众全被看作了巫师。比如,中世纪的教会和亚历山大城的人(the Alexandrians)就把所有的犹太人都视为巫师。

同样道理,一个社区的外来者也被分成跟巫师一类。在澳大利亚的一些部落中,一个族群内部的自然死亡会被归结为邻近族群实施巫术的结果,最后还会因此导致族群仇杀和世代不和。新几内亚莫尔兹比港的陶里皮(Toaripi)和夸塔普(Koitapu)两个村庄的人就把他们的时间(根据查尔默斯〔Chalmers〕的研究)花在互相指责对方的巫术上面。这种情况在原始人当中相当普遍。事实上,在吠陀印度时期,给巫师的名字就是“外来者”的名字。外来者最主要的就是生活在其他地域的人——满怀敌意的近邻。有人会说,接受了这个观点,那么巫术力量就从地形上划定了限制。我们就有这么一个给巫术划定了明确范围的例子。亚述人的驱邪仪式中有这样的话:“女巫,你们被施巫,我就自由了;埃拉米特的(Elamite)女巫,我自由了;库亭(Qutean)的女巫,我自由了;苏亭(Sutean)的女巫,我自由了;卢鲁比安(Lullubian)的女巫,我自由了;闪尼加比安(Shannigalbian)的女巫,我自由了。”(K.N.托克维斯特〔K.N.Tallqvist〕,Die Assyrische Beschweörungsserie Maglü,iv,第99—103页)两种文化发生接触时,通常巫术就被归结为相对落后的文化所具有的特征。这方面典型的例子有印度的达斯尔斯人(Dasyus),他们被印度教徒指控为巫师;还有芬兰人和拉普兰(Lapps)人,他们遭到了斯堪的纳维亚人同样的指斥。在美拉尼西亚和非洲,所有住在森林里的人被相对进步一些的平原、海岸和河畔的部落视为巫师。跟定居人口生活在一起的游牧部落也被认为是巫师。甚至在今天,吉卜赛人和大量游动不居的印度种姓群体——生意人、皮革匠和铁匠也遭到了同样的对待。在这些被排斥在外的群体内部,还有些部落或者家族比其他部落和家族更多地秉承了巫术的技艺。

这些对巫术的指控并非总是没有道理。事实上,有些群体还公开宣称对某些现象具有超凡的控制力量。这些力量有的时候是宗教力量,有的时候则是巫术力量。在希腊人、阿拉伯人和耶稣会士看来,婆罗门是真正的巫师,他们确实具有半神圣的力量。有些群体宣称自己能够呼风唤雨,有的则被他们的邻居认为具有这些天赋。在澳大利亚的盖姆比尔山(Mount Gambier)上,一个部落当中还有一个“掌管风”的氏族。他们被其邻居—布安迪克人(Booandik)指责随意制造风雨。拉普兰人甚至把装满风的袋子卖给来自欧洲的水手。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某些人从事巫术活动是社会对待其身份的态度的结果,所以巫师(他们并不属于一个特殊的阶层)必然统统都是强烈的社会情感的对象,而且就是这些情感的一部分,这些情感指向了那些专职的巫师,指向了那些跟在前面我们已经论及的所有具有巫术力量的阶层有相同性质的巫师。而且,由于这些情感基本上都是被巫师的反常特征激唤起来的,所以我们可以做出结论,如果巫师有社会身份的话,那么他的这个身份是可以被界定为反常的社会身份。不过,我们并不打算强调巫师角色中负的一面,而想转向对其正面特性和特殊禀赋的研究。

我们已经指出了一些使人可能成为巫师的正面特征:技术、焦虑的性格等。巫师通常被认为机敏灵巧、才识过人。如果简化巫术的理论,就可以只关注巫师的智力和他们实现的奇迹,然后把他们的职业解释成是创造与欺骗之间的一个完美结合。不过,这些一直都是根据假设赋予巫师的具体特征,只构成了其整个传统形象的一部分,其他还有很多特征在支撑着他们的声望。

在这些特征中包括神话具有的特征,或者说一个社会的口承传统,即经常讲述的传奇、寓言或冒险故事具有的特征:神秘和幻想的成分。这些传统在世界民间文化中有一定的位置,并且构成了民俗研究中一个很重要的领域。如印度的故事集《苏摩提婆》(Somadeva)中所说:“众神生活在永远的快乐当中,人类的生活伴随着永无止日的苦难;那些在神与人之间协调的人的行动,穿过了他们命运的差异,总是令人满意并为人所津津乐道。出于这个原因,我将给你们讲述Vidyadharas的生活故事。也就是说,先讲魔鬼,最后讲到巫师。”(Katha-Sara-Sarit-Sagara,Ⅰ,Ⅰ,47)。这些传奇和故事不只是想象力的简单发挥或者集体幻想的一种传统表达,并且在长时段的夜间讲习期间,它们的不断重复烙下了一种期待、恐惧的印记。稍加鼓动,这种印记就会引致错觉并激起最活跃的反应。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寓言跟信仰之间、在被自觉相信的真实历史以及神话跟传奇之间不存在可以划分的界线。人们聆听巫师说话、在他工作的时候注视他的一举一动,还向他请教问题。他们赋予他巨大的力量,以至没有人能够怀疑他的能力可以让他轻而易举地完成那些要他去完成的微不足道的任务。怎么可能相信至少会在某个时候,一个婆罗门——一个超过神本身的存在者,一个能创造整个宇宙的存在者——不能治愈一头牛呢?恰是因为巫师是民间想象中最受欢迎的主角,或者即便不是因为每个人都有他们自己的个人困难,也是因为巫术能自动唤起独特的兴趣,巫师的形象从一个故事发展到另一个故事,从一个讲述者再到另一个讲述者。祭司的力量是由宗教教义一应都规定好的,而巫师的形象则是在巫术之外塑造出来的。它是从无数的“从前有一次”中被创造出来的,而且巫师要做的一切就是无愧于这样的描绘。因此,如果在我们的巫术故事中,男主人公在文学上的特征也是名副其实的巫师具有的典型特征,我们应该不必惊奇。

我们谈到的神秘的性质是很多种力量,或者说它可以产生力量。经常进入想象当中的,是巫师实现其最后目标时的那种轻松愉快的形象。他有这样一种天赋,能够构思出的事物比任何普通人能够希冀的事物还要多得多。他的语词、他的姿势、他的目光,甚至他的思想本身就是力量。他本人也散发出影响,自然和人类、精灵和神灵都要屈服于他的影响之下。

除了对物体拥有普遍的控制力之外,巫师对自己的存在也有控制力,这成了其力量的主要来源。通过意志力,他可以完成超越正常人力量所能及的事情。重力规律对他不起作用。他精于飘浮(levitation),可以在一刹那间身随意往。他在同一时刻在很多地方出现。就是矛盾定律也对他也没有约束力。据说在1221年,哈贝斯塔德(Halberstadt)的一个传教士、也是一个巫师,琼纳斯·土托尼库斯(Johannes Teutonicus),同时在哈贝斯塔德、美茵和科隆的公众面前进行表演。像这样的故事应有尽有。从根本上说,巫术信仰者对巫师移动的确切性质仍迷惑不解。是他本人,也就是他自己的身体在移动吗?还是他的互体(double)或者他的灵魂在代替他移动?只有神学家和哲学家才试图解决这个矛盾,而一般人对此并不在意。巫师就是利用了这种不确定性,把它宣扬成环绕在他们的行动周围的又一层神秘。我们无意于解决这些矛盾;它们的根源在于原始思维中有关灵魂的观念和有关身体的观念存在着根本的模糊性。通常情况下,这种模糊性被人们所相信,但与此相比,它更是巫术的一个重要组成要素。

在身体和灵魂这两个概念中,灵魂概念适于进行足够详细的阐述,因为,它直至今日仍然在我们的脑海中激起神秘与惊异。巫师的灵魂是动人心魄的事物。比起人类灵魂的趋向来,它的性质更荒诞、更玄妙,也更黑暗深沉。当原始形式的泛灵论思想渐渐销声匿迹,人们也不再相信做梦时一个人的灵魂会在他周围游弋,或者不再相信人的灵魂能够变成一只苍蝇或蝴蝶的时候,这些古老的信仰在巫师身上却仍然适用,它们甚至还成为了辨认巫师的一个方法,比如,在一个人沉睡的时候,有只苍蝇在他的嘴边飞来飞去。任何情况下,巫师的灵魂都不像一般的灵魂那样是在不由自主的漂泊,巫师会凭借意志操纵他的灵魂。澳大利亚的库耐人(Kurnai)在他们的降神会(spirit seance)上,“巴恩”(barn)派他的灵魂出去侦探正在行进的敌人。在印度瑜伽人(Yogin)那里,我们也看到了相同的情况,虽然他们的神秘的神学若说属于宗教,但又更像哲学;而若说属于巫术,但又更像宗教。在他们自己担负起重任(动词yuj)的时候,就是他们跟世界基本的超越原则相结合的时候,这种结合产生了(动词sidh)巫术力量(siddhi)。波怛阇利(Patanjali)的sutras(佛经中的一类)中很明确地说明了这一点,而且甚至还把这种能力归结到瑜伽人以外的其他巫师身上。在sutras第一部分第四节(sutra,ⅳ,Ⅰ)的注释就阐明巫术力量(siddhi)的原则包含了飘浮在内。一般来说,任何一个有力量支使其灵魂的人就是巫师。对此原则,我们没有碰到一个例外。它也是名称很蹩脚的萨满教在确立其整个制度时隐藏在后的基本原则。

灵魂是人的互体,它不是人的身体中无法具名的组成部分,而就是人本身。它服从意志而被送到任何地方,它在那里进行着物理性的行动。据称,在有些时候巫师甚至可以把自己分成两半。于是,当迪雅克(Dayak)的巫师在参加一个降神会的同时,又在外出采药。人们看到巫师的身体,不过他的精神和肉体并不同时在场,因为他的互体并不是只是一种精神。互体的两个组成部分是对等的,对等到它们可以严格地一一对换的程度。事实上,想象到巫师把自己劈成两半,留下他的互体并把他真实的自我带离到别处,并不是一个漫无边际的遐想。这就是对中世纪巫师的飞行所作的解释。还有人说,巫师去参加安息日的时候就把一个鬼,一个司仪的鬼(vicarium daemonem)留在他的床上。这个鬼实际上就是巫师互体的对等物。这个例子表明,同样是把人一分为二的观念,却可能会产生两种截然相反的结果。同样,巫师的基本力量也可以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而且程度不同地被加以想象。

巫师的互体可以是其呼吸和咒语在一刹那间的物质化——一股旋风或者一朵黑云,巫师灵魂的肉体形象、甚或他本人有的时候都会从中现身。在另外的一些个案中,互体则可以跟巫师完全分离,成为一个在一定程度上摆脱巫师控制的人,有的时候还似乎能够行使自己的意志。巫师可以处于助手、动物或者精灵等一批扈从的卫护之下,这些扈从就是巫师的互体或者他们外在的灵魂。

在这两个极端之间,还有一种变形的情况。实际上,它是由动物的伪装所致的一种一分为二的形式。虽然变形好像是包含了两种外形的存在,但它们实质上仍然只是一种存在物。当其中的一种形式代替了另外一种形式的时候,就常常会发生变形。正是因为有了变形,欧洲的女巫才被认为沉溺于空中的飞行。变形和飞行这两个主题关系密切,以至于它们竟成了同一个概念。我们看到在中世纪就有一个最初从古希腊罗马人那里发源而来的striga概念;striga,就是strix的旧说法,它既是一个女巫,也是一只鸟。在女巫的住所外面,可以看到她成为黑猫、野兔或者是母狼的样子;而巫觋则成了山羊,如此等等。当巫师们一心想要作恶的时候,他们就化作动物去行动,据说如果被察觉了,他们仍是在动物的形状中被发现的。虽然如此,在这两种形象之间还是经常保持着一种相对的独立性。有的时候,在夜间飞行期间,术师保持着人形,并简单地附在其先前的动物形体上面。但另外一方面,这种结合也可能会被打破,术师跟作为他互体的动物会在相同的时刻被发现在从事不同的活动。在这种情况下,动物就不再是巫师的另一部分,而是她的守护精灵(familiar),巫师也仍然完全保持独立。这其中的一个例子就是卢特金猫(cat Rutterkin),它属于女巫玛格丽特(Margaret)和菲利帕·弗洛尔(Filippa Flower),她们俩因为给鲁特兰德公爵(Duke of Rutland)的一个亲戚施了巫术而于1619年3月11日在林肯市被烧死。不管怎样,在所有的变形事件当中,巫师在多处存在是不争的事实。而且,我们永远都不可能知道,当碰到一个女巫的动物形体时候,我们是在跟女巫本人打交道,还是只是遭遇到了她的一个替代者。要想摆脱我们在前面早就提到过的这种原始思维的内在混乱是不可能的。

欧洲女巫的变形并非不加选择的变形。她们通常都坚守着一种动物——母驴、青蛙、猫等。这些事实让我们想到,变形牵涉到跟单一的一类动物有恒常的联系。这种联系在全世界都可以碰到。为了说奥吉布韦语,阿尔冈昆人、易洛魁人、切罗基人的药师——所有美洲印第安人的药师也可能——都掌握了各种曼尼陀(manitous)。在美拉尼西亚的一些岛上,巫师拥有蛇和鲨鱼,它们是他们的仆从。上面这些例子共有的一条规律就是巫师的力量来自他跟动物的交往。他从那些传授给他巫术的程式和仪式的动物伙伴那里获得力量。有的时候,甚至他拥有的力量的范围也是由这种联系决定的。在印第安人中间,巫师的动物辅助者赋予他控制该动物种类中每一只动物以及跟这个物种有关系的一切事物的力量。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詹布利克(Jamblique)才谈到了μáγoι λεóτωυ和μαγοι δφεωυ,他们各自有控制狮子和蛇的力量,也能治好由它们所造成的伤。

除了一些特别稀有的个案,在绝大部分情况里面,跟巫师发生联系的不只是某一只特定的动物,而是整个物种的动物。这就跟图腾关系有一个共同之处。难道它们真是图腾?我们根据欧洲的情况提出的这个猜想在澳大利亚和北美得到了证实,在这两个地方被涉及的动物确实就是一种图腾。霍维特讲述了一个关于穆灵(Murring)巫师的故事,他被驱赶到袋鼠生活的地域上。结果,袋鼠成为了他的图腾,他不再吃袋鼠的肉。巫师有可能是第一个,并且也是最后一个获得这种启示的人,因此被授予了一种个体的图腾。甚至有可能,在图腾崇拜渐渐衰颓期间,仍然主要由巫师家族来继承氏族的图腾并延续这古老的传统。在美拉尼西亚,的确有家族群体——被叫做章鱼家族——掌握了确保成功地捕捉这种动物的力量。如果我们能够很明确地证明所有跟动物的巫术联系都有图腾的起源,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说在这类关系中,巫师是通过跟图腾的吸引力而具备了在技艺上的资格。而目前,我们能够做的只是下这样的结论,我们不是在描述虚幻,而是在描述一系列表现真实的社会习俗的事实,它们有助于我们判断巫师的社会地位。若有人指出在一些社会当中根本没有图腾崇拜——比如说婆罗门印度社会——而跟这种理解针锋相对,他就犯了错误。首先,我们只是从有关仪式的文本上了解到的婆罗门巫术,这些文本是巫术专家们写出来的,跟原始的根源相去甚远;其次,在整个印度也不是决然没有关于变形的说法,那里有很多传说和本生经(Jatakas)的故事在讲述变形的鬼怪、圣人和巫师。民间故事和印度的巫术习俗就是这种传统活生生的证据。

我们已经提到过女巫的守护精灵。要把它们和那些跟巫师有图腾的亲属关系或者有其他类型的关系的动物区别开是比较困难的。它们是或者可以被认为是精灵。精灵通常都有动物形式,不管这些形式是真实的还是虚幻。而且,动物守护精灵和精灵助手(spirit auxiliaries)这两个息息相关的主题中蕴涵着一个共同的观念,即巫师的力量是来自一个外在于他自身的本原。他的巫术技能也是来自他跟与他维持着一定独立关系的伙伴之间的联系。随着巫师的灵魂跟他的身体相分离,这种联系在程度上和形式上也发生了变化。它可以是极其脆弱的,只包含了偶尔跟精灵密切沟通的朴素力量。巫师知道精灵的藏身之地,懂得它们语言,通过仪式可以联系到它们。这种联系通常都是个人跟死者、仙子以及诸如此类的其他精灵的联系(比如马来人的Hantus、阿兰达人的Iruntarinias、还有印度人的Devatas,等等)。在美拉尼西亚的几个岛屿上,巫师的力量通常都是来自其过世亲属的灵魂。

在巫师和精灵的关系中间,亲属关系是一个普遍的要素。人们会说巫师有一个作为精灵而存在的父亲、母亲或者祖先。在今天的印度,一些家族宣称他们的巫术天赋是起源于此。在威尔士,垄断所谓的巫术技艺的家族被描绘成是一个男人与一个仙子相结合的后人。不过,巫师和精灵之间的关系更经常地被描述为一种协定或者合约,不管这种协定是默认的还是公然的,是一般的还是特殊的,是永世的还是暂时的。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一种束缚双方的法律纽带。在中世纪,这些合约都是文字契约,用血书写或者署名,并以血封缄。它们其实就是血的合约。在神话故事里面,这些协定的出现就不具有这么神圣的形式了——是一回赌博、一场竞赛或者一次考验的形式——而精灵、鬼怪或者恶魔常常落败于这些争斗之中。

人们常常倾向于把这些关系置于性关系下面来想象:女巫当中有梦淫妖,于是凡有过梦淫妖噩梦的女人就被认为是女巫。这种情况在相距遥远的欧洲和新喀多尼亚岛上都能找到,在别的地方自然也不例外。欧洲的安息日不可避免地会唤起性越轨的想象,其中就包括女巫和魔鬼的性关系。这些关系甚至还可以导致婚姻或者永久性的协定,它们绝非是巫术的一种次要特征。在中世纪和在希腊罗马时期,这些关系还有助于巫师树立正面的形象。女巫总被认为是淫荡的人,是情妇,而且正是色魔(concubitus daemonum)引发的争论的结果让巫术的性质得到了清楚明白的展示。还可以找到很多不同的表述鬼怪和巫师之间这种关系的方式。举个例子来说,有一个关于拉吉普特人的故事,他使一个鼻疽病的女精灵成为了自己的囚徒,然后把她带回家。直至今日人们仍然相信这对夫妇的后代具有一种遗传的可以操纵风的力量。在这个例子当中,还可以同时看到游戏、合约和亲属关系等主题。

这些关系并非是无关或者不经意的构想,它们对巫师的物质和精神的状态造成了不小的影响。他打上了他的伙伴亦即魔鬼的印记。澳大利亚术师的舌头上有精灵打下的洞;他们的肚子也可能曾经被打开过,并且还被洗净了内脏。在班克斯岛上,有些巫师的舌头被一条绿蛇(maé)刺穿过。通常,巫师跟术士(wizard)一样,都会着魔(being possessed)——这是祭司很少会碰到的情况。而且,巫师往往会意识到这一点,知道是哪个精灵在控制着他。对着魔女巫的信仰非常普遍。在基督教欧洲,这种信仰流传得非常广泛,以至于女巫都被驱了魔。不过,着了魔的个人一般却被认为是巫师。巫师着魔的事实不仅可以解释巫师的力量和地位,而且在很多巫术系统当中,着魔在所有的巫术行为中都发挥着基本的作用。在西伯利亚和马来西亚,萨满教非常普遍。当一个巫师着魔的时候,他不仅感觉到一个新人在他体内出现,而且他自身的人格也屈从于鬼怪的力量,也正是这个鬼怪通过他的嘴在说话。除开很多装出来的着魔——这就是想方设法模仿真实的状态——以外,我们发现我们面对的是各种心理和生理的状态,其中包括个体的人格分裂。一个明显的事实就是巫师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他的着魔状态能够加以控制,他通过恰如其分的行动把它继续下去,譬如跳舞、哼唱一成不变的音乐,或者是作欣狂状。总而言之,巫师专业技能中有一条,它不仅是神秘的而且也是实际的,这就是在着魔时具有力量,这种技能向来就一直为巫师所擅长。从个人的和从社会的观点来看,发送或者回收灵魂是看待同一种现象的两种方式。对个人来说,他的人格经历了改变,对社会来说,巫师是被带离并进入了精灵的世界。这两种类型的表象有的时候会重合在一起:苏族人或者是奥吉布韦人的萨满巫师只有在着魔的时候才操演仪式,只有在灵魂飘离的时候才会获得其动物的精灵。

关于巫师的所有神话存在一些相同的特征。假如这些神话没有为社会如何看待巫师提供一些线索,我们也不会像这样对它们详加考虑。巫师是被放入他跟动物的关系来看待的,也被放入了跟鬼怪的关系来看待。分析到最后,人们则以他自己的灵魂来看待他。巫师与其灵魂之间的关系经常会发展到两者彼此完全相同。如果巫师跟巫术中的鬼怪是同一个名字,那么上述情况就更加容易出现,并且它也确实如此乃至于差不多近似于一个规律了。一般来说,没有必要把它们相互区分开来。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看到,到了什么样一个程度巫师就不受规范约束了。当他们的灵魂离开他们的身体的时候,也就是当他们在操作仪式的时候,他们就尤其不受规范的约束。因此,像我们前面所过的那样,巫师事实上更多地属于精灵的世界,而不是人的世界。

因此,就算一个人因为其社会地位不具备做巫师的资格,他也可能凭借以他为目标并且内在一致的表象而获得这样的资格。巫师是具备特殊资格的人——特殊的关系,尤为甚者是特殊的力量。它是最高级的职业之一,或许还是第一种最高级的职业。它跟社会认可有非常密切的联系,以至于个人不能简单地根据自己的愿望自主地成为巫师。在好多例子中可以看到,巫师不知不觉地就被迫加入了行业会。

是大众舆论造就了巫师,并创造了他所拥有的力量。是大众舆论使他懂得了一切并且可以胜任一切。如果说自然对他再没有秘密可言,如果说他从基本的光源,从太阳、行星、彩虹或者江河湖泊的最深处获得他的力量,那正是公众的观念希望他如此。而且,社会不会总是授予每位巫师以无限的力量,或者是相同的力量。绝大部分情况是,即使是在紧密编织在一起的社会单元里,巫师们拥有的力量也各不相同。巫师的职业不仅仅是一个专业化的职业,而且职业本身也有它自身专业化的特点和功能。

(2)初入礼,社会中的巫术

在经过什么样的过程之后,公众舆论会承认一个人已经成为巫师,他本人又是怎么获得这个身份的呢?个人成为巫师要得到启示,获得神授,依靠传统。目击者和巫师都指出过这三层获取资格的过程,凭借它们也经常可以区分不同类型的巫师。前面提到的帕坦贾利的sutra(ⅳ,Ⅰ)就这样说道:“siddhi(巫术力量)来自出生,来自植物、惯例,来自禁欲苦行的热诚和迷狂。”

无论何时,只要一个人相信自己会跟一个或者更多的神灵发生联系,神灵本身听从于他的使唤并授之以神谕,启示就发生了。这一类初入礼(initiation)很多是非常简单的,或者也可能是非常复杂的神话和传奇的主题。简单的故事包括了像靡菲斯特和浮士德之类主题的各种变换形式。然而其他的一些故事就非常复杂了。在穆灵人(Murring)当中,将要成为术师(murup精灵)的人睡在一个老妇人的坟上。他必须切掉她胃部的皮肤,当他入睡的时候,老妇人的murup把他送至天宇。在那里他遇到精灵和神,他们传授给他神秘的仪式和惯例。当他醒来,他发现他的身体已经像一个药袋子一样塞满了水晶。在随后的仪式中,他把这些来自精灵世界的礼品和信物从口中取出。在这个例子里面,是巫师游历到了精灵的世界。不过在别的例子当中,却是精灵自己出来寻找巫师,于是就跟苏人和马来人一样,启示就是通过着魔得以实现的。在这两种情况中,巫师都是在跟精灵瞬间的接触中而获得了永久性的利益。为了使这种巫术转换的效果得以永恒,据说就像我们已经描述的那样,巫师的人格已经得到了完全的重塑。神灵刷新了他的内脏,用他们的武器打他,还穿了他的舌头——在澳大利亚中部的部落中,舌头上的洞就是巫师处被治的证据。特别要指出的是,初出茅庐者确实会为了得到启示后重生而选择死。

暂时死去的观念在巫术和宗教的初入礼当中是一个共同的主题。不过巫师比别的人更加倚赖于这些有关复活的神话。这里我们先跑一下题,来讲一个巴芬岛上爱斯基摩人的故事。有个人想成为一个angekok,结果他被启蒙angekok的行家杀死。在一个星期的时间里,他都处于僵冻状态;在这段时间里,他的灵魂却穿越大海的深处,遥及地球的内部,腾越至云霄之上,学知自然的奥秘。待到angekok重新把他唤醒——通过拍打他的四肢——他本人就变成了一个angekok。在这个故事中,我们看到了一幅启示的全景,它分为几个步骤,个人的启示、游历于精灵的世界、学习巫术知识——总而言之,是获得关于宇宙的知识。

巫术的力量是通过灵魂跟身体的分离而获得的。但是,在萨满巫师那里,分离与相合就必须不断地进行重复。对巫师而言,这些启示性的分离只需在他的一生中发生一次,并使他获得一劳永逸的优势。不过,它们必须要出现一次,哪怕是强迫性的。事实上,神秘的表象跟实际的初入典礼是并行的。个人到森林中的坟上去睡,执行一连串的任务,并让自己完全投入那些本质上就是仪式的禁欲活动、剥夺和禁忌之中。而且,个人还陷入一种迷幻的状态,脑子里充满并非纯然虚幻的想象,哪怕这些想象是巫师自己冒出来。

不过,有其他巫师的参与才是一种更为普遍的情况。在犹太教堂的司事(Shames)中间,初入者首次陷入出神就由一个上年纪的帕加(paja)负责诱导。而且,新手通常都要参加一次真实的任命仪式,整个典礼都由熟练的巫师来负责操持。阿兰达人既靠精灵实施初入礼,也举行由巫师主持的初入仪式,与之相伴的还有禁欲仪式、冲突、涂油膏和整系列的庆典,在此过程当中,新来者要吞下他的洗礼者赐予的小鹅卵石(巫术力量的象征)。在希腊的手稿当中,我们看到一份冗长的关于巫术任命的手册,即ο'γδóη Mωυimgωs(Dietrich,Abraxux,第二部分,第6页以下),它详尽展示了类似庆典的各个步骤,如洁净、献祭仪式、祈祷,还有给每个人加冕,这是解释宇宙奥秘的神秘启示。如此复杂的仪式并不总是重要的。任命还可以通过公众对神灵的召唤(在海峡殖民地的帕旺就是这样的),或者通过简单地把新手在圣地呈现于神灵的面前(比如在美拉尼西亚)来加以实现。无论如何,巫术的初入礼产生的结果跟其他类型的初入礼相同,它造成了人格的改变;如果愿意的话,这种改变有的时候可以表现为一种名字的改变。个人跟超自然的盟友一劳永逸地建立了密切联系,这是一种永恒不渝的获得。在有些社会中,巫术的初入礼还经常混杂着宗教的初入礼。印第安人中易洛魁人或者苏人在他们获得其魔力的时刻就变成了秘密社团的一员。我们不妨大胆地猜测——虽然没有绝对的证据——这同样适合于美拉尼西亚的一些社会。

当初入仪式变得简单化的时候,它们的过程就是对传统知识的效仿,纯粹而又简单。不过,巫术的知识却并非如此简单或者单调。实际上,当专家在传授惯例的时候,他和新手,以及他的随从们——如果有随从的话——会营造出不一般的心态。专家被认为是——而且他本人也相信他是——神的选民。传授的各个方面都是非常神圣的,与之相联的神秘性并没有丝毫减损它的神圣性。它伴随着仪式和洁净,并受到禁忌的约束,时间和地点也要经过精心选择。在某些情况下,在讲授非常严肃的巫术知识的细节之前,要先进行一种该讲授所依赖的宇宙观的启示。巫术秘密常常只在特定的情境下才予以透露。就算有人买到了符咒,也不能不遵守协议而任意使用它。符咒如果被不恰当地交给了别人,就会失去它的效力,或者对持有它的人起反作用。全世界的民俗提供了不计其数的这类案例。从这些实践中,我们看到了每一次在巫术知识,哪怕是最普通的巫术知识从一个人传递到另外一个人的时候,都有一种思维状态隐藏在背后。这种知识的传递方式——这种协议——表明,即使秘密是在一一地传递,但这些知识无疑是一个封闭群体的特权。从这个观点出发,启示、引导和传统知识的传递都是一样的。它们以各自的方式表明一个新成员已经加入了巫师的团体。

认为巫师是一个边缘阶层的不只是大众舆论;连他们本人也这样认为。像我们早就指出的那样,虽然他们是社会的局外人,但是他们照样凭借遗传或者主动加入而募集到了成员,形成了团体。希腊作家写过巫师家族,同样在凯尔特人的国家,在印度、马来西亚和美拉尼西亚也能找到巫师家族。巫术是家族精心守护的一种财富。它不一定会按照其他类型的财富的继承方式那样进行传递。在美拉尼西亚的一些母系继嗣占支配地位的地方,巫术却是由父亲传给儿子;而在威尔士,巫术是由母亲传给儿子,而由父亲传给女儿。在男人自愿结成的秘密社团占主导地位的社会,巫师团体和秘密社团经常相互交叉重叠。希腊羊皮纸上记录的巫师团体就跟同样神秘的亚历山大式社团(Alexandrine societies)相比邻出现。总的来说,在有巫师团体存在的地方很难把他们跟宗教群体区分开来。在中世纪,巫术显然就总是被看成兄弟会的工作。在我们最早的文献中讲到了十三女巫大聚会,而在有关跟随戴安娜(Diana)的骑兵队伍的神话,以及在安息日当中也找到了这件事情。除了很好地证明了巫术团体和巫技的流行以外,这无疑是一个很夸张的发现。不过,虽然在研究这些巫师家族和团体的时候,我们必须把这些夸张的大众观点和神话都考虑进来,但是有足够的证据可以证明巫术可能一直是,或者至少是部分地靠这些今天还是由信仰神秘的人组成的小群体在发挥效用。而且,就算是没有巫师的正式组织,我们事实上还有一个职业阶层,这个阶层有它默然遵循的规则。我们发现,巫师总是恪守着一套规则,这是一种团体纪律。这些规则有的时候是对道德品质和仪式性洁净的追求,有的时候要求举止具有一定的神圣性,也要求其他方面的神圣性。关键的一点是,巫师都是善于用职业的外表来装饰自己的专家。

也许有人会反对我们所说的这些巫术实践者的社会特征,其理由是存在一种民间巫术,它并不是由获得资格的人实施的;对此我们只能回答说那些实施者总是在尽可能地模仿他们头脑中的巫师观念。而且,我们需要指出这些民间巫术只以遗存的形式存在于非常简单的小型共同体、聚落和家庭中间。我们还应该不失理性地坚持认为,那些蒙昧地在重复跟其先辈类似的巫术行为的小型共同体才真正是巫师的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