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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福利及权利的保护是社会福利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据联合国卫生组织估计,全世界有残疾人大约4.5亿,占世界人口的1/10,15岁以下的残疾儿童为1.4亿,其中大部分居住在发展中国家。1975年12月,第30届联合国大会通过并公布了《残疾人权利宣言》,声明残疾者拥有与其他人相同的公民和政治权利,享有社会上各种保健服务和其他服务的权利,使他们能够发挥最大的能力,加速他们参与或重新参与社会生活的过程。
1977年12月,第32届联合国大会成立了“国际残疾人年”咨询委员会,并呼吁成员国及时为“国际残疾人年”慷慨捐助。1979年12月,第34届联合国大会正式通过了关于1981年为“国际残疾人年”的决议和相应的活动计划。“国际残疾人年”的主题是:充分参与和平等。充分参与就是要使残疾人充分参与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包括政治、经济、文化和体育等各项活动;平等就是使残疾人的生活条件与社会上其他公民平等。这是一个长远的奋斗目标。
我国作为联合国的常任理事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重大作用,为开展“国际残疾人年”而积极工作。在国内,专门成立了中国国际残疾人年组织委员会,并于1981年4月和7月分别召开了中国国际残疾人年大会和26个省、市、自治区参加的民政工业展销会,展出了残疾人生产的各种产品。文化部为“国际残疾人年”举办了文体义演,卫生部组织各地医疗卫生部门对残疾人进行了义诊,我国政府在残疾人的防治、保健、教育、劳动、生活和福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为纪念“国际残疾人年”活动,邮电部发行的这套邮票主图为“国际残疾人年”的徽志,它是由两根肢残者使用的拐杖组成的图案,又像是两个手拉手的人,表示健康人和残疾人应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两侧衬以橄榄球,寓意社会应为残疾人创造一个和平安定的环境。三只不同肤色的手,托着这颗徽志,表示全世界的人们都要对残疾人进行关心、爱怀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