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证照管理
因公护照管理工作是出国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南昌市1992年获得因公出国(境)审批权,但无因公护照管理权,由江西省外办集中代管,市外侨办协助省外办做好护照管理工作。
代江西省外办承担收缴护照工作。历年来,市外侨办按照外交部、江西省外办的护照收缴管理规定结合我市的具体情况开展工作。建立“两员”(因公出国专办员、护照专管员,以下简称“专办员”“专管员”)共管的护照管理机制,即通过严格实行专办员制度,便于宣传出国政策、高效办理手续、及时收缴护照,并通过因公出国管理会议、专办员培训班、因公出国服务指南、网站等信息平台,加强对专办员的政策指导。实行专管员制度,即所有自组团行前由团长指定1名护照专管员,专门负责行前和返回后与组团单位专办员办理护照交接手续,在外集中管理护照。两员共管的护照管理机制覆盖了团组运行周期的整个过程,强化了监管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催缴护照,如电话电信催缴、寄送催照单、向所在单位通报、逾期暂停所在单位因公出访申办等。通过这些措施,南昌市护照收缴率逐步达到100%。
推行“同步办照”和“照随人走”措施。根据外交部、江西省外办有关文件精神,2019年,市外办出台我市《关于进一步改进因公护照管理工作推行“同步办照”和“照随人走”的实施细则》,将出国任务审批和护照办理由“串联”改为“并发”,缩短3个工作日;同时,对工作调动人员的因公护照实行照随人员调动而迁移,既节约了资源又强化了管理。
配合开展电子护照工作。2009年,省外侨办下发《关于配合外交部做好因公电子护照受理点规划配置准备工作的通知》,明确南昌市外侨办为因公电子护照受理点之一。从当年开始,市外侨办配合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向市财政申请受理点设备经费预算;二是工作人员配置;三是受理点办公场地配置。
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南昌市没有因公赴港澳通行证颁发及签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