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3 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材与带材的尺寸偏差(GB/T 3880.3—2012)
1.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材与带材的厚度允许偏差
1)冷轧板材与带材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18(普通级)与表8-19(高精级)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
表8-18 冷轧板材与带材的厚度允许偏差(普通级)(GB/T 3880.3—2012)(单位:mm)

①厚度大于或等于4.00mm、平均镁的质量分数大于3%的高镁合金板带材,其厚度允许偏差为公称厚度的±5%,当该值小于表中对应数值时,以表中规定为准。
表8-19 冷轧板材与带材的厚度允许偏差(高精级)(GB/T 3880.3—2012)(单位:mm)

2)热轧板材与带材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0规定。
表8-20 热轧板材与带材的厚度允许偏差(GB/T 3880.3—2012)(单位:mm)

2.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材与带材的宽度允许偏差
1)冷轧板材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1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当需方要求正、负对称偏差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其允许偏差值为表8-21中数值的1/2。
表8-21 冷轧板材的宽度允许偏差(GB/T 3880.3—2012)(单位:mm)

2)切边供应的热轧板材,其板材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2的规定。不切边供应的热轧板材,其板材的宽度允许偏差为+150mm,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需方要求的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宜与表8-22一致)。
表8-22 切边热轧板材的宽度允许偏差(GB/T 3880.3—2012)(单位:mm)

3)冷轧带材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3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需方要求的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宜与表8-23一致)。
表8-23 冷轧带材的宽度允许偏差(GB/T 3880.3—2012)(单位:mm)

4)热轧带材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4的规定。
表8-24 热轧带材的宽度允许偏差(GB/T 3880.3—2012)(单位:mm)

3.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材的长度允许偏差
1)冷轧板材的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5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需方要求的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宜与表8-25一致)。
表8-25 冷轧板材的长度允许偏差(GB/T 3880.3—2012)(单位:mm)

2)热轧板材的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26的规定。需方有特殊要求时,应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需方要求的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宜与表8-26一致)。
表8-26 热轧板材的长度允许偏差(GB/T 3880.3—2012)(单位:mm)

①长度大于6000mm的板材,其长度偏差为+0.2%×公称长度。
4.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材与带材的平面度
1)除O、F状态外,其他状态板材的平面度应符合表8-27、表8-28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https://www.daowen.com)
2)对带材、O或F状态的板材,以及厚度超出表8-27或表8-28规定的板材有平面度要求时,可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表8-27 板材的平面度(普通级)(GB/T 3880.3—2012)

注:L为板材长度,W为板材宽度,R为任意不小于300mm的弦长,d为波高。
①端头部位是指沿板材长度方向上,两端300mm长度范围内所包含的端部整个板面。若板材为正方形,端头部位为靠边缘四周300mm所包含的正方形圈的板面。
表8-28 板材的平面度(高精级)(GB/T 3880.3—2012)

注:L为板材长度,W为板材宽度,R为任意不小于300mm的弦长,d为波高。
①端头部位是指沿板材长度方向上,两端300mm长度范围内所包含的端部整个板面。若板材为正方形,端头部位为靠边缘四周300mm所包含的正方形圈的板面。
5.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材与带材的侧边弯曲度
1)热轧板材的普通级不要求侧边弯曲度,高精级应符合表8-29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
表8-29 热轧板材的侧边弯曲度(高精级)(GB/T 3880.3—2012)(单位:mm)

2)冷轧板材的普通级不要求侧边弯曲度,高精级应符合表8-30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
表8-30 冷轧板材的侧边弯曲度(高精级)(GB/T 3880.3—2012)(单位:mm)

①宽度小于100.0mm的板材,其侧边弯曲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3)热轧带材不要求侧边弯曲度。
4)冷轧带材的普通级不要求侧边弯曲度,高精级应符合表8-31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
表8-31 冷轧带材的侧边弯曲度(高精级)(GB/T 3880.3—2012)(单位:mm)

①宽度小于25.0mm的带材,其侧边弯曲度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6.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材的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
1)热轧板材的普通级不要求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高精级应符合表8-32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
表8-32 热轧板材的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高精级)(GB/T 3880.3—2012)(单位:mm)

①其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2)冷轧板材的普通级不要求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高精级应符合表8-33的规定。需要高精级时,应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未注明时按普通级。
表8-33 冷轧板材的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高精级)(GB/T 3880.3—2012)(单位:mm)

①其对角线长度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