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6 发送公告
2025年09月26日
8.4.6 发送公告
8.4.6.1 业务描述
用户在发送公告模块中可以撰写公告,并将其保存为公告草稿或是发布为正式公告。
8.4.6.2 业务步骤
点击“功能”栏中的“发送公告”,即可进入公告发送页面,如图8.4-13所示。
图 8.4-13
用户无论是想新建一份临时公告还是发送公告,标题和内容都是必填的,如图8.4-14所示。如果用户没有填写就保存或发送,系统都会进行提示,要求用户填写。
图 8.4-14
对于“重要程度”一项,用户可以为所写公告选择“一般”或是“紧急”。而公告有效期是由点击时钟图标弹出的日期选择框来设定,如图8.4-15所示。需要注意的是所选日期需等于或晚于当前日期,否则在发布时系统会弹出“有效期小于当前日期”的警告框(若保存为公告草稿则没有关系)。
图 8.4-15
然后就是发布范围的设定。点击“发布范围”框后的图标,即弹出选择发布范围的组织树,如图8.4-16所示。
图 8.4-16
选择具体的组织作为公告的发布范围,点击组织名即将该组织添加到“发布范围”框内,如图8.4-17所示。
图 8.4-17
用户还可以添加附件(具体操作与撰写通知中一样)。
最后就可以点击“发送”按钮发布该公告,或是点“保存”按钮将该公告存为草稿,而点击“重填”按钮可清空所有预填内容。
8.4.6.3 影响分析
发送公告后,在有权限查看该公告的用户的信使客户端及信使管理模块中将增加关于该公告的提示信息。
8.4.6.4 相关业务
相关业务:用户发送的公告将转入“我发送的公告”、“公告管理”等模块中,并在“公告查看”等模块里被符合有效期和查看范围条件的用户所查看。
关联模块:我发送的公告、公告管理、公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