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荷兰)体系积累周期
在这一章的前几部分里已经提出,14世纪末和15世纪初的金融扩张,一方面与以城市国家之间的战争和城市国家内部的激烈冲突为表现形式的资本家阶级之间日趋激烈的竞争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与地主阶级统治组织之间和内部的同样日趋激烈的权力斗争密切相关。“意大利的”百年战争被看做是第一种倾向的最明显、最重要的表现形式,而“英法的”百年战争被认为是第二种倾向的最明显、最重要的表现形式。16世纪末和17世纪初的金融扩张,也与资本家阶级之间和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关系密切,但其表现形式要复杂得多,因而对旁观者来说更难看得清楚。
第一个困难在于,在“英法的”百年战争和后来成为西班牙的地区实现和平以后,地主阶级统治集团之间的斗争其实从来没有降过级。西班牙完成统一大业以后,法、西之间控制意大利的政治空间的斗争马上取代了英法斗争,因为大部分金融和宗教力量仍然集中在意大利。在整个16世纪上叶,这场斗争使意大利和其他地方持续处于战争状态,让人看不清楚16世纪下叶的冲突升级。16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德国爆发两次宗教战争;16世纪60年代末,荷兰发生独立战争。于是,冲突就开始升级了。
让人感到更加困难的是,资本家阶级之间合作和竞争的主要机构,不再像早些时候意大利城市国家的组织那样容易分辨清楚。这是因为,在《洛迪和约》(1454)之后的那个世纪里,无论是单个城市国家还是城市国家作为一个整体,已经不再是资本积累过程的主要机构。当地的资产阶级——以区别于移居境外的资产阶级——越来越多地参与立国活动(除了在热那亚);这就使得他们不大愿意或者没有能力跟上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中正在发生的变化。而且,正如马丁利(Mattingly 1988:52,86)已经指出的,恰恰是他们在这些活动中的成功,使得他们“看不清意大利国家当中的庞然大物跟阿尔卑斯山那边的君主国家相比不过是侏儒而已”。一旦法国和西班牙感到已经一切就绪,准备在意大利竞技场上较量一番以后,由于当地资产阶级已经“盲目相信自己有能力在野蛮人有用的时候把他们召集过来,在他们让人感到难堪的时候把他们打发回去……因此无法理解那场灭顶之灾”。
在整个16世纪,在逐渐形成的欧洲政治版图中,威尼斯是意大利4个最大的城市国家中唯一能设法保持与国家身份相称的较大权力的国家。但是,它做到这一点,是以在资本积累方面落后于新老对手为代价的。不错,正是在《洛迪和约》之后那个世纪里,威尼斯迅速实现了工业化,成为欧洲的制造业中心。但是,这姗姗来迟的工业化只是抵消了威尼斯充满矛盾的、已经过时的远程贸易体系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但与更加充满活力的资本积累中心相比,无法扭转它相对衰落的局面(Braudel 1984:136)。
这些更加充满活力的中心不再是城市国家,连热那亚城市国家本身也早已不是热那亚资本自我扩张的主要所在地。它们也不是人们常常认为的安特卫普、塞维利亚和里昂这样的城市。那是把作为地点的城市和作为机构的城市混为一谈了。与14世纪的威尼斯、热那亚、佛罗伦萨和米兰不同,16世纪的安特卫普、塞维利亚和里昂不是资本积累的机构,甚至不是资本积累的中心。它们既不是自治的政府组织,也不是自治的商业组织。它们只是作为市场的“地点”。它们是欧洲世界经济的中心市场,这没有错;然而,它们是地点,在政治上受到西班牙帝国(安特卫普和塞维利亚)或法国(里昂)的管辖,在经济上受到外国商业组织的跨国活动的影响。那些组织既不代表也不效忠这些有关的城市,只是把这些城市当做便于互相会面和进行交易的地点。
在这些外国商业组织当中,最重要的是移居国外的资本家集团。在它们的彼此交往中,以及对于它们所居住的(无论是永久的还是暂时的)各种市场城市的政府来说,它们认为自己是,也被别人认为是“国家”。博耶赞姆比、德莱泼勒斯和吉拉德(BoyerXambeau,Deleplace,and Gillard 1991)已经详细指出,这些跨国的“国家”对16世纪欧洲的商业和金融体系确实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这种举足轻重的影响的基础,是在一个政治上错综复杂的、各种货币交叉流通的经济空间,掌握了一种金融手段——汇票。这些所谓“国家”的商人银行家从自身利益出发,通过使用稳定的记账单位——“可兑换的货币”,把这样的空间设法组织成一个十分和谐的商业和金融空间。
虽然多数“国家”参与这种或那种商品贸易,但它们最大的一部分利润并不是从买卖商品,而是从互相通过汇票进行货币兑换中获得的。这是因为,有了汇票,组成“国家”的银行家就能够把在某个时刻不同地方的以及在同一地方相互之间的货币差价化为利润。由于这种差价在16世纪相当巨大,因此最有资格侵吞这种差价的“国家”的利润也相当巨大。
跟当时十分普遍的看法相反,这种非常有利可图的活动,对普通商人以及对有组成“国家”的商人银行家在其辖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各国君主来说确实很有用处。用处在于:他们的委托人在遥远的地方采购物品或出售自己商品的时候,摆脱了来回携带宝贵的支付手段以及不得不在不大熟悉的和无法预测的环境里兑换这种支付手段所带来的风险和麻烦。“国家”的货币兑换活动之所以可以获得巨额利润,正是因为这种服务对广大委托人来说是非常有用的;而提供这种服务对于组成广泛而又团结的“国家”的商人银行家来说几乎没有什么风险和麻烦。一方面,这种组织使得它的成员有能力担负输送支付手段的任务。不是输送经他们之手在空间和时间上进行流动的全部支付手段,而是输送与朝相反方向不大直接地流动的支付手段之间的差额相当的很少部分。而且,由于一个“国家”同时出现在欧洲世界经济的许多最重要的市场,这些地方的环境对于它的所有成员来说都是非常熟悉的、可以预测的,无论他们住在哪里,在哪里开展业务。总之,本来对于那个“国家”的顾客来说会是一件成本很高、充满风险的事,现在对于那个“国家”的成员来说却是一件不费成本、毫无风险的事。这种差别变成了巨大而又稳定的利润。
这种利润的多少和稳定程度,不仅取决于每个“国家”内部能在多大程度上实行合作。它还取决于那些最重要的“国家”互相之间在协调它们的经营活动和利用彼此的特殊空间或功能方面的合作程度。从1557年到1562年的危机,资本家内部斗争的升级在这个领域表现得尤其明显。
博耶-赞姆比等(BoyerXambeau,Deleplace,and Gillard 1991:26-32各处)认为,到爆发那场危机的时候为止,组织和管理欧洲商业和金融体系的最重要的集团是佛罗伦萨“国家”。它以里昂为中心,对那个城市的交易会施加占支配地位的影响。佛罗伦萨“国家”是在一个世纪之前美第奇家族称霸时期形成的,但只是到了16世纪才走向成熟。当时,佛罗伦萨出现新的政治麻烦,人们源源不断地流亡国外,定居法国,尤其是里昂。他们把这个城市变成了“法国的托斯卡纳”。比较次要的但很快就显得越来越重要的是,随着伊比利亚与亚洲和美洲的贸易的扩大,热那亚“国家”的财富与日俱增。另外4个“国家”在管理欧洲商业和金融体系的过程中发挥了次要而又意义深远的作用。他们是在安特卫普的德国人和英国人,在里昂的米兰人,以及先在安特卫普、后在里昂的卢奇人。为供以后参考,这里应当指出,威尼斯和荷兰——分别是15世纪和17世纪两个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在这个资本主义“国家”的国际集体中都没有代表。
在16世纪上叶的大部分时间里,这个国际集体中的各个成员之间基本上保持了合作关系。每个“国家”都占据一个特定的市场,经营一种专门的商品(英国人经营纺织品;德国人经营明矾、银和铜;米兰人经营金属制品;卢奇人经营各种日用必需品),并跟欧洲世界经济中两个最强大的地主阶级统治组织之一保持举足轻重的政治交换关系(佛罗伦萨人跟法国;热那亚人跟西班牙)。各个“国家”利用交易会(如在里昂)或者更加经常性的商品交换和货币兑换(如在安特卫普)进行合作,互相通报在与彼此重叠而又界线分明的顾客的交易过程中获得的支付承诺、信息和关系,取得了三个方面的主要成果。
首先,他们确保了尽可能多的支付承诺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互相抵消,从而把“国家”不得不实际输送的货币数量减少到最低程度。第二,通过互相通报情况,他们比之单干更能掌握影响兑换率走向和涨落的因素。第三,他们可以共同参与商业上或金融上有利可图的交易,比如1519年的皇帝选举。这种活动太大,太冒险,一个“国家”的成员承担不起;但是,作为一个“多国的”合资项目来说,这就不算什么了。这种合作成果,是各个“国家”愿意在特定的地方、特定的时间互相靠拢的主要原因,从而创立了像安特卫普和里昂这样的中心市场,并使它们充满活力。但是,当这种成果对一个或几个核心“国家”的重要性下降以后,合作马上由竞争取而代之;安特卫普和里昂这样的国际市场的中心地位也渐渐遭到破坏,最后完全丧失了。
这种替代始于16世纪30年代。当时,美洲的白银供应把德国的白银供应挤出了市场,从而摧毁了德意志“国家”的基础,加强了热那亚“国家”的地位。也是在16世纪30年代,热那亚人开始举办自己的交易会,跟掌握在佛罗伦萨“国家”手里的里昂交易会进行竞争。尽管资本家内部竞争的升级初露端倪,但在整个16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初期,主要“国家”之间基本上仍然保持合作关系。
真正的升级是到了1557—1562年期间的危机才开始的。前面已经提到,正是在那场危机的过程中,德国资本被热那亚资本挤出了巨额融资。更为重要的是,热那亚人采用了“合同”制度。跟西班牙政府的合同使热那亚人几乎完全控制了在塞维利亚的美洲白银供应,换取黄金和其他“真正的货币”交给安特卫普。当时,安特卫普正迅速成为西班牙帝国军队的主要活动中心。在这一方面,热那亚“国家”完全失去了跟佛罗伦萨“国家”合作的兴趣,气势汹汹地开始利用美洲的白银供应来把意大利的流动资金(黄金和汇票)从里昂交易会转向它自己的“贝桑松”交易会。虽然这些交易会仍然使用“贝森松”这个意大利名字——因为此类交易会最初是在那里举办的——但它们实际上是流动性质的(办在尚贝利、波利格尼、特伦托、库拉、里沃利、伊夫里和阿斯蒂),以适应热那亚人的需要(BoyerXambeau,Deleplace,and Gillard 1991:319-28,123)。
到了1579年,当贝桑松交易会在帕尔玛公国的皮亚琴察安家落户以后,一种控制严格、非常有利可图的三角关系建立起来了。通过这种关系,热那亚人把美洲白银从塞维利亚运到意大利北部,在那里换取黄金和汇票,然后再把黄金和汇票交给在安特卫普的西班牙政府,换取“合同”,从而控制了运抵塞维利亚的美洲白银(见图5)。到16世纪80年代末,由于美洲的白银供应和意大利北部的黄金和汇票越来越集中在这热那亚人的三角关系之中,里昂这个金融中心市场不可逆转地衰落了。虽然安特卫普是热那亚人三角关系中的一角,但它作为一个商品和金融中心市场早已耗尽元气。随着德国人被挤出市场,热那亚—伊比利亚关系越来越具有排外性,英国人也开始持敌对态度。16世纪60年代末,他们在格雷沙姆的率领下返回本土,让伊丽莎白一世懂得,英国不但在贸易上而且在金融上必须独立于外国人(见第三章)。
所以,皮亚琴察交易会制度的巩固,标志着“国家”间合作体系的终结,而在16世纪上叶,这一体系曾经操纵欧洲世界经济中的资本主义机器。在这场为控制巨额融资而进行的斗争中,热那亚人赢得了胜利;但是,这种初步胜利,仅仅是一场长得多的斗争的前奏曲。这就是荷兰独立战争。在这场战争中,热那亚人让他们的西班牙伙伴去前方打仗,自己躲在后面把运到塞维尔的白银变成黄金和其他“真正的货币”,然后交到临近战场的安特卫普。如果没有这场战争,就很可能没有“热那亚人时代”。然而,也是在这场战争中,热那亚人最后被赶下了资本主义世界经济的制高点。
1566年,西班牙军队被派去占领荷兰——主要为了实施征税。这一行动产生了事与愿违的结果。荷兰的反叛分子逃到海上,不仅学会了逃税的非凡本事,而且通过抢劫对方商船,反而迫使西班牙帝国的财政陷于困境。因此,在80年时间里——即到“三十年战争”结束为止——西班牙帝国的财源渐渐大量流失。这就加强了荷兰反叛分子的力量,无论在绝对意义上还是在相对意义上都削弱了西班牙的地位。“相对”,是指与作为次要竞争对手的地主阶级统治组织相比,尤其是同法国和英国相比。由于帝国的中心地位变弱,战争和叛乱四起,直到《威斯特伐利亚和约》把正在形成中的欧洲均势确定下来。
在整个这些斗争中,荷兰财富和力量的主要源泉是控制来自波罗的海的粮食供应和海军物资。在16世纪上叶,由于来自地中海地区的竞争对手的供应已经消耗殆尽,这种供应对于在欧洲进行海陆战争来说是必不可少的。荷兰人越是成功地牵制伊比利亚势力,使更多的其他国家卷入冲突,就越能从控制波罗的海贸易中获得利润。加上他们反过来加给西班牙的财政困难,这种利润成了“多得令人束手无策的财富”(Schama 1988)的主要的和最初的来源。荷兰资本主义一开始就以此为其特点。从这个意义上说,波罗的海贸易确实是阿姆斯特丹的“母亲贸易”,是这个城市的财富的根本基础(参见Boxer 1965;Kriedte 1983:78)
波罗的海贸易非常有利可图,但是很不活跃。在阿姆斯特丹的商业财富经历兴衰的200年的过程中——即16世纪中叶到18世纪中叶——从波罗的海运往西欧的粮食数量很不稳定,而且在长时期内显示出停滞不前和最后衰落的趋势。在最初的100年左右时间里,别的商品(如瑞典的铁)的运量有增无减,由荷兰船只运送的波罗的海粮食的份额也有所增加,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这种不景气的局面。但是,即使我们把这些因素考虑进去,在荷兰商业的整个黄金时期,总的态势是跟波罗的海地区的商品交换量的增长很慢(见图6)。
一方面,波罗的海的贸易量停止增长;另一方面,这又是荷兰人商业财富的基础——“母亲贸易”的特点。两者并不矛盾。这种特点只是表达了这么一个概念:波罗的海贸易的利润,在很大程度上是地理和历史条件赐给的。这种剩余资本与其说是荷兰资本主义发展的结果,不如说是它的起源。在3个世纪前意大利北部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为取得资本主义积累过程中的领导地位,荷兰商人需要做的只是“随实际上正在刮着的风使舵,(学会)怎样按照风力大小来调整风帆”。皮伦尼是这样形象地描绘新的居领导地位的资本家“阶级”崛起的一般过程的,这话前面已经引用过。正如皮伦尼指出的,要有勇气、创业精神和胆量才能取得成功。但是,与荷兰人之前的意大利商业社区不同——因此与他们之后的英国和北美社区也不同——假如荷兰人不是生活在那个地方和那个时间,正好抓住“实际上正在刮着的风”,那么他们无论有多少勇气、创业精神和胆量也不可能如此之快、如此成功地成为欧洲世界经济中新的居领导地位的资本家“阶级”。
这“风”从来是体系环境产生的结果,是多种机构——首先是那个正被赶下世界经济制高点的机构——的行为无意中产生的结果。就荷兰人的例子而言,这种体系环境在于:在总的欧洲世界经济中,对粮食和海军物资的供需在时间和空间上出现了根本性的不平衡。在16世纪的大部分时间和17世纪上叶,由于美洲白银的源源到来和大西洋沿岸各国之间的海陆权力斗争的不断升级,需求很大,而且迅速增加。但是,供应却不可能也没有随着需求的增长而快速增长。而且,由于地中海地区的供应已经消耗殆尽,供应来源开始集中在波罗的海地区。
由于汉萨同盟的势力在早些时候已经衰落,也多亏荷兰商业社区本身历来从事捕鱼作业,沿着北部海岸运送大部分物资,具有航海传统,因此处于独一无二的有利位置,可以利用供需之间在时间和空间上长期存在的这种不平衡。于是,荷兰人插手进来,牢牢控制了经海峡转运的波罗的海的物资供应。通过这种办法,他们开始占据了16世纪成为欧洲世界经济最重要的战略市场的那个地区,从而成了源源不断的大量剩余资金的受益者。而且,由于反过来加给西班牙帝国的财政困难,这种剩余货币的数额更加庞大。
这些剩余资金很大的一部分,很可能是最大的一部分,是“剩余资本”,即投资产生这些资本的活动已经无法再获得利润的资本。假如把这些剩余资本重新投入波罗的海的贸易,其结果很可能是增加对采购价格的压力,或者减轻对销售价格的压力,或者两者兼之,这样就会消除获利的可能性。然而,跟15世纪的美第奇家族一样,这些商人精英是靠这种剩余资本的积累喂养大的。他们开始掌握它的使用方法,知道不该把利润用来扩大波罗的海贸易,而且已经小心翼翼地放弃了那种做法。
荷兰人使用剩余资本的办法,却与14世纪末和15世纪初处境类似的意大利北部的资本家阶级首先使用过的办法十分相似。有些用来购置能收租金的资产,尤其是土地;有些用来发展商品农业。在这方面,荷兰人和他们的意大利前辈的主要不同之处在于,荷兰商人胸有成竹地变成了一个食利者阶级。
意大利城市国家的资本家阶级只是在商业扩张结束以后,才获得一个大得足以允许在土地和商品农业方面大量投资的农村空间的。而荷兰人是在建立主权国家的过程中获得这样一个空间的。于是,投资土地和其他能收租金的资产,是荷兰资本主义初期的一个特点。事实证明了这一点。早在1652年——即在荷兰商业扩张结束以前很久——人们已经普遍以严正的口气抱怨说,贸易利益受到忽视,因为“海伦公司的董事们不是商人,他们的收入来自房产、地产和投资”(历史学家Lieuwe Aitzema的话,引自Wilson 1968:44;同时参见Boxer 1965:第二章)。
荷兰人和早年的意大利人在使用剩余资本的战略方面的另一个类似地方是,他们都投资于进行战争和立国活动。早在反对西班牙的斗争中,荷兰商人就与英格兰君主建立了非正式的政治交换关系。英格兰君主为他们提供保护,换取在贸易和金融方面的特别照顾。这种关系发展到后来,甚至提出了英荷两国建立联合政体的建议。“建立联合政体的建议,是在伊丽莎白的授意下,由荷兰人提出的,并在1614年到1619年期间再次提出,给予荷兰商人非常优惠的条件。”但是,这些建议没有产生任何结果(Hill 1967:123)。
荷兰商人之所以拒绝英方的有利建议,主要原因很可能是:与此同时,他们已经跟当地的一个地主阶级统治组织——奥兰治家族——建立了有机的和正式的政治交换关系。这种关系的基本特点是,荷兰商人阶级提供流动资本、商业知识和关系,换取奥兰治家族提供的进行战争和立国的能力,尤其是在组织陆上保护方面。结果,成立了一个政府组织——联省共和国。它把资本主义和地主阶级统治的优越性非常有效地结合起来,这是包括威尼斯在内的意大利北部的城市国家从来没能做到过的。英国的保护已经完全没有必要,无论附带多么优惠的条件。
荷兰人和早年的意大利人在使用剩余资本方式方面的再一个类似地方是,他们都通过资助艺术和其他智力事业,投资于文化产品的大量消费。热那亚资本家阶级尽管在巨额融资方面占有支配地位,但在这种摆阔气的消费方面从不突出,或许是因为它没有参与立国活动。荷兰人则大不相同,他们在这方面也表现出胸有成竹的样子,在整个热那亚人时代,他们在消费文化产品方面处于领先位置。正如15世纪的威尼斯和佛罗伦萨是文艺复兴盛期的中心一样,17世纪初的阿姆斯特丹成了从过去两个世纪里弥漫欧洲的“文艺复兴运动气候”,向未来一个半世纪里即将弥漫欧洲的“启蒙运动气候”过渡的中心(TrevorRoper 1967:66-7,93-4;同时参见Wilson 1968:第七、第八、第九章)。
从所有这些方面来看,与任何别的意大利北部的资本家阶级使用剩余资本的战略相比,荷兰人的战略更像是以前威尼斯人用过的战略。然而,与威尼斯人不同,荷兰人接着成为整个欧洲世界经济中商业扩张的领导者,因此不但把阿姆斯特丹变成大家一致公认的“北方威尼斯”,而且变成了“北方的热那亚”。这是因为,在15世纪,威尼斯人没有领导剩余资本朝着开辟新的、更大的商业空间的方向努力。他们成功地把热那亚人排挤出黎凡特贸易(威尼斯自己的“母亲贸易”)以后,满足于地区(即地中海东部地区)专门化的战略,旨在控制这一地区的贸易;一旦这种策略的赢利开始渐渐减少,他们便更加精心地投入制造业。这种战略使得威尼斯能够在几个世纪里一直成为立国活动的典范,连联省共和国也从未达到过这种高度,更谈不上热那亚共和国了。然而,这种战略本身并没有为多得令整个意大利北部“束手无策的”剩余资本开辟新的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因此,这就要靠政治上和军事上较弱的热那亚人来把15世纪意大利北部的金融扩张变成一次新的具有体系意义的商业扩张。他们正是这么做的。他们的办法是:他们自己专门从事严格意义上的商业活动,让他们的伊比利亚伙伴来负责所需的立国和战争活动。
与上述两种积累战略——以在立国和战争活动方面自力更生为基础的、以巩固本地区为目标的威尼斯战略,和以与外国政府建立政治交换关系为基础的、以向世界范围扩张为目标的热那亚战略——相反,荷兰人在17世纪初同时朝两个目标前进,把这两种战略融为一体。这种战略以国内的政治交换关系为基础,使荷兰资本主义能在战争和立国活动方面自力更生,并把巩固本地区和向世界范围扩张荷兰贸易和金融两个目标结合起来。在一段写于1728年(当时,荷兰领导的欧洲世界经济的商业扩张阶段行将结束)的、经常被人引用的文字中,笛福(Daniel Defoe)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一战略的核心:(https://www.daowen.com)
必须了解荷兰人的真实面目,他们是贸易方面的中间人,欧洲的代理商和经纪人……他们买进是为了再次卖出,拿进来是为了送出去。在他们规模巨大的贸易中,最大的部分取于世界各地,再销于世界各地。(引自Wilson 1968:22;黑体字是原作者的)
这段文字可以分为两部分来阅读。它不仅指出了荷兰贸易体系从16世纪上升到具有体系意义的阶段到18世纪衰亡阶段的最典型的特点,而且描绘了那个体系在规模和范围方面的扩张。这段文字的第一部分是关于欧洲的,可以被认为是描述了荷兰人最初阶段的作用,即作为“北方威尼斯人”的作用,作为波罗的海贸易“中间人”的作用,以及作为东北欧粮食和海军物资供应与西欧对这种供应的需求之间的经纪人的作用。而这段文字的第二部分是关于整个世界的,可以被认为是描述了荷兰人成熟阶段的作用,即作为“北方热那亚人”的作用,作为全球贸易“中间人”的作用,以及作为整个世界供应和整个世界需求之间的经纪人的作用。
笛福的这段文字表达了布罗代尔的观点,即荷兰建立商业支配地位的第一个条件是欧洲,第二个条件是世界:“一旦荷兰征服欧洲的贸易,世界的其他地方就必然成为它的囊中之物,犹如奉送的一般。但是,无论在临近国内的还是远在天边的地方,荷兰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使用了非常类似的办法来把自己的贸易支配地位,或者确切点说,垄断地位强加于人。”(Braudel 1984:207)
荷兰商业体系的范围从地区性发展成全球性的过程,是由三项互相关联的政策共同推动和支撑的。第一项政策旨在把阿姆斯特丹变成欧洲和世界商业的货物集散中心。通过把恰好是某个特定时期欧洲和世界商业中最具战略意义的供应物资的贮藏和交换活动集中在阿姆斯特丹,荷兰资本家阶级学会了调节欧洲世界经济中的不平衡并从中牟利的史无前例的、无可比拟的本事:
规律总是千篇一律的:以低价直接从制造商那里购进货物,以现金支付,或者更好一点,以提前付款作为交换条件;然后把货物贮存起来,等着价格上涨(或者抬高一下价格)。当战争快要爆发的时候——这总是意味着外国货物变得稀少,价格上扬——阿姆斯特丹的商人便把五六层高的仓库装得满满当当;到了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前夕,船只由于缺少堆栈而无法卸货。(Braudel 1982:419)
这种政策的有形武器是“那些大仓库——比一条大船还要大,还要昂贵——可以装下足以供联省共和国的人吃10年到12年(1670)的粮食,还可以存放鲱鱼和香料,英国的布匹和法国的葡萄酒,波兰或东印度群岛的钾硝,瑞典的铜,马里兰的烟叶,委内瑞拉的可可茶,俄国的毛皮和西班牙的羊毛,波罗的海地区的大麻和黎凡特的丝绸。”(Braudel 1982:418-9,同时参见Barbour 1950:75)但是,在努力把商品贸易从其他集散中心,或从制造商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换,转移到阿姆斯特丹的过程中,荷兰人挥舞着另一件重要得多而又比较无形的武器,那就是他们手里控制着的大量流动资金。由于这个原因,他们能够连续几十年成功地抢在其实际的和潜在的竞争对手的前面。他们因此能够独家利用制造商对货币日益增加的需求,从而使用手头的现金或提前支付的办法,以低价获得物资供应(参见Braudel 1982:419-20)。
这样,我们就可以进而讨论这种积累战略的第二个组成部分。正是在此种战略的促进和支持下,荷兰资本家阶级才从地区的商业霸主地位爬到全球的商业霸主地位。这个组成部分就是不但要把阿姆斯特丹变成世界商业的中心仓库,而且要把它变成欧洲世界经济的金融和资本中心市场的政策。这方面的主要战术措施就是在阿姆斯特丹建立第一家永不停业的证券交易所。
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并不是第一家证券交易所。在15世纪,各种各样的证券市场在热那亚、莱比锡交易会和许多汉萨同盟的城镇纷纷建立,生意兴隆。在此以前,国家债券在意大利的城市国家早就可以转让。“所有证据表明,地中海地区是股票市场的摇篮……但是,阿姆斯特丹的新意在于它的交易量、市场的灵活性和它所受到的公众注意,以及交易中的投机自由程度。”(Braudel 1982:100-1)
在16世纪和17世纪交替的时候,在损害热那亚的交易会的情况下,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的吸引力迅速增大,吸引着全欧洲对闲散资金和贷款的供应和需求。1619年至1622年的危机之后,这种力量已经变得不可抗拒(Braudel 1982:92)。通过对波罗的海供应的控制,以及反过来加给西班牙的财政困境,荷兰资本家阶级已经掌握过分充裕的流动资金;这样,通过把全欧洲的剩余资本调集起来,转到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以及荷兰人为了向交易所提供服务而建立的金融机构——首先是为了行使未来的中央银行才行使的那些职能而于1609年开办的威塞尔银行——原有的流动资金又得到了新的补充。因此,荷兰人对大量流动资金的控制权(荷兰转口贸易资本主义的商业霸主地位就是建立在此基础之上的)得到了巩固和大幅度提高,以至在未来的很长时间里,没有哪个竞争对手能够具有与之挑战的实力。把商品交易和商品投机集中在阿姆斯特丹,反过来又扩大了该市对货币的实际需求,从而也扩大了它的证券交易所和金融机构从全欧洲吸引闲散的或别的金融资本的能力。这样就形成了一种扩张的良性循环。阿姆斯特丹越来越成为商业和金融中心,全欧洲任何重要的商务和政府组织都不得不在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派驻代表。“(由于)重要的商人和一大批经纪人云集这里,每种交易都可以做成:买卖商品,兑换货币,拥有股票,海上保险。”(Braudel 1982:100)
假如没有第三种政策,这种扩张的良性循环根本不会出现,更谈不上会产生实际上已经产生的惊人结果。这一政策补充并支持了促使阿姆斯特丹成为世界商业和世界金融的转口中心的其他政策。这就是创办荷兰政府特许的规模巨大的股份公司,以便对广阔的海外商业空间行使专营权和统治权。这些公司是商业企业,应该产生利润和红利,但还应代表荷兰政府去完成战争和立国活动。
在这种职能方面,正如多布(Maurice Dobb 1963:208-9,引自W.Sombat)所说,17世纪的特许公司很像热那亚的“马奥尼”,即由个人建立的赢利性协会,担负进行战争和立国的职能,比如征服加法和创建希俄斯殖民地。当热那亚的资本家阶级在13世纪末和14世纪初的商业扩张过程中最初形成的时候,这些组织起了关键作用,但是后来被更加灵活的组织结构取而代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上面已经讨论过的跨国的热那亚“国家”。在17世纪,不是只有荷兰人,也不是他们第一个复兴热那亚的“协会”传统的。英国的东印度公司已经在1600年获得特许状,别的英国公司甚至还要早。然而,在整个17世纪,经特许设立于1602年的荷兰东印度公司,是这种复兴运动的最伟大的成功。对此,英国人花了一个世纪来模仿,花了更长的时间才超过(Braudel 1982:449-50)。
这是因为,在把阿姆斯特丹变成世界范围的商业和巨额融资中心的过程中,荷兰的特许公司既是受益者,又是工具。之所以是受益者,是因为这样的集中给了它们特权,它们既可以利用有利可图的市场来推销它们的产品,又可以利用经济上的来源来获得他们的生产投入,包括让渡剩余资本的市场或获得剩余资本的来源,并随着它们的发展阶段或财运的变化而定。但是,特许公司也是荷兰商业和金融体系向全球扩张的强有力的工具。从这个角度来看,它们在荷兰整个积累战略中所起的作用,是怎么强调也不算过分的。
一方面,特许公司是一种媒介。通过这种媒介,荷兰资本家阶级在阿姆斯特丹这个货物集散中心和全世界的制造商之间建立了直接联系。由于这种直接联系,荷兰资本家把重要的商业交易集中到阿姆斯特丹的能力,以及监察和调整世界贸易的不平衡并从中牟利的能力,都大大增强了。与此同时,在阿姆斯特丹上升到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的过程中,特许公司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成功地发展成为第一家永不停业的证券市场,投资和投机特许公司的股票——首先是荷兰东印度公司的股票——是最最重要的因素(Braudel 1982:100-6;Israel 1989:75-6,256-8)。
如果没有像荷兰东印度公司这样有利可图的、发展迅速的大股份公司,那样的发展也许根本不会发生,至少不可能在巨额融资领域里及时挫败老的(热那亚人的)和新的(英国人的)竞争。但是,东印度公司是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成功典型,它所使用的积累战略也是。从1610—1620年到1730—1740年的100多年时间里,上层的荷兰商人阶级一直是欧洲资本主义机器的领导者和调节者。在整个这段时间里,阿姆斯特丹证券交易所一直是个中央调节器;闲散资金经此转向新的贸易活动,其中有些受荷兰资本家阶级的核心集团直接控制,但大部分可以万无一失而又有利可图地留在荷兰的和外国的(主要是英国的)小企业手里。
通过证券交易所,资本从像波罗的海贸易那种有利可图而又停滞不前的或者不断收缩的行业,转向新的而又前景看好的行业,并根据可能会获得的赢利和遇到的风险在政府或企业内部不断调整。通过促进和组织这种转移和调整,荷兰商人,尤其是上层资本家,不但可以从自己发起和控制的活动中,还可以从别人发起和组织的军事、商业和工业活动中牟取利润。但是,在把别人的企业和活动变成多种工具来扩张他们商业霸主地位的过程中,荷兰人的本事也并不是无限的。荷兰积累战略成功的本身,很快就产生了许多力量,它们制约、破坏乃至最终摧毁了荷兰世界贸易体系继续无限扩张的能力。
这些力量是后来逐渐被称为“重商主义”的变体。这些变体种类很多,成功的程度也各不相同。但是,不管各个变体取得成功还是遭到失败,到了17世纪末和18世纪初,形形式式的重商主义四处传播,在欧洲和世界范围造成一种环境,荷兰商业体系在此环境中已经无法继续存在下去,无论荷兰人是否采取什么措施。
重商主义的各种变体有一个共同特点:就地主阶级统治者而言,它们多少有意识地试图模仿荷兰人,自己开始走资本主义道路,把它作为实现自己权力目标的最有效的途径。荷兰人在世界范围内做了威尼斯人已经在地区范围内做过的示范,即在有利的情况之下,与获得领土和臣民相比,剩余资本的体系积累可能是实现政治扩张的一种更加有效的技巧。荷兰人在无限的资本积累方面越是成功,这种积累越是变为形成和操纵欧洲政治体系的日益增强的能力,欧洲的地主阶级统治者就越是想走荷兰的发展道路,那就是说,尽量(或者在他们认为可取的方面)模仿荷兰人的贸易、进行战争和立国的技巧。建立世界范围的商业帝国,把商品和资金源源不断地转向自己控制和管辖范围内的集散中心,在跟别的势力范围的国际收支方面系统地积累剩余资本,都是地主阶级统治组织的这种模仿倾向的表现形式。
但是,面对荷兰资本主义在世界范围内提出的挑战,重商主义不仅仅限于地主阶级统治者所作出的那种模仿性反应。同样重要的是,他们倾向于以“建立国民经济”的新形式来重申或重建地主阶级统治的自给自足的原则,并以那种原则来对抗荷兰人的国际中介的原则。这种倾向的核心是,用赫希曼(Albert Hirschman 1958)的话来说,加强某个领地内部消费者和制造商之间的“前后联系”。这种加强不仅包括建立经纪(主要是“制造”)活动,把国内的最初生产和国内的最后消费连结起来,而且还包括强迫制造商和消费者摆脱对外国(主要是荷兰)购销的依赖关系。
这两种倾向是所有重商主义变体的特点,虽然有的变体——最突出的是英国变体——更倾向于建立海外的商业帝国而不是国内的国民经济,有的变体——最突出的是法国变体——则表现出相反的倾向。无论是哪种倾向,到17世纪末的时候,英国的和法国的重商主义取得很大成功,已经对荷兰世界贸易体系继续扩张其范围和规模的能力起着极大的制约作用。随着扩张逐渐停止,那个体系开始垮台。但是,重商主义扩大到了一直维持着荷兰商业体系的“母亲贸易”的那个地区,这根稻草最后压断了骆驼背:
从1720年左右起,一种新颖的工业重商主义的浪潮实际上席卷整个大陆,这是荷兰世界贸易体系在18世纪二三十年代决定性地走向衰落的根本原因……1720年之前,像普鲁士、俄国、瑞典和丹麦—挪威这样的国家还缺乏财力来学习英国和法国的那种气势汹汹的重商主义;由于北方大战仍在进行,它们也没有学习的机会。但是,到了1720年左右,北方强国的竞争意识有所加强,加上(常常是源于荷兰或胡格诺派教徒的)新技术和新技能的广泛传播,情况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在随后的20年里,大部分北欧国家纳入了系统的工业重商主义政策的框架(Israel 1989:383-4)。
荷兰商人无力阻止,更谈不上逆转这股重商主义的浪潮。这远远超出了他们的组织能力。但是,撤离贸易,把精力集中在巨额融资方面,以便从到处扩散的重商主义中得到好处,而不是向它屈服,这倒没有超出他们的组织能力范围,实际上也是他们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采取的最明智的行动路线。这是因为,欧洲地主阶级统治组织内部的竞争意识得到加强,破坏了荷兰世界贸易体系独立存在的可能性,但在整体上也扩大和加剧了政府对货币和贷款的需要,而荷兰商业体系完全有能力满足这种需要,并从中牟取利润。荷兰资本家阶级旋即抓住这种机会。从大约1740年起,这个阶级的先进分子开始放弃贸易,越来越专门从事巨额融资。
同以前的佛罗伦萨和热那亚资本的金融扩张一样,荷兰人从贸易转向金融,是在资本家阶级之间的和地主阶级之间的斗争急剧升级的背景下发生的。然而,两种斗争这次已经完全融在一起,成为既是资产阶级的又是地主阶级的民族国家之间的冲突。起初,这些冲突的升级以英国和法国之间的商战为表现形式。英国和法国在17世纪初的商业扩张中已经成为两个最为强大的竞争对手。坦帕利(H.W.V.Temperley)认为,奥地利王位继承战争(1740—1748),是“英国人参加的第一场这类战争。在这类战争中,贸易利益占据绝对的主导地位;在这类战争中,完全是为了贸易平衡而不是为了权力平衡而打仗的”(引自Wallerstein 1980:256)。战争结束以后不久,发生了七年战争(1756—1763)这一决定性的对抗。同威尼斯人以1381年的《都灵和约》把热那亚人赶出地中海东部地区一样,如今英国人以1763年的《巴黎和约》把法国人赶出了北美和印度。
然而,这次,这场国际斗争的胜利者本身由于内讧而四分五裂。英国政府和它的北美臣民在赢得对法国人的共同胜利以后,为分配损失和利益发生争吵。这种争吵很快发展成美国独立战争。法国政府立即利用这场战争来恢复它先前失去的权力和威信。但是,美国独立战争的胜利产生了适得其反的效果。围绕分担战争开支的问题,作为宗主国的法国国内发生了财政纠纷,随后爆发的革命引发了整个欧洲世界经济范围内的全面战争(参见第一章)。
至少在开始阶段,地主阶级统治组织之间的以及它们内部的这种斗争升级,为金融交易的需求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而这个方面已经开始成为荷兰资本家阶级的专长:
到18世纪60年代,欧洲所有的国家在荷兰放债人的办公室里排成长队:其中有皇帝,萨克森的选帝侯,巴伐利亚的选帝侯,迫不及待的丹麦国王,瑞典国王,俄罗斯的叶卡捷琳娜二世,法国国王,甚至有汉堡市(虽然它是阿姆斯特丹的成功的竞争对手),最后还有美国的反英分子。(Braudel 1984:246-7)
在这种情况下,荷兰资本家阶级不愿介入地主阶级统治组织之间的以及它们内部的斗争,而是集中精力利用这些斗争所造成的为流动资本的竞争,那是非常自然的。当然,在他们的商业霸主地位的黄金时期早已过去以后,荷兰人继续利用这种竞争的能力并不是无限的。地主阶级统治组织正披着重商主义的外衣东山再起;这一浪潮正席卷欧洲,最终赶上了荷兰人。在他们内部的地主阶级利益的压力之下(在这方面,奥兰治家族是非常热心的领导者和组织者),荷兰人卷入了这场斗争。结果是灾难性的。于是,在美国反英斗争之后的那场战争中,荷兰人支持法国反对英国。然而,同法国的情况一样,联省共和国从英国的失败中一无所获。相反,英国人拼命报复。在第四次英荷战争(1781—1784)中,他们消灭了荷兰残余的海上力量,占领了荷兰人手里的锡兰,获得了进入摩鹿加群岛的权利。
这次失败,以及随后的“巴达维亚”革命和奥兰治家族反革命,加速了伦敦取代阿姆斯特丹成为欧洲世界经济的金融转运中心的进程。这一进程在拿破仑战争中完成。战争把联省共和国从欧洲地图上一笔勾销。不过,到那个时候,荷兰人已经撤离贸易,专门从事巨额融资长达半个多世纪之久。在这半个世纪中,荷兰金融家有过自己“心旷神怡的时刻”。他们欣赏到伟大的地主阶级统治者在他们的办公室里排队乞求贷款的史无前例的美妙情景。
又是一次,而且是在更大的规模上,一个资本家阶级相继发起和资助,监察和利用,并最后撤出一次包括多种力量和贸易体系的商业扩张。资本主义作为一种世界体系依然存在。从这时候起,地主阶级统治只有“吸收”资本主义谋取权力的技巧才能实现自己的目标。我们将会看到,这将是第三(英国)体系积累周期的主要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