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国时期↙

保护国时期↙

根据1888年9月17日签订的《英国文莱条约》,英国握有苏丹王位继承决定权和外交权,并规定未经英国同意,文莱不得将国土割让给他国。1906年,又签订补充协定,英国派驻扎官掌管文莱的一切政务。从此,文莱的一切内政、外交和国防大权都落入英国人手中。名义上文莱仍是一个苏丹国,但实质上已成为英国的殖民地。

英国殖民者大肆掠夺经济资源,夺取土地种植橡胶,操纵森林资源开发,文莱民族经济受到极大摧残,国家财政拮据,靠借贷维持开支。20世纪20年代,在诗里亚地区石油的发现和开采,不但给英国殖民者带来巨额利润,也为文莱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财政基础。(https://www.daowen.com)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文莱被日本侵略者占领,并与近邻沙捞越和沙巴合并为一个行政区。在日本占领期间,文莱各项事业,尤其是石油业,遭到严重破坏。

1945年9月,英国人卷土重来,文莱又被置于英国的军事管制之下。1971年,文莱与英国签订新条约,文莱获得“完全内部独立”,但外交事务仍由英国掌管,国防事务由双方共同负责。1978年6月,双方达成协议。1983年年底,文莱获得完全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