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制建设
法制建设主要指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立法、完善法律体系。这里重要的是构建法律体系和法律框架,强调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日本采取的措施是:及时紧急立法、严格执法。1969年日本政府宣布了一份“国家紧急状态令”,1970年通过了“关于交通安全措施基本法令”。在美国的一些大城市,欧洲的伦敦和巴黎以及亚洲的东京和新加坡,都有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支持着良好的城市交通秩序。任何交通参与者的行为都受到相应的法律约束。交通管理者和交通管理部门所承担的职责都有法律条文规定。国家一级和城市一级管理机构统一协调、各有分工、互通信息。
英国、法国在车速限制、禁止酒后开车、防止疲劳驾驶、汽车驾驶员与乘坐人员必须使用安全带等方面都有严格的法规要求。
现在看,我国还没有一个比较完整的、系统性的法律框架,应包括一些交通管理法律、交通安全法律、车辆基础设施法律法规以及道路基础设施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