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预制构件成品保护管理
2025年09月27日
五、材料、预制构件成品保护管理
(1)预制构件在运输、堆放、安装施工过程中及装配后应做好成品保护,成品保护应采取包、裹、盖、遮等有效措施。预制构件堆放处的2 m内不应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2)构件运输过程中一定要匀速行驶,严禁超速、猛拐和急刹车。车上应设有专用架,且需有可靠的稳定构件措施,用钢丝带加紧固器绑牢,以防运输受损。
(3)所有构件出厂应覆一层塑料薄膜,到现场及吊装时不得撕掉。
(4)预制构件吊装时,起吊、回转、就位与调整等各阶段应有可靠的操作与防护措施,以防预制构件发生碰撞扭转与变形。预制楼梯起吊、运输、码放和翻身必须注意平衡,轻起轻放,防止碰撞,保护好楼梯阴阳角。
(5)预制楼梯安装完毕后,利用废旧模板制作护角,对楼梯阳角进行保护,避免装修阶段损坏。
(6)预制阳台板、防火板、装饰板安装完毕时,阳角部位利用废旧模板制作护角。
(7)预制外墙板安装完毕,与现浇部位连接处做好模板接缝处的封堵,采用海绵条进行封堵。避免浇灌混凝土时水泥砂浆从模板的接缝处漏出对外墙饰面造成污染。
(8)预制外墙板安装完毕后,墙板内预置的门、窗框应用槽型木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