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3 电气火灾的预防方法
电气火灾预防的一些方法如下:
1)施工现场不得大量积存可燃材料。
2)易燃易爆材料的施工,需要避免敲打、碰撞、摩擦等可能出现火花的操作。
3)对木质装饰装修材料进行防火涂料涂布前,需要对其表面进行清洁。涂布至少分两次进行,以及第二次涂布应在第一次涂布的涂层表干后进行。
4)选择电线,需要考虑负载容量与合理的过载能力。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单位制定的施工防火安全制度。
6)严禁在施工现场吸烟。
7)住宅装饰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要求需要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8)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需要加强防火,配置防火器材、沙箱或其他灭火工具。
9)用电上,需要禁止过度超载、乱接乱搭电源线等异常现象。
10)易燃物品需要相对集中放置在安全区域,以及设置明显的标识。
11)明敷塑料导线需要穿管或加线槽板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
12)配套使用的照明灯、电动机、电气开关需要有安全防爆装置。
13)使用油漆等挥发性材料时,应随时封闭其容器,擦拭后的棉纱等物品需要集中存放且远离热源。
14)配电箱的壳体与底板需要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开关、插座需要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15)施工现场动用气焊等明火时,必须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以及设专人监督。
16)严禁在运行中的营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与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切割。
17)卤钨灯灯管附近的导线需要采用耐热绝缘材料制成的护套,不得直接使用具有延燃性绝缘的导线。
18)进行热熔接时,需要注意周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体,以及带有易燃易爆物体的垃圾堆。
19)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需要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
20)照明灯具或镇流器嵌入可燃装饰装修材料中时,需要采取隔热措施予以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