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速度的快与慢

一、开发速度的快与慢

快速开发是一种重要的商业竞争力,追求新产品开发速度是企业的常态。但是,追求快速也会受到多种因素的掣肘,从而产生“快”的愿望与“慢”的实效这一对矛盾。中国人常用孔子的“欲速则不达”来阐述操之过急、适得其反的辩证规律,这是在追求新产品开发速度时必须要考虑到和把握的辩证法则。

速度是在时间维度上度量效率的参数,开发的成效与花费的时间之比即为开发的速度。企业追求新产品开发速度的根本目的在于追求企业的运行效率。

现在的习惯思维是,获得市场销售的政府批准(上公告)日或者完成批量生产准备之日,即为新产品开发期的结束之时,而没有将市场开发也纳入新产品开发程序中。这种思维方式显然有悖于逻辑——未见市场成效,何谈开发速度?这种片面的理解容易使人忘记新产品开发的终极目的,漠视产品被市场接受的重要性,从而滋生急功近利的短视心理,片面地追求产品上市的速度,为此不惜简化必要的程序、压缩必需的时间,致使产品带病入市。当产品在市场上碰壁之后,再来亡羊补牢,欲速反而不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