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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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是一个总统制共和国,现行宪法为“1945年宪法”,规定建国五基(又称“潘查希拉”,即信仰神道、人道主义、民族主义、民主和社会公正)为立国基础,人民协商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总统为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武装部队最高统帅。从1999年10月至今,人民协商会议对宪法进行了三次修改,主要包括规定总统和副总统只能连选连任一次、每任五年,减少总统权力、强化议会职能等。印度尼西亚人民协商会议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由人民代表会议(即国会)和地方代表理事会共同组成。主要职能包括制定、修改和颁布宪法;根据大选结果任命总统、副总统;依法对总统、副总统进行弹劾等,每五年选举一次。国会全称人民代表会议,是国家立法机构,行使除起草和修改宪法、制定国家大政方针之外的一般立法权。国会无权解除总统职务,总统也不能宣布解散国会;但如总统违反宪法或人民协商会议决议,国会有权建议人民协商会议追究总统责任,共有议员500名,均兼任人民协商会议成员,任期5年。其中462名经选举产生,另外38名为军警代表,由武装部队司令推荐,总统任命。(https://www.daowen.com)

印度尼西亚实行总统制,总统既是国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脑,同时掌管三军。总统、副总统均由全民直选产生,任期5年,总统可连任一次。总统任命内阁,内阁对总统负责。2014年7月22日,印度尼西亚大选委员会宣布,佐科·维多多赢得2014年印度尼西亚总统大选,当选新一任总统,副总统是优素福·卡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