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仰

1.信仰

从定义就知道,巫术是被人相信的。不过,由于巫术的各个组成部分不能被切割开,并且往往相互混融,所以极其明确的信仰就不会把它们当作对象。但与此同时,它们全部又都是同一个承诺的对象。这个承诺不仅包括巫师的力量、仪式的价值,而且还包括巫术的整体性及其背后的原则。正因为巫术的整体比其组成部分要更为真实,所以普遍来说,对巫术的信仰比对其组成部分的信仰植根更深。跟宗教一样,巫术被视作是一个整体;你要么全信,要么就一点都不信。这一点在巫术的真实性遭到怀疑的地方可以得到证明。中世纪之初,巫术信仰的争论就开始了,在17世纪再次爆发,直到今天它仍在悄然地蔓延。我们发现,争论总是集中在某一个点上。譬如,里昂的阿古巴德(Agobard)只关注那些造成天气变坏的人。后来,问题变成了咒语导致虚弱或者戴安娜的仆从在空中飞行等。贝克尔(Balthasar Bekker)的De Betoverde wereld(Leeuwarden,1691)只讨论了鬼与恶魔的存在。在我们这个时代,星体、幽灵、四维空间的真实性成为了问题。但是,所有这些研究都是一得出结论,马上就把它普遍化了,就是说信仰一种巫术就意味着会信仰所有可能存在的巫术。但是,一个相反的例子就会颠覆整栋大厦,巫术本身因此也将遭受质疑。我们就有这样的一些例证,在一段经历面前,牢不可破的信任和根深蒂固的信仰彻底崩溃。

那这些巫术信仰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呢?它们与科学信仰有无共同之处?科学信仰是基于归纳的信仰,总是要求个人仔细观察,并且只相信合理的证据。巫术是否也是这样呢?显然不是。我们举一个有点离奇的例子,天主教教会赞成巫术信仰成为它的教义之一,并以惩戒来维护它。一般而言,巫术信仰是自然而然地弥散在整个社会的。它们脱离了各自的起源。从这个意义上说,巫术信仰和科学信仰并无太大的不同,因为每个社会都有自己的科学,它们同样的分散,有的时候它们的一些原则也被转化成了宗教教义。但是,所有的科学,哪怕是最传统的科学,往往都被认为是实证性的,并源于实验,而巫术却是一种基于演绎的信仰。当然,巫术信仰是从经验中产生的:只有信巫师的人才会去请他,只有在信某个药方的时候人们才会去尝试。甚至在我们今天,精灵也不允许非信仰者混迹于它们之中,信仰者相信这些人的在场将使精灵的行为变得毫无意义。

巫术具有很高的威信,以至一般说来,一次矛盾的经历并不会摧毁一个人的信仰。实际上,巫术不受任何羁绊,就算是最为不利的事实也可以被转化成对巫师的利势,因为它们往往被认为是敌对巫术的作用或者肇始于仪式当中的失误。一般而言,它们被认为是来自这样的事实,即仪式所需的条件没有全部具备。1623年,巫师J.米歇尔(Jean Michel)被活活烧死在博格斯(Bourges),从审判他的交互讯问过程得知,这个可怜的家伙——他的职业是木匠——竟然一生都在做实验,虽然它们总是失败。有一回他几乎大功告成的时候,自己却因为害怕而逃之夭夭。在切诺基人中,巫术仪式的失败也不会削弱人们对术师的信任,反而会赋予他更大的权威,这是因为有些头脑迟钝的人没有采取正确的防范措施就放出某些力量,它们会回过头来伤害他们,而巫师的职责对于抵消这些力量所致的恶果恰恰是不可或缺的。在所有的巫术实验中这种情况都会出现。偶然间的巧合被当作正常的事实而接受,所有矛盾的事例则被否认。

但是,往往存在着一种迫切的压力,要求提出准确的、带有时间和地点的证据来维系巫术信仰。就这个问题拥有大量记载的地方——譬如中国和中世纪的欧洲——其文献一部接一部,不计其数,都在重复着对某些事实的同一个描述。它们成为了传统的证据,是用于固着巫术信仰的巫术轶事,并且在全世界各个地方它们都相差无几。从它们中间,我们看不到任何存心的诡辩,而是排斥其他一切的耽溺。传统证据充足了,人们也像信神话故事那样相信巫术故事。甚至在一些巫术故事成了笑料的地方,巫术信仰衰退的情况也很少发生。所以说,基于演绎的巫术信仰是半强制性的,它与宗教信仰极其相似。

对术师本身和社会而言,这些信仰都是有效的。但是,术师不得不经常当面考虑他使用的方法及其后果的真实性,在这个时候他怎么会产生对巫术的信仰呢?在这里,我们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即巫术中的欺骗和弄虚作假。

就这个问题,我们可以来看一下澳大利亚的术师。在所有的巫术实施者当中,很少有他们这样坚定不移地相信其仪式之效力的巫师。不过,敏锐的观察者已经证明,术师从未——也从不相信他曾经——在正常条件下举行的仪式中见过他们的行为自动生成的效果。让我们以黑巫术的实施方式为例。在澳大利亚,我们可以把它们简化成三个主要的类型,在不同的部落中,它们或同时或单独地被施行。第一类——也是最广泛的一类——就是感应巫术,在实施过程中,被想象为某人之组成部分或者可代表他的物体,如吃剩的食物,或是器官的残存、脚印、图像等被销毁了。难以想象的一点是,巫师会相信在实验中,焚烧一堆沾有蜡或油的食物,或者戳破一张图像,他就真的是在杀人。我们怀疑只是一部分人会有这种错觉,而斯宾塞(B.Spencer)和吉伦(F.J.Gillen)描述的仪式证实了这种猜测,这个仪式是先刺穿某件象征着被害者之灵魂的物体,然后要把它朝他居住的方向扔过去。第二类仪式,是将一个人肝部的脂肪切走,它主要在南部、中部和西部的部落中施行。人们认为在仪式中,巫师乘受害人酣睡之际靠近他,用石刀割开他的肋部,切掉脂肪,缝合伤口,然后离开现场。受害者对发生的不幸一无所知,慢慢死去。很显然,在现实中这种仪式永远都不可能被实施。第三类仪式,被称为“削骨头”(pointing the bone),它出现在北部和中部地区。人们相信术师会在仪式中用致命之物击打受害者。可是,在罗斯(W.E.Roth)举的一些例子中,巫师连武器都没有掷出去。在他说的其他一些例子中,武器倒是出去了,但是距离之远,让人难以想象它会击中目标,或者通过接触导致致命伤害。连武器常常都不曾被看到离开过巫师的手,当然也就从来看不到扔武器的动作做出之后它应声而中的了。虽然这些仪式大多数可能并没有充分地实现过,其他很多仪式的效应也从未得到证实,但它们还是在被应用,最好的目击者和大量代表着巫师的巫术工具的物体都证明了这一点。我们必须承认,虽然有一厢情愿的成分在,但术师非常坚定地相信他的姿势必将变成一种现实,一个行为的开始就等于是外科手术的完成。仪式的准备程序、每个动作的严肃、潜在危险的强度(仪式要靠近敌人的营帐,在那里一旦被发现就会立即被干掉)以及整个实施过程中的庄重都表露出一种纯真的信仰之志。不过,要设想澳大利亚的巫师可以打开受害者的肝部而又不使他立刻毙命,这确实有点让人难以接受。

但是,不仅这种“信仰之志”存在,而且还有大量信仰的真实证据。最杰出的民族志学者强调,巫师深信他的感应巫术会取得成功。在假装的昏厥和高度紧张的状态之下,他的确也有可能成被各种各样的幻觉所支配。无论怎样,虽然术师对自己仪式的没有十足的把握,他也非常清楚他从饱受风湿之苦的人身上拔出的那些箭,也就是所谓的巫术毒箭只不过是从他嘴中取出的鹅卵石,但如果是他自己生了病,他还是会去向别的巫医求助。他是死是活取决于这个医生是要致他于死地,还是装扮起来救他。所以说,尚有人没看到毒箭射出,却有人看到它们中的。它们确实至如飓风,好似烈焰劈空,但它们也可能是那个巫医从巫师身上取出的鹅卵石,而这个病人则完全清楚它们并没有从身上被取走。无论如何,巫师相信别人的巫术让人们可以对他投以最小限度的信任。

澳大利亚以外的巫术体系同样也是如此。在欧洲的天主教统治区,至少出现过这样的一个案例,即法庭的审讯也未能迫使女巫忏悔。在中世纪之初,教会的审判官和神学家拒不承认女巫可成为戴安娜的侍从,并可在空中飞翔。但是,作为他们谬见的受害者,女巫却不顾自身的危险而继续鼓吹自己,最后迫使教会接受了她们的幻想。她们这些人,就像每个地方的女巫一样,没有受过教育却聪明伶俐,易入歧途,并为焦虑所困,但以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忠诚和坚韧恪守着她们的信仰。

不过,我们还是不得不下这样一个结论,在这些人当中总存在着一定的弄虚作假。我们非常清楚,巫术事实需要频繁的激励,因此即使是巫师最不情愿的欺骗,在一定程度上也是他自觉地做出来的。霍维特描写穆灵人的术师时说,他们从嘴里掏出的好多块石英石——它们是启蒙精灵(initiating spirit)放入他们身体的——然后就有一个术师告诉他:“这件事情我全都知道。我知道这些石头是从哪儿来的。”在别的个案中,我们也看到过这类不无讽刺的坦白。

在这样的例子中,我们面对的就不只是简单的欺骗问题。一般而言,巫师作假跟那些在紧张状态下我们看到的作假是同一性质的。所以说,它既是主动的,又是被迫的。即便一开始是一种自觉自愿的伪装,它也会逐渐隐匿成为一种背景,到最后我们看到的就是一幅彻底的幻觉图景。到这个时候,巫师的骗局骗的是他自己,就像演员忘了他是在扮演角色一样。不过,我们必须问,他为什么要装成这样。在此,我们必须注意不要将真正的巫师与那些在闹市上游逛的江湖惯骗混为一谈,也不要把他们跟向我们大肆吹嘘精灵的婆罗门骗子相提并论。巫师之所以伪装,是因为人们要求他伪装,是因为人们请他出来并央求他采取行动。他并非一个自由的行动者。他被迫扮演成一个符合传统的要求或者满足其主顾之期望的角色。乍看上去,巫师似乎是在夸耀他本人的自由意志的威力,但是在大多数情况下,他无可避免地受到公共信仰的左右。斯宾塞和吉勒在阿兰达人当中发现了一大群人,他们宣称自己参加了巫术之旅(excursions)并在其中“切走”了敌人的肝脏脂肪,这些旅程被称为库尔代切斯(kurdaitchas)。结果,他们中超过三分之一的勇士都把脚趾掰脱了臼,因为这是完成仪式所需的条件。整个部落也宣称他们看见,而且真的是亲眼看见在他们营房顶上出现的库尔代切斯。实际上,其中的大多数人是不愿落在这种“吹嘘”和冒险的气氛之外。由于人们普遍都愿意轻易相信,“巩固信仰”成为了整个社会群体共同和普遍的期望。在这类例子当中,巫师不可被认为是为本人的利益独自行动的个体。他是社会授予其威信的官员,社会也当义不容辞地信任他。我们已经指出,巫师是由社会任命的,社会把它培养巫师的权力委派给一个有严格限制的巫师群体,是这个群体在接纳巫师入门。他极其自然地就具备了发挥他功能的气质(spirit),僭取了一个地方官员的威严。他对这个群体非常重视,是因为他被慎重地挑选出来;而这个群体之所以慎重地挑选,乃是因为人们有求于他。

所以说,巫师所信任的和大众所信任的无非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前者反映了后者,因为倘若没有大众的信任,巫师是不可能进行伪装的。巫师与其他人共享的正是这种信任,这意味着他手上的技巧和巫术中的失败都不会使巫术本身的真实性遭到任何怀疑。而且,他本人必须有最低限度的信仰——亦即当他作为旁观者或病人的时候,他要信仰其他人的巫术。总而言之,就算他没有看到起作用的原因,但他确实看到了这些原因所导致的结果。实际上,只要与整个群体的信仰相契合,他的信仰就是真诚的。巫术是被相信的,不是被理解的。它是集体灵魂的一种状态,这种状态通过自身结果而得到确认和证实。不过,甚至对巫师本人来说,它也是神秘的。因此,总的来说,巫术是人所共有的集体信仰基于演绎而成的对象。正是这种信仰的性质使得事实与其结论之间的断裂并不会对巫师造成什么影响。

“信仰”意味着所有的人都坚持一种观念,进而坚持一种情感状态、意志活动,并同时坚持一种思维过程的表象。因此,我们可以说,这种集体的巫术信仰让我们看到了存在于共同体当中的一致情感和普遍意志。换句话说,我们从中看到了我们一直孜孜以求的那些集体表征。毫无疑问,有人会质疑我们提出的信仰理论,反驳说科学中的一个错误,当然也包括知识团体的一个错误,如若传播也会立刻产生一致的信仰,我们没有理由不把这种信仰叫做集体信仰,但它并不是来自集体的力量,比如地球中心说和四原素说等公认的信仰。因而,现在我们必须转移注意力,去探究巫术是否完全依赖于这类仅因为被人普遍接受就不再遭怀疑的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