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住户内通信线缆

11.2 住户内通信线缆

11.2.1 住户内通信线缆应根据信息插座的位置布放到位。

11.2.2 住户内线缆在敷设后,为端接所预留的长度宜为:住户信息配线箱内0.5m,信息插座内0.3m。

11.2.3 住户信息配线箱至电话插座之间的线缆宜为室内电话线;住户信息配线箱至数据插座之间的线缆应为5e类及以上UTP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