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结论

第六章 结论

现在可以更清楚地看出,在我们的观点中,献祭体系的一致性包含了什么。这种一致性并非像史密斯所说,指所有献祭皆来自一个原始的、简单的形式。那样的献祭并不存在。在所有的献祭程序里,我们已经能够区别最一般、操作上最不复杂的程序,那就是神圣化和去神圣化。然而实际上,任何去神圣化献祭,不管多么纯粹,我们都可以从中发现牺牲的神圣化。反过来说,任何神圣化的献祭,即使标记得十分清楚,都需要一个去神圣化的程序,否则牺牲的遗骸将无法加以利用。两种成分彼此依赖,互为对方的存在条件。

而且,这两种献祭仍然只是抽象类型。每一种献祭都仅在特定的条件下发生,并有特定的目的。目的的不同使得程序也多种多样,我们已经举了一些例子。既然任何宗教中都或多或少存在这两种程序,我们所知的所有献祭仪式就呈现极大的复杂性。不仅如此,不复杂的仪式本来也不存在,因为它要么同时追求好几种目的,要么为了一个目的而动员好几种力量。我们已经看到,去神圣化的献祭甚至赎罪祭本身,都与飨食祭纠缠在一起。但是也存在其他复杂的例子。阿马祖鲁人的祈雨仪式要集合一群黑牛犊,杀掉一只并默默地吃掉,然后把骨头拿到村外烧掉;一个操作程序中包含了三个不同的主题。512

在印度教的动物祭中,这种复杂性甚至更为明显。我们看到,有出于赎罪目的敬献给恶灵的动物食物、专门留出的神性食物、祭主享用的飨食食物、给祭司食用的食物。牺牲既可以用于诅咒敌人,也可以用于占卜和盟誓。献祭在一个层面上属于动物崇拜(theriomorphic cults),因为动物的灵魂被遣往上天,成为动物的原型,并永久保护该物种。最后,存在救赎献祭,因为祭主被圣化了:他处于神性的力量之中,并用牺牲代替他位置的方式救赎自己。所有这些都混杂在同一个体系里,尽管多样却颇为和谐。在意义重大的仪式中尤为如此,例如在向苏摩的献祭中,除了我们已经描述的情况之外,更高的、神的献祭也出现了。简言之,就像一个巫术典礼或者一个祈祷可以同时成为一次感恩行动、一次起誓、一次赎罪一样,献祭可以履行极为多样且同时并存的功能。

但是如果献祭如此复杂,哪里来的一致性呢?那是因为从根本上说,在多样性背后,献祭总是包含一个共同的程序,可以用于哪怕最不一样的目的。这个程序就是通过一个牺牲的媒介,建立神圣和凡俗的沟通手段,这个牺牲也就是在庆典程序中被毁灭的东西。可见,与史密斯的信念相反,牺牲未必要具备完整而明确定义的宗教特质就可以进入献祭:正是献祭本身赋予它宗教特质。因此,献祭可以赋予牺牲最为多样的力量,并因此让它在不同的仪式或者在同一个仪式中可以完成最为多样的功能。牺牲也可以将宗教世界的神圣特征传递给凡俗世界,反之亦可。它身上的力量流向无关紧要。与此同时,已经从牺牲处释放的精灵可以被委以将祈愿呈送给天界力量的重任,也可以被用于预言未来,还可以通过将他的一份牺牲转呈给众神的方式平息天怒并救赎自己,最后,精灵可以享用剩下的神圣之肉。另一方面,一旦牺牲被隔离开来,那么不管要做什么,它都具备了某种自主能力。它成为能量的汇集点,从中释放出的影响力,超越了祭主赋予仪式的狭窄目的。一只动物为了救赎一个dikshita而被献祭;立即产生的后果是,被释放的精灵会滋养整个物种的永恒的生命。因此献祭自然超出了多数初级神学赋予它的狭窄目的。这是因为献祭并非完全由一系列个体行为组成。仪式将它针对的整个复杂的神圣事物都调动了起来。从该研究的一开始,献祭就已经呈现出圣化体系的一个特别后果的面目。

没有必要详细地解释为什么凡俗要与神圣建立一种关系:这是因为它在神圣中看到生命之源。因此它接近它会有各种好处,因为正是在那里凡俗才能找到自己存在的条件。但是,凡俗何以在接近它的时候非得保持距离呢?凡俗何以只能通过一个媒介才能与神圣沟通呢?仪式的毁灭性后果部分地解释了这个奇怪的程序。如果这些宗教力量是生命力量的本质,那么它们就具备了一种性质,使得普通人与它们的接触成为可怖的事情。最重要的,当它们达到一定强度的时候,就不能再集中于一件凡俗物品之上而不加以毁坏了。不管祭主多么需要它们,都必须以最大的谨慎才可以接近它们。这就是为什么他要这些力量和他之间引入媒介,其中主要媒介就是牺牲。如果他追随仪式的程序一直跟到最后,他将看到死亡而不是生命。牺牲代替了他的位置。它独自穿越危险的献祭地带,死在那边,实际上,它去那边就是为了死。祭主则得到保护:神明拿到的是牺牲而不是他。牺牲拯救了他。摩西未替他的儿子行割礼,耶和华到摩西的旅馆与他“打斗”,摩西就要死掉了,他的妻子野蛮地割下儿子的阳皮,丢在耶和华的脚前,对他说:“你因割礼就是血郎了。”阳皮的毁坏使神满意,就不再追讨摩西,摩西得到救赎。任何献祭都包含有救赎的观念。

但是这个第一层的解释还不足够一般化,因为在供献中,沟通同样是通过媒介发生效力的,但却没有出现毁坏。这是因为圣化的后果过于严重了,即使它不是毁坏性的。所有过深地卷入宗教领域的东西都可以单单因为这个事实而被从凡俗领域移除出去。一个生命浸入的宗教感受越深,他所承受的使他孤立的宗教禁忌也就越强。拿细耳人的神圣性使他瘫痪。另一方面,过于亲密接触神圣事物的一切都具有了神圣事物的性质并像它们一样变得神圣。因此,除非是从献祭中生发出来的,否则任何东西都无法在进入献祭的时候有任何优越性。退出仪式部分满足了这个目的。它们削弱了圣化的力量。但是如果力量过于强大,它们自己就无法充分地削弱它。因此,祭主或者献祭物只有在圣化的力量已经得到缓和的时候,也就是说,变得间接的时候,才能接受圣化。这就是媒介的目的。因为有它,才使两个同时在场的世界互相渗透且彼此分离。

宗教献祭的一个非常特别的特征可以用这个方式解释。在任何献祭中都存在一次舍弃的行动,因为祭主剥夺并给出自己。这种舍弃经常是强加给他的。因为献祭并非总是可有可无的,而是神所需要的。希伯来人的仪式说,崇拜和礼拜是他们的债务;印度教说,众神的份额是他们的债。但是这种舍弃和敬献并非不带有他们自私的一面。祭主放弃自己的东西,但是他没有给出自己。他谨慎地让自己闪在一边。这是因为如果他给出,部分原因是为了获取。因此,献祭呈现了双重特征:它是一个有用的行动,也是责任。无私与自利混杂在一起。这就是为什么它经常被视为一种契约。基本上可以说,没有献祭不包含某种契约成分。双方交换服务,各取所需。因为神明也需要凡俗。如果农获中不给神留出一份,谷物之神就会死掉;为了让狄俄尼索斯获得重生,就必须在收获葡萄的时候向他献祭山羊;正是人类给神明献上苏摩饮品,才让加强他们防御恶灵的力量。为了让神圣能够延存下去,必须给出他的那份食物,这一份要从凡俗那里分摊。这种模糊性正是献祭具有的性质。实际上,这有赖于媒介的存在,我们知道没有媒介就没有献祭。因为牺牲与祭主和神明都不同,它在联合他们的同时又把他们分开:他们彼此拉近,却没有将自己完全给予对方。

然而,存在一种情况,里面没有任何自私的算计。这就是神明的献祭,因为要献祭自己的神明,无可挽回地将自己给了出去。这时候所有媒介都消失了。同时充当祭主的神明,又是牺牲甚至有时候还充当助祭人。所有出现在普通献祭中的不同成分,在这里进入彼此并混杂在一起。但是这种混杂只对神话的即理念的存在才有可能。为全世界将自己献祭的神明的概念就是这样实现的,并成为即使是对最文明的民族来说的最高表达,以及早期的舍弃的理想极限,里面是不出现分摊的。

但是正因为如此,因为神明的献祭并非出自宗教的想象领域,所以也可能有人相信整个体系只是一种意象的游戏。虔敬者将自己最珍贵的财产献祭给了一种似乎没有实证成分的力量。不信者则在这些仪式中只看到徒劳而浪费的幻觉,并惊诧于所有人都如此急切地将精力耗费在幻影之上。但是或许存在着一种真实,可以让我们将整个制度附着在上面。宗教观念因为被人信仰,所以是存在的;它们作为社会事实而客观存在。与献祭的功能有关的神圣事物是社会事物。这足以解释献祭了。献祭的正当性需要两个必要条件。首先,必须存在祭主之外的事物,让他走出自己,向其献祭。其次,这些事物必须与他十分贴近,可以让他与它们发生关系,在它们当中找到他所需要的力量和确定性,并通过与它们的接触得到他希望从仪式中期望的利益。这种亲密的介入和分离的特征,这种内在的和超验的特征,是社会实体最高程度的独特性。它们同时存在于个体之内与之外,取决于一个人的视角。这样我们就懂得了献祭的功能可能是什么,而不用理会信仰者表述的那些象征了。它是一种社会功能,因为献祭关注的是社会实体。

另一方面,个体或者群体放弃的财产,滋养了社会力量。无疑,倒不是社会需要献祭的那些东西。这里出现的一切,都属于观念世界,探讨的是心智与道德能量。但是,隐含在所有献祭中的舍弃行动,通过频繁地提醒个体意识到集体力量的存在,实际上维护了集体力量的理念性存在。这些赎罪性和一般性净化、群体的飨食和神圣化、这些城邦精灵的创造,给予了或者定期更新了表现为神明的共同体——那种特征,善良的、强大的、沉重的、可怕的,这特征是任何社会实体的基本特征。不仅如此,个体也在同一行动中发现了自己的优势。他们将社会的整个力量赋予彼此、赋予自己、赋予他们珍视的东西。他们在自己的誓言、约盟、婚姻中注入社会的权威。它们就像保护力量一样包围着他们犁开的田地和建造的房屋。同时,在献祭中,他们找到了回归被打乱的平衡的手段:他们用赎罪从社会谴责和错误后果中拯救了自己;他们分摊利用了社会保留给自己的那些东西,他们取得了使用它们的权利。社会准则因此得到维护,且不会威胁到他们,也不会削弱群体。所以献祭对于个体和共同体的社会功能也就完成了。而且,由于社会不仅是由人构成的,还是由物和事件构成的,因此我们也看到,献祭如何既可以通过利用自然现象而成为定期的,也可以根据人的不时之需而成为偶然的。简言之,它让自己适用于千千万万种目的。

而且,我们业已看到,有多少非严格宗教意义上的信仰和社会实践与献祭相关。因此我们又探讨了契约的观念、救赎的观念、惩罚的观念、礼物的观念、舍弃的观念,也探讨了灵魂和不朽的观念,它们仍不失为共同道德的基础。这表明献祭对于社会学的重要性。但是在此项研究中,我们没能追索献祭的发展及其所有的流变。我们给自己定下的任务,只是试图摆正献祭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