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字
2025年09月26日
1.文字
在电视中,文字的出现有两种情况:一是画面内的文字;二是编辑制作时加上去的文字,称为“屏幕文字”或“字幕”。画面文字是指摄录的影像内存在的文字(如匾额、会标、标语等)。画面文字使用得当,可以自然、准确地传达明确的信息。“屏幕文字”是指根据节目信息传达的需要,在后期制作或播出时加在影像、屏幕上的文字。
文字是语言的空间形式,因而从原则上讲,有声语言所能发挥的作用,文字同样可以发挥。然而,在电视当中,它不是有声语言的简单替代,而是作为一种独立的传播要素发挥作用,特别是在某些有声语言无能为力的场所发挥作用。与影像等相比,文字在传达信息时具有抽象概括的能力,具有间接、明确、灵活的优势,因而在电视传播中常用于辅助其他形式的图像和声音传达准确的限定性信息,弥补影像多义性和声音易产生歧义等局限,发挥补充、说明、介绍、引导、强调、扩大信息量和美化画面构图等各种作用。文字还能在电视中单独传达信息,如在不中断节目播出的情况下以字幕的形式插播最新消息和节目预告等。另外,采用“声画合一”的手法,有声语言和文字同步播出,既利于受众接收,也有利于加深记忆,加之与有声语言相比,文字不易产生同音歧义的优点,因而对于重要会议公报、政令、名单等密集抽象性信息内容的传播,可以帮助观众更好地接收。此外,文字还不会对声音产生干扰。在不宜出现解说语言的特定条件下,通过文字传达必要信息,就是一条可行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