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3 制造费用的归集与分配
企业发生的制造费用,应当按照合理的分配标准按月分配计入各成本核算对象的生产成本。企业可以采取的分配标准包括机器工时、人工工时、计划分配率等。
企业发生制造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结转或分摊时,借记“生产成本”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例3:基本生产车间生产A、B两种产品,计提设备折旧费1000元。
这项经济业务的发生,一方面使基本生产车间的间接生产费用增加了1000元,另一方面使累计折旧增加了1000元。因此,涉及“制造费用”和“累计折旧”两个账户。“制造费用”账户属于成本费用类账户,“累计折旧”账户属于资产类账户,应分别登记在“制造费用”账户的借方和“累计折旧”账户的贷方。应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1000
贷:累计折旧 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