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说明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工程技术规范
DG/TJ 08-606-2019
J 10334-2019
条文说明
2019 上海
目次
1 总则………………………………………………………107
3 基本规定……………………………………………………109
4 住宅区光纤到户接入系统的设计…………………………115
5 住宅区移动通信覆盖系统的设计…………………………116
5.2 住宅区室外微基站……………………………………116
6 机房的设计…………………………………………………118
6.1 住宅区中心机房………………………………………118
6.2 电信间…………………………………………………123
7 室外光缆交接箱的设置……………………………………124
8 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的设计………………………………125
9 住宅建筑内通信管网的设计………………………………126
9.1 一般规定………………………………………………126
9.2 高层、中高层住宅建筑内通信管网…………………126
9.3 多层、低层住宅建筑内通信管网……………………127
9.4 住户内信息插座的配置………………………………128
10 住宅区内光缆线路的设计………………………………129
11 住宅建筑内通信线缆的设计……………………………132
11.2 住户内通信线缆……………………………………132
12 器材检验…………………………………………………133
12.1 一般规定……………………………………………133
12.3 钢材、管材及铁件检验………………………………133
12.5 线缆及器件检验……………………………………133
12.6 室内外光纤分配设备检验…………………………135
13 住宅区通信管道的施工…………………………………136
13.3 敷设管道……………………………………………136
13.4 管道试通及其他……………………………………136
14 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施工………………………137
14.3 楼层配线箱及住户信息配线箱……………………137
15 中心机房内设备安装……………………………………138
15.1 光纤配线架(箱、柜)的安装…………………………138
15.3 电源安装……………………………………………138
15.4 接地安装……………………………………………139
16 室外光缆交接箱的安装…………………………………140
17 住宅区线缆的施工………………………………………141
17.1 子管敷设……………………………………………141
17.2 光缆敷设……………………………………………141
17.3 入户光缆敷设………………………………………141
18 住户内通信线缆施工……………………………………143
18.1 一般规定……………………………………………143
19 系统测试…………………………………………………144
19.1 光缆线路测试………………………………………144
20 工程验收…………………………………………………145
20.2 检验项目及内容……………………………………145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07
3 Basic provisions……………………………………………109
4 Design for FTTH access system of residential district……………………………………………………………115
5 Design for mobile communication coverage system of residential district…………………………………………116
5.2 Outdoor small cell system…………………………116
6 Design of equipment room………………………………118
6.1 Central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room in residential district………………………………………………118
6.2 Telecommunications closet…………………………123
7 Setting up of the outdoor optical cable cross-Connecting cabinet………………………………………………………124
8 Design for buried communication conduit of residential district………………………………………………………125
9 Design for telecommunication built-in pipe network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126
9.1 Basic provisions………………………………………126
9.2 Built-in pipe network of high and middle-level residential buildings………………………………………………126
9.3 Built-in pipe network of multi-storey and low-rise residential buildings…………………………………127
9.4 Household telecommunications outlet deployment………………………………………………………128
10 Design for optical cable line of residential district……129
11 Design for telecommunication cable of residential buildings…………………………………………………………132
11.2 Household telecommunication cables……………132
12 Equipment inspection……………………………………133
12.1 General provisions…………………………………133
12.3 Steel pipes and iron products………………………133
12.5 Cables and devices…………………………………133
12.6 Indoor and outdoor optical fiber distribution equipments……………………………………………………135
13 Construction of buried communication conduit of residential district……………………………………………………136
13.3 Laying of communication conduit…………………136
13.4 Conduit drift and other test………………………136
14 Construction of telecommunication built-in pipe network in residential buildings……………………………………137
14.3 Installation of floor distribution box and household telecommunication junction box…………………137
15 Equipment deployment of the central telecommunication equipment room…………………………………………138
15.1 Optical distribution frame(box,cabinet)installation……………………………………………………138
15.3 Power devices'installation…………………………138
15.4 Earthing facilities'installation……………………139
16 Installation of the optical cable cross-connecting cabinet…………………………………………………………140
17 Construction of the cables of the residential district…………………………………………………………141
17.1 Laying of the sub-pipe……………………………141
17.2 Laying of the optical cable…………………………141
17.3 Laying of the drop optical cable…………………141
18 Construction of household communication cable……143
18.1 General provisions…………………………………143
19 System test………………………………………………144
19.1 Optical fiber line test………………………………144
20 Project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145
20.2 Inspection items and contents……………………145
1 总则
1.0.1 随着通信技术的快速发展,尤其是移动通信技术的升级换代,移动互联网的带宽迅速提升,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方式产生了深远影响,为人们带来了极大便利。手机应用已经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几乎与人们形影不离,人们通过手机使用互联网的时间已经远远超过通过计算机使用互联网的时间,因此对移动通信网络的依赖也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为此,在新建住宅小区实现固定、移动通信网络的良好覆盖及其通信配套设施的共享已大势所趋。
1.0.2 住宅区和住宅建筑通信配套设施是为住宅用户提供各类固定、移动通信业务服务的通信基础设施,由固定宽带接入通信配套设施和移动通信覆盖配套设施组成,一般包括住宅区通信管道、光缆、光缆交接箱、中心机房、电信间、移动通信安装维护配套设施、小型立杆站安装位置、楼内弱电竖井、暗管、楼层配线箱、住户信息配线箱等组成,还包括住室内电话线、非屏蔽对绞电缆及信息插座。通信配套设施为住宅区提供固定和移动通信接入所需的线缆、通信设施安装、维护空间及附件等。这些通信配套设施应视为住宅建筑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如同建筑中给排水系统和供电系统。
1.0.3 因行业分工及管理等因素,本标准未将有线电视系统及智能建筑中设备监控、火灾报警、安全防范等系统纳入其中,所以本标准所指的通信是狭义的、传统的通信。本标准中的管网及缆网数量仅能满足固定宽带、移动通信等常规的通信接入需求。如为节约空间和投资,可在住宅区内将常规通信系统与有线电视、设备监控、火灾报警、安全防范等系统纳入同一个弱电管网中,并应在本标准所确定的管网容量基础上增加上述系统以及其他方式通信系统所需的管孔数量,同时有关部门须强化行业之间的分工与协调,使该管网能得到经济合理的使用。
3 基本规定
3.0.1 住宅区通信光缆网络有统一的接入技术和统一的分光方式才能合理、经济地确定拓扑结构和配纤方案,节约公共空间,最大限度地提高通信基础设施的利用率,节约投资,并能方便地管理和维护。
目前FTTH采用无源光网络(PON)接入技术,其分光方式主要有以下两种。
1 一级分光方式:OLT与ONU中间仅设有一级光分路器时,称为一级分光方式,通常适用于用户密度低且分散的住宅,如别墅类住宅,见图3.0.1-1。
图3.0.1-1 一级分光方式组网络结构图
采用一级分光方式时,住宅区中心机房内的ODF或小区光缆交接箱是一级光分路器的首选安装位置。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光分路器集中安装在中心机房内,规模较小的住宅或住宅区不设中心机房时,一级光分路器安装在住宅区光缆交接箱内。分路器上联由各电信业务经营者通过馈线光缆上联至各自业务接入网,下联端口经跳纤跳接至住宅区内的配光缆,可方便地实现各电信业务经营者与住宅区内的任何一住户连接。一级分光方式下,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共享中心机房ODF或小区光缆交接箱及其配线光缆,此时ODF/光缆交接箱内必须有可供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安装光分路器的空间和相应的配件。
采用一级分光方式最大的缺点是:对管道、光缆的需求量大,通信配套的初期投资大。
2 二级分光方式:OLT
与ONU中间采用二级光分路器级联时,称为二级分光方式,适用于用户相对集中的多层、中高层及高层住宅,见图3.0.1-2。
图3.0.1-2 二级分光方式组网络结构图
采用二级分光方式主要优点是减少了中心机房到楼层配线箱的光缆数量,从而降低了住宅通信配套建设投资;缺点是与一级分光相比多了一处跳接,配线管理复杂程度提高,链路损耗略有增加。
光分路器的安装位置可在住宅区中心机房的光分配架(ODF)、光缆交接箱、电信间、楼层配线箱选择一处或两处,其配置应符合系统传输指标的要求。住宅区中心机房内的ODF或光缆交接箱是一级光分路器的首选安装位置,楼层配线箱是二级光分路器的首选安装位置。
电信业务经营者指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运营商。当国家、行业及上海市对其有新定义时,则按最新定义理解。
住宅或住宅区通信网在通信网中属于用户驻地网范畴,为贯彻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精神,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在住宅区内中心机房平等接入。公共通信网与用户驻地网的分界如下:管道以公共道路一侧的建筑红线为界,线缆以中心机房的光纤配线架(ODF)或光缆交接箱为界;以上分界点朝外侧为公共通信网,朝用户侧为用户驻地网。
3.0.2 各电信业务经营者通过中心机房接入可最大限度地共享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没有中心机房的零星住宅建筑可通过光缆交接箱接入。
3.0.4
1 建筑设计单位负责设计的移动通信安装维护配套设施指建筑外墙、楼顶处预留的室外微基站设备的安装维护配套设施,电梯井内定向天线或泄漏电缆的安装配套设施等,以及沟通弱电竖井与上述预留设施的传输信号和供电线缆管路资源。
2 通信配套设计单位负责设计的住宅区通信光缆指中心机房(电信间)至楼层配线箱之间的住宅区光缆,以及楼层配线箱至住户信息配线箱之间的入户光缆,光缆容量兼顾固定宽带和移动通信覆盖业务需求。
3.0.6 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及通信基础设施服务提供商对中心机房(电信间)到各楼层配线箱的通信光缆同路由时合缆分纤使用可最节约地占用管孔,使通信管道的容量不致过大,从而使住宅区通信管道的建设经济合理、规范有序。移动通信覆盖设备安装位置应由后续负责移动通信覆盖设计的单位确定。
住宅区固定宽带接入(即FTTH)光纤覆盖系统示意图见图3.0.6-1,室外立杆站光纤覆盖系统示意图见图3.0.6-2,楼外墙微基站光纤覆盖系统示意图见图3.0.6-3,室内覆盖系统光纤覆盖系统示意图见图3.0.6-4。
图3.0.6-1 FTTH光纤覆盖示意图
图3.0.6-2 立杆站光纤覆盖示意图
图3.0.6-3 楼顶及外墙微基站光纤覆盖示意图
图3.0.6-4 室内覆盖系统光纤覆盖示意图
3.0.11 住宅建筑内的通信管线应采用暗敷方式,其垂直线缆上升方式有两种形式:竖井上升和暗管上升。采用竖井上升形式的,收容的线缆多、敷设比较灵活且扩容方便,但需占用一定的建筑面积;采用暗管上升形式的,仅需占用一定的墙面,但收容的线缆有限、灵活性差且扩容困难。考虑到楼内敷设的通信线缆种类和数量呈显著上升趋势,高层、中高层住宅应采用竖井上升形式;多层住宅采用竖井上升形式比采用暗管上升形式为好;低层住宅目前普遍采用暗管上升形式,但宜向竖井上升形式发展。
3.0.12 各类配线设施及金属暗管、桥架采取接地措施是由于上述设施中的金属构件可能会将强电引入通信设施,并由此造成对人员和通信设备的危害,因此采取接地措施进行防护至关重要。
3.0.16 本条文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相应施工资质,其承接工程项目必须与核准的工程施工范围相符”,目的是制止无证施工及超范围施工,规范施工市场,确保工程工期及工程质量。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维护单位都有责任核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和核准的施工范围,确保工程质量,使工程及时投产使用。
4 住宅区光纤到户接入系统的设计
4.0.2 住宅区光缆系指中心机房(电信间)至楼层配线箱之间的光缆,入户光缆系指楼层配线箱至住户信息配线箱之间的光缆。
4.0.3 楼层配线箱单方向所辖楼层不宜超过4层,即该楼层配线箱所管辖范围为本箱所在楼层及其上1至3层和其下1至3层的楼层。
5 住宅区移动通信覆盖系统的设计
5.2 住宅区室外微基站
5.2.1
2 楼外墙微基站设置典型布局如图5.2.1-1所示。
图5.2.1-1 楼外墙微基站设置典型布局图
3 考虑多电信业务经营者多制式需求,同一微基站站点在垂直相邻三层中分别设置,干扰隔离要求高的系统应分别部署于不同层。外墙微基站预留平台典型样式及室外设备典型安装方式如图5.2.1-2所示。
图5.2.1-2 楼外墙微基站预留平台及设备安装典型样式示意图
5 参照LTE微基站设备150W单位功耗指标,楼顶按最多9个微基站、10%冗余核算,功耗需求1500W;中间楼层按上下相邻3个平台、各安装1个微基站、10%冗余核算,功耗需求500W。
5.2.21 通信综合杆设置密度按50m杆站覆盖半径、3家运营商独立设置核算。
6 机房的设计
6.1 住宅区中心机房
6.1.1 本标准所设的中心机房为共享的通信配套设施,其面积除考虑安装通信设施所需的空间之外,还需考虑施工和维护检修所需的空间。
中心机房的典型平面布局举例如图6.1.1-1~图6.1.1-5所示。
图6.1.1-1 1000户及以下小区中心机房平面布局图一(面积:30.24m2)
图6.1.1-2 1000户及以下小区中心机房平面布局图二(面积:27.52m2)
图6.1.1-3 1001户~2000户小区中心机房平面布局图一(面积:41.58m2)
图6.1.1-4 1001户~2000户小区中心机房平面布局图二(面积:38.7m2)
图6.1.1-5 2001户~4000户小区中心机房平面布局图(面积:57.82m2)
6.1.3
1 中心机房净高一般是指梁下净高,在住宅建筑中当受客观条件所限时可适当降低要求,但应确保机架安装区域的净高不低于2600mm。
4 地下管道引入中心机房的方式有两种:当中心机房所在的建筑有地下一层时宜直接引至地下一层,其后可用桥架与中心机房相连通;当中心机房所在的建筑无地下一层时,宜在首层的机房内设置地坑。
7 中心机房是生产场所,其内部装修应简洁实用,符合工艺要求,特别是防火要求,实践证明,对于无人机房来说设置吊顶及敷设活动地板除了增加装修成本外,同时增加了火灾隐患,所以目前通信行业对此是禁止的。本标准采用“不宜设置吊顶及敷设活动地板”,主要考虑到通信设备有可能与其他智能化系统共用一个中心机房,而某些智能化系统目前尚无这方面规定。
8 对机房所有线缆孔洞进行防火封堵是通信行业根据防火要求制定的条款,目的是实现防火分区,能在一定时间内防止火灾向同一机房的其余部分蔓延。
6.1.5
2 中心机房宜采用上走线布线方式是基于简洁实用、便于施工和维护的考虑。
3 通信线缆与电源线分开布放,是防火的需要,也是通信行业近年来反复强调的。不采用活动地板与上走线方式,二者是协调的。
4 不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设施分架安装或同架分区安装是为了在通信设施共建共享的同时便于电信业务经营者相对独立地维护自有设备。
5 住宅区中心机房抗震设防根据《通信建筑抗震设防分类标准》YD5054的要求为“标准设防(丙类)”,应按上海地区抗震设防烈度7度进行设防。
6 中心机房内电源、空调等辅助设备由需要安装有源设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负责建设。由于机房空间有限,为充分利用空间并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上述辅助设备应采用共建共享的方式,可由共享上述设备的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协商,联合共建。
6.1.6 中心机房引入电源并设置配电箱是为了便于在机房内安装可能有的有源设备。
6.2 电信间
6.2.1 多层建筑恢复电信间的设置,是为满足移动通信小区覆盖的需要,同时还可以为住宅区固定、移动通信网络光缆资源共享提供便利条件。
7 室外光缆交接箱的设置
7.0.1 别墅类住宅因其建筑特点所限,可在住宅区不影响周围环境布置的公共区域设置室外光缆交接箱。为便于施工及检修,公共通信设备宜安装在住宅区公共区域,不应安装在某一住户内。
8 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的设计
8.0.1 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是敷设从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公共通信网至住宅区的光缆及住宅区内配纤的物理通道。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一般由管道、引上管、建筑物引入管、人(手)孔和室外交接箱体等组成。
住宅区地下通信管道的手孔不宜设在车道下,主要原因是受手孔顶盖的承载能力所限。建筑物引入管的位置及方位根据住宅区总体的通信管道规划来确定,可减少人(手)孔的数量,适当缩短管道的总长度,以求得经济的工程投资。
8.0.5 地下通信管道管孔的标准内径为90mm,适宜敷设大外径电缆,而对小外径线缆(如光缆)通常采用在标准管孔内穿放子管的方式以提高管孔的空间利用率,并便于线缆网的扩建和维护。塑料管材按结构分为单孔管和多孔管,聚氯乙烯双壁波纹管和硅芯管属于单孔管。多孔管按横断面形状不同可分为栅格管、梅花管、蜂窝管等几种,适宜敷设光缆、馈线等小外径线缆。管材的选用还需考虑便于维护等因素。
8.0.6 至小区通信综合杆的引上管设置强、弱电线缆走线各占用1孔,有条件再预留1孔。
9 住宅建筑内通信管网的设计
9.1 一般规定
9.1.7 住户信息配线箱可选在住宅起居室至各信息插座暗管引入方便的位置,也可选在起居室内接近该住宅中心的部位,以利于Wi-Fi等其他方式通信的接入。
9.1.13 暗管内敷设线缆的管截面利用率按公式(9.1.13-1)计算:
管截面利用率=A1/A (9.1.13-1)
式中:A1——敷设在暗管内线缆的总截面积;
A——暗管内截面积。
暗管内敷设线缆的管径利用率按公式(9.1.13-2)计算:
管径利用率=d/D (9.1.13-2)
式中:d——线缆的外径;
D——暗管的内径。
9.1.18 桥架内的线缆填充率按公式(9.1.18)计算:
线缆填充率=S1/S (9.1.18)
式中:S1——所有线缆的截面积之和;
S——桥架内横截面积。
9.2 高层、中高层住宅建筑内通信管网
9.2.1 高层、中高层住宅建筑内通信管网一般由电信间、竖井或竖向暗管、桥架、楼层挂壁式或壁嵌式配线箱、过路箱(盒)、水平暗管、住户信息配线箱、信息插座出线盒等组成。
9.2.3 桥架通常有梯级式、槽式、托盘式三种,竖井内垂直段采用梯级式、托盘式或加有横档槽式桥架,有利于线缆的固定。
9.2.4,9.2.5 对于住宅建筑内各种规格尺寸配线箱(包括挂壁式、壁嵌式),上海市通信行业通常用其简称,如尺寸为250mm×190mm×130mm的箱体通常简称为“A型箱”。配线箱尺寸规格与简称对照见表9.2.5。
表9.2.5 住宅建筑配线箱尺寸规格与简称对照(mm)
9.3 多层、低层住宅建筑内通信管网
9.3.1 多层、低层住宅建筑内通信管网一般由可能有的电信间、竖井或竖向暗管、挂壁式或壁嵌式配线箱、过路箱(盒)、水平暗管、住户信息配线箱、信息插座等组成。
9.3.5 独栋别墅住宅建筑内通信管网一般由可能有的电信间、建筑物引入管、水平暗管、竖向暗管、住户信息配线箱、信息插座等组成。
9.4 住户内信息插座的配置
9.4.1 住户内信息插座的配置可参见《住宅建筑信息通信设计安装图》DBJT08-96。
10 住宅区内光缆线路的设计
10.0.2 入户光缆系指楼层配线箱至住户信息配线箱之间的光缆。
波长段扩展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又称低水峰光纤,我国的国标分类代号为B1.3光纤,分为C和D个子类,分别对应于ITU-T的G.652.C和G.652.D光纤。B1.3光纤主要适用ITU-T G.957规定的SDH传输系统、G.691规定的带光放大的单通道SDH传输系统和直到STM-64的ITU-T G.692带光放大的波分复用传输系统;B1.3D比B1.3C具有更低的偏振模散系数,更适宜在波分复用传输系统中使用。
接入网用弯曲损耗不敏感单模光纤我国的国标分类代号为B6类光纤,对应于ITU-T的G.657光纤。B6类光纤又分为a1,a2,b2,b3四个子类。a1和a2子类光纤具有与B1.3类光纤相匹配的尺寸参数,在弯曲性能上优于B1.3类光纤;b2和b3子类光纤具有与B1.3类光纤相接近的尺寸参数,在弯曲性能上更优。
目前住宅区光缆中的光纤常采用B1.3D(即G.652.D),入户光缆中的光纤常采用B6a2(即G.657.A2)。
波长段扩展的非色散位移单模光纤和接入网用弯曲损耗不敏感单模光纤的国内标准(GB)与国际标准(国际电信联盟标准化组织ITU-T、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的目前对应关系见表10.0.2。
表10.0.2 部分光纤的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对照表
10.0.7 入户光缆的型号较多,目前在住宅建筑内常用的为蝶形光缆。蝶形光缆的产品规范见《通信用引入光缆 第1部分:蝶形光缆》YD/T1997.1,蝶形引入光缆最小弯曲半径应满足表10.0.7的要求,弯曲应在光缆的扁平方向上进行。
表10.0.7 蝶形引入光缆最小弯曲半径(mm)
10.0.10 按最坏值法计算时,条文公式(10.0.10)中各参数取值参考如下:
——Af层绞式或中心管式光缆B1.3类光纤衰减系数:
1310nm时单纤可取
0.36dB/km,光纤带可取0.4dB/km;
1550nm时单纤可取0.22dB/km,光纤带可取0.25dB/km。
——Af入户光缆B6a类光纤衰减系数:
1310nm时可取0.4dB/km,1 550nm时可取0.3dB/km;
其他类型光缆光纤的取值应参照相应产品规范。
——A熔光纤熔接接头衰耗:
单纤光缆接头衰耗值可取平均值0.08dB/个;
光纤带光缆接头衰耗值可取平均值0.2dB/个。
——Ac光纤活动连接器衰耗值可取0.5dB/个。
——A机械现场组装式光纤活动连接器损耗值可取0.5dB/个。
——l分光分路器的插入损耗值参照相应产品规范。
——Mc光缆维护余量可取0dB~2dB。
光链路的全程包括:可能有的住宅区中心机房至电信业务经营者段、住宅区光缆段和入户光缆段。
10.0.11 当管孔内敷设多根子管时,子管的总等效外径可按公式(10.0.11)计算:
式中:D——多条子管的组合外径(mm);
d——每条子管的外径(mm);
n——子管条数。
11 住户建筑内通信线缆的设计
11.2 住户内通信线缆
11.2.1 住户内通信线缆系指住户信息配线箱至住户内各信息插座之间的线缆,目前通常采用室内电话线和5e类及以上非屏蔽对绞电缆。
11.2.3 住户信息配线箱是住户内信息的汇聚点,该箱内可安装光网络单元(ONU)、家庭网关、路由器等设备,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等各种通信业务的接入。无线路由器则通过无线的方式为住户提供相应的业务接入。
12 器材检验
12.1 一般规定
12.1.1 工程施工前对工程器材的程式、规格、数量、质量进行检验是施工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施工单位应负的责任。
根据“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虽然供方的验证不能免除顾客提供可接收的产品的责任,不论施工单位是器材采购方或仅仅是器材使用方,都应事前对施工器材进行检验,并保存检验记录。
器材检验一般采用目测法,即目测器材的型号、规格、数量应相符,外包装应无破损等。而对某些器材如线缆等,需对某些特性进行测试,以核实其与标准的符合性。
12.3 钢材、管材及铁件检验
12.3.4 住宅区内道路荷载等级比市政道路低,一般按照汽车-10级荷载考虑。因此,在住宅区内建设通信管道时,可选用轻型人(手)孔盖框。除了采用球墨铸铁盖框之外,也可选用其他各种复合材料制成的盖框,只要满足道路荷载要求,这里不作规定,由设计选用。
12.5 线缆及器件检验
12.5.7 B1.3D和B6类光纤的技术参数见表12.5.7-1和表12.5.7-2。
表12.5.7-1 光纤尺寸及主要光学特性参数(B1.3D)
表12.5.7-2 光纤尺寸及主要光学特性参数(B6)
注:1 零色散波长范围宜在1300mn~1420nm的范围内。
2 零色散斜率的最大值宜为0.1ps/(nm2·km)。
光纤的测试方法参见《光纤试验方法规范》GB15972。
常用的室外光缆有金属加强构件填充型松套层绞式铝-聚乙烯粘接护套室外光缆(GYTA);常用的入户光缆有接入网用蝶形引入光缆等。由于光缆的结构、规格种类繁多,本标准不再一一列举,如工程中用到其他规格的光缆,请参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12.5.8 当光缆网同时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包括模拟图像信号等多种业务传输需要时,活动连接器应选用APC型适配器。
12.5.9 工程中需要采用5e类以上非屏蔽UTP电缆,其技术指标应符合《数字通信用实心聚烯烃绝缘水平对绞电缆》YD/T1019的要求,本标准不再一一列举。
12.6 室内外光纤分配设备检验
12.6.1
10 采用二级分光方式时,箱内应有足够的空间和相应的安装配件,以满足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安装光分路器、光跳纤等的需求。在检查光缆交接箱、楼层配线箱配置时,应引起足够重视,否则在工程完工后发觉问题,返工造成的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13 住宅区通信管道的施工
13.3 敷设管道
13.3.8 在敷设通信管道时,不应采用不等径的钢管对接,因为此种对接方法敷设的钢管管道,在穿放光缆时会造成光缆的外护套损坏,因此应避免使用不等径管材。但是在实际工程中,经常会遇到进楼预埋管管径小于通信管道的情况,因此必须在管道竣工图上标明,此时光缆只能从小管径向大管径方向穿放,避免损坏光缆。
13.3.12 由于住宅区内通信布线已全部采用光缆,目前一条288芯的光缆外径仅21mm左右,故对管道的孔径要求显著降低。市场上能提供的通信管道用管材品种很多,如多孔管、硅芯管等,因此本标准增加了此条文,允许住宅配套工程中使用波纹管之外的其他管道材料,工程实施中按照设计规定。
在采用硅芯管新建管道时,可以不用混凝土包封,因为外径/内径:110mm/100mm波纹管的环刚度不小于8kN/m2,而外径/内径:40mm/33mm硅芯管的环刚度不小于50kN/m2,远大于波纹管。
13.4 管道试通及其他
13.4.4 当采用气流法敷设光缆时,如果硅芯管漏气,气吹光缆将无法进行正常敷设。
14 住宅建筑内通信配套设施的施工
14.3 楼层配线箱及住户信息配线箱
14.3.7 住户信息配线箱是继水、电、燃气之后的第四大家庭基础设施,起到统一管理家庭内的电话、传真、电脑、电视机等信息终端的作用,主要是通过入户光缆,把电话、宽带网等集中在一起,在住宅内进行统一分配,统一管理,提供高效的信息交换和分配,方便用户使用。因此,住户的暗配管系统应根据住户内布线系统的结构布放,目的是为业主营造一个美好、舒适的“宽带信息家园”,在它的管理下,使用更方便、维护更容易。本标准仅要求住户内布设的暗管系统能满足三网融合的最基本配置,在选用住户信息配线箱时,应充分考虑光网络终端(ONU)、家用有线/无线路由器和其他智能化设施的安装空间,要求箱体结构紧凑、操作方便、便于维护,外形尺寸不宜过大,安装位置符合设计规定。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发展,家庭布线智能化越来越普及,卫星接收、家庭影院、高保真音响系统、背景音乐、安防监控及远程控制系统等功能更强大的电器设备进入家庭,使得住宅套内的暗管布线系统会更复杂。因此,对于家庭布线智能化有需求的高档住宅,暗管布线系统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配置,主要是着眼于更智能化、更易扩展新用途的系统,构筑一个更完美的家庭智能布线系统。
15 中心机房内设备安装
15.1 光纤配线架(箱、柜)的安装
15.1.1 光纤配线架(箱、柜)(简称ODF)通常用于光纤通信系统中局端主干光缆的成端和分配,可方便地实现光纤线路的连接、分配和调度。住宅及住宅区中心机房作为整个住宅区光缆的汇聚点,也是各电信业务经营者业务的接入点,通过汇聚点的上联光缆与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光缆网连接,下联通过住宅区内配光缆连接到每户住户,中间通过光缆汇聚点实现连接、分配和调度。
15.1.2 中心机房的汇聚点由不同权属的ODF组成,条文中所说的共享ODF指的是住宅区内光缆成端处,而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光缆成端在各自的ODF上,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可通过跳纤跳接到任何一家住户。这里要说明的是,在大型的住宅区,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宜独立安装ODF,对于小型住宅区,可以采用分框同架安装,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光分路器安装在各自的ODF内。由于每个住宅区覆盖的住户数不同,光缆的需求量也不同,另外考虑到中心机房面积大小不一,因此中心机房内ODF可以采用架、柜、箱、框等多种形式,但是在采用同架、柜、箱内安装时,为了便于施工维护,应将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通局光缆成端和光分路器组成单一模块,采用分区安装。共享的ODF应单独安装,架间的连接可以通过桥架、线槽布放跳纤实现跳接。
15.3 电源安装
15.3.1 基于PON的光纤到户(FTTH)网络,是一个无源网络,通常住宅区中心机房为无源机房,光线路终端(OLT)设备安装在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局端机房,由于光信号传送受传输距离的限制,不排除光线路终端(OLT)设备下移到住宅区中心机房的可能,此时中心机房将作为有源机房,对机架安装、电源配置、接地等均有一定要求。
15.4 接地安装
15.4.1 条文中所说的独立接地体是指在中心机房无法连接到建筑物所提供的共用接地体时,单独建立的一套接地系统。
16 室外光缆交接箱安装
16.0.4
5 在气温较高或交接箱附近有地下供热管线时,人(手)孔中的积水或土壤中的水分会蒸发,水蒸气会通过交接箱底座的引入管道进入交接箱,因此交接箱主箱体和隔水仓之间、人(手)孔至交接箱底座的管道必须严密封堵,并按设计要求做好防水防潮处理,如此可延长光缆交接箱的使用寿命,降低故障发生的概率。
17 住宅区线缆的施工
17.1 子管敷设
17.1.1 敷设子管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保护光缆和提高管孔利用率,子管通常采用聚乙烯(PE)子管,也可以采用柔性纺织子管等其他形式的子管,其优点是可以分多次敷设。采用柔性子管时,一个管孔内能穿放多少条光缆可按条文说明公式(10.0.11)估算,估算出光缆的等效外径值不应大于管孔内径的85%。
17.2 光缆敷设
17.2.4 为了避免光缆在敷设过程中损坏,管道光缆一次牵引长度为1 000m,实际施工中,通常以每2 000m为一段,在中间1000m处向两端敷设,此时光缆的牵引长度满足1 000m的要求。因此,在光缆敷设1 000m后,将盘上剩余的1 000m光缆采用打“8”字圈的方式从盘上放下,取出光缆的另一端继续敷设后1 000m,考虑光缆敷设过程中最小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光缆外径的20倍,在打“8”字圈时的内径不小于2000mm。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在施工场地许可的情况下,“8”字圈内径可以取大些。盘打“8”字圈时,还应注意两点:一是要打成横向“8”字(垂直于管道方向);二是注意光缆的引出方向不要打成反“8”字。
17.3 入户光缆敷设
17.3.3 非管道用蝶形引入光缆内没有阻水结构,长期浸泡在水中将影响光纤传输性能,故不适用于有水的地下管道的布放。
17.3.7 入户光缆在进入楼层配线箱后做终结插入适配器固定是为了分清界面,便于施工、维护、管理,保持箱内布线整洁有序,改接跳纤时不会影响到其他用户。
18 住户内通信线缆施工
18.1 一般规定
18.1.1 住户内布线系指自住户信息配线箱至住户内各信息点之间线缆的布放,住户信息配线箱是住户内布线的汇聚点,用于安装光网络终端(ONU)、无线路由器及IP交换机等设备。箱内由ONU设备进行光电转换,提供各种业务的电口,再由路由器及IP交换机等设备分配连接到套内各个厅室的信息点,提供语音、数据、图像的接入。通常,自信息点到住户信息配线箱布放电话线、五类及五类以上非屏蔽对绞电缆。
19 系统测试
19.1 光缆线路测试
19.1.1 住宅区光缆线路的测试包括分段线路衰耗测试和入户光缆通光测试。所谓分段线路衰耗测试,是指每段光缆敷设完毕后,对其进行测试,目的是检验每段光缆线路敷设后的光纤、光纤接续和终结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检验每段光缆的施工质量;入户光缆通光测试,是指蝶形引入光缆布放入户后,利用红光笔对其进行检测,目的是检验入户段光路是否畅通。分段线路衰耗测试中主要采用OTDR设备,测试数据主要包括光缆长度和线路衰耗。测试时需对光链路不同的传输窗口进行测试,通常E/GPON的传输通道上行采用1310nm波长,下行采用1490nm 波长(不含10GEPON)。这里要说明的是:由于光缆接入网中,光信号传输距离不同于长途光缆,长度较短,因此通常不考虑偏振模色散测试,但是当光信号的传输速率在10Gbps以上时,应考虑偏振模色散测试。
20 工程验收
20.2 检验项目及内容
20.2.2
1 在“标准”一栏中“按设计规定”主要是指施工单位应按工程设计文件(说明和图纸)中规定的要求和内容完成。
2 本标准仅对移动通信配套设施的建设提出验收要求。鉴于住宅建筑在竣工验收前尚不具备协调电信业务经营者进行移动通信设备安装的现场条件,因此,在住宅建筑竣工验收时不需对移动通信系统进行系统测试验收。移动通信系统验收由电信业务经营者完成移动通信系统建设后自行组织。现阶段移动通信覆盖系统网络制式及频率使用情况见表20.2.2。
表20.2.2 现有移动通信网络制式及频率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