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

7.2.2 其他业务收入的核算

为了核算和监督其他业务收入的形成和结转情况,企业应设置“其他业务收入”总分类账户。该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贷方登记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借方登记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其他业务收入;期末结转后,该账户无余额。该账户还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分类账户进行明细分类核算。

在结转其他业务收入的同一会计期间,企业应根据本期应结转的其他业务成本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累计折旧”“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例8:信谨毅公司出售A材料一批,价款5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850元,款项存入银行。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85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例9:结转上述已售材料成本5100元,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5100

 贷:原材料 5100

例10:计提用于出租的固定资产的折旧额1000元,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其他业务成本 1000

 贷:累计折旧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