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对外邀请
对外邀请权限的获得 对外邀请即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管理,是指为邀请外国人来华而出具签证邀请确认函,以此通知或建议中国驻外使领馆为被邀请人办理来华签证。由于邀请外国人来华是一项严肃的外交工作,中央对邀请外国人来华的权限控制得较为严格,加上1991年南昌市还未全面对外开放,所以当时邀请外国人来华的审批工作由江西省外办负责。随着1992年11月1日国务院文件通知将南昌列为我国内陆对外开放城市,实行沿海开放城市政策。1993年3月20日,外交部下文,正式授权南昌市政府对外直接发邀请函电和通知签证函电,审批和办理邀请外国人来华的有关事宜。南昌市政府明确由市外侨办代市政府行使邀请外国人来华(除省部级及以上人员)的审批权,统一办理全市的对外邀请事务。同年5月1日,市外侨办开始正式受理审批对外邀请业务。不久,省外侨办将对外邀请审批权收回,南昌市政府、市外侨办仍负责本市邀请外国人来华的审核业务。随着南昌市的对外交往日趋活跃,2018年省外侨办又将邀请外国人来华审批权下放,由南昌市政府审批,市外侨办负责审核和出具签证邀请确认函工作。2020年1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市政府决定简化该业务申办流程,将审批权改由市外办行使。后因新冠疫情影响,当年5月省外办将对外邀请审批权收回。
审批对象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和外交部相关规定,南昌市党政机关和在昌依法登记的法人企事业单位,因实际需要,邀请与本单位有实质业务往来的外国籍人员来华,需申办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函核实单;本市居民,因个人需要,邀请外国籍人员来华,需申办外国人员来华签证邀请函核实单。
对外邀请业务的改革与发展 南昌市对外邀请业务经历了从层层正式行文的繁多手续报批(1993年以前),到之后的表格化报批(各邀请单位或个人只需填写《邀请外国人来华申报、审批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的过程。作为审核部门,市外侨办坚决执行上级规定,热情负责地为申办单位或个人做好服务;成为审批部门,市外侨办在不违背审批原则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更加科学的操作办法。2019年开始,作了2项改革。一是省去市政府审批的环节,改由市外办直接审批,缩短了审批流程。二是设定和公开审批时限,在材料齐全的前提下,3个工作日审结。此举受到申办单位和个人的欢迎和好评。随着对外开放的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南昌市对外邀请业务不断增多,2008—2019年市外办受理审批的邀请外国人来华2874人次,年均240人次,为促进南昌市对外引资引智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见表6-4-1)。
表6-4-1 2008—2019年南昌市邀请外国人来华情况(https://www.daowen.com)

(续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