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统治时期↙

殖民统治时期↙

16世纪开始,西方殖民者纷纷来到东南亚地区,今印度尼西亚群岛先后遭到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和日本的先后侵入。1596年荷兰侵入,1602年荷兰政府批准成立具有政府职权的联合东印度公司(以下简称公司)。1619年公司占领雅加达(改名为巴达维亚)后,就以它为基地,开始了长达350多年对印度尼西亚和亚洲其他国家的殖民掠夺。在公司统治时期(1602—1799年),印度尼西亚各族人民展开轰轰烈烈的反抗斗争,其中规模较大、历时较长的反抗有杜鲁诺佐约的抗荷武装斗争(1674—1679年)、苏拉巴蒂起义、基·托坡领导的万丹人民起义(1750—1755年)。印度尼西亚人民持续不断的武装斗争延缓了印度尼西亚殖民化的进程,加速了公司垮台。1800年,荷兰“巴达维亚共和国”接管印度尼西亚殖民地。(https://www.daowen.com)

1942年,日本占领印度尼西亚,1945年,日本投降后,印度尼西亚爆发八月革命,1945年8月17日,宣布独立,成立印度尼西亚共和国。1947年后,荷兰与印度尼西亚经过多次战争和协商,于1949年11月签订印荷《圆桌会议协定》。根据此协定,印度尼西亚于同年12月27日成立联邦共和国,参加荷印联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