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3 会计报表的编制要求
为了确保会计报表的质量,充分发挥会计报表的作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真实可靠
真实性是会计的生命所在,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如果会计报表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不真实可靠,甚至提供虚假的信息资料,这样的会计报表不仅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反而会因为错误的信息,而导致报表的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做出相反的结论,使其决策失误。因此,在编制会计报表时,数字必须是实际数,不能是预计数、估计数,更不能伪造、编造数字。为此,在编制会计报表以前,对本期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要及时入账,不得提前结账,也不得漏账、压账;要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工作和对账工作,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在对账和财产清查的基础上,根据总分类账的记录,编制总分类账户发生额和余额平衡表,将所有分散在各个账户的日常核算资料加以综合,并借以检查核算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只有经过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才能据以编制会计报表。
2)内容完整
会计报表应当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企业经营活动的全貌。会计报表只有全面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提供完整的会计信息资料,才能满足报表使用者对会计信息资料的需要。为了保证会计报表的全面完整,编制会计报表时,必须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报表种类、格式、内容填报,不得漏编、漏报报表,也不得漏填、漏列报表项目。在不同的报告期应当编报的各种会计报表及应填列的各项指标,不论是表内项目还是补充资料,都必须填列齐全。如果有的项目无数字填列,应在金额栏用一横线划去,以表示该项目无数字填报。企业某些重要的会计事项,应当在会计报表的附注中进行说明。
3)相关可比
相关可比是指会计报表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与使用者的决策需要相关联并具有可比性。因此,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应能够有助于不同的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他们不同的需求;同时,企业编制会计报表依据的会计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一致,不能随意变更。当某些会计方法确需改变时,应将改变的原因及改变后对报表指标的影响,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说明,以便报表使用者正确地理解和利用会计信息。
4)编报及时
会计报表只有及时编制和报送,才能充分发挥会计报表的时效作用;否则,即使最真实、可靠、完整的会计报表,由于编制、报送不及时,对于报表使用者来说,也是没有任何价值的。所以,会计报表必须按规定的报送期限和程序,及时编制,按期报送。为了及时编报,企业应当加强日常会计核算工作,认真做好记账、算账、对账、结账和财产清查等工作;同时,会计人员要合理分工、密切配合,在保证报表质量的前提下及时编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