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工作的法律规范

新闻工作的法律规范

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对新闻工作者职业行为的调整与控制,完全有别于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它以服从为前提,以制裁为后盾,通过强制力来保证实施。法律规范对新闻工作者职业行为的调控,是通过多种形式表现出来的,如宪法、法律、条例、决议、规章、命令等。我们的国家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因此,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有关新闻工作的法律规范,还包括了党的宣传纪律和党的新闻政策。

作为一种规范体系,法律是社会控制的重要工具。制定和实施法律的目的,在于通过法律的调整,建立起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社会秩序;通过对人们社会行为的约束,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即社会关系,更符合统治阶级的要求。新闻事业由于其社会影响力的深远和舆论导向功能的重要,因此,利用法律的强制力规范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行为,既保障新闻工作者采写和报道新闻的自由权利、新闻传播活动的有序进行,同时也保护广大受众的合法权益,不允许新闻媒介及其从业人员有任何超越法律之外或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特权,是十分必要的。

对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调控,主要包括:确认新闻事业体制和隶属关系等因素的法律地位,建立业务组织和管理体系,确定新闻从业人员的职责关系,调节和监督新闻职业行为的指向,解决新闻机构间的法律纠纷,规定新闻职业行为的法律后果,特别是对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和保障新闻工作的程序等。

对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调控方式主要有:通过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新闻传播行为进行直接控制;通过新闻机构将各种规范性文件和相关的法律条文具体化为一系列规章制度,以“准法律”的形式对新闻传播行为进行间接控制;通过宣传、教育、警示、激励和正反面典型示范等心理的影响,达到调控新闻传播行为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