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书写要求

2.1 书写要求

1)文稿应采用计算机录入方式,为在排版时能顺利调出光盘中的内容,作者应采用常用的文字处理系统录入,形成文件。全部文稿应采用同一种文字处理系统,光盘内不允许存有与本书稿无关的其他文件。

2)教材内容较多时,全书可分成若干文件录入。并在光盘的目录上列出书名及篇、章的文件名。

3)在向出版单位提交光盘时,同时应提供一份与光盘内容完全一致的打印稿。交稿前作者应仔细阅读打印稿,改正其中的错误,并自留备份。

4)如果有系统不能表示或打印机不能打印出的内容(如插图、表格、外文文种、上下角标等),应在打印稿的相应处标注清楚。(https://www.daowen.com)

5)如果作者限于条件不能将插图、表格、公式等录入的,可在文稿中标明,由出版单位在制作时处理。

6)全书应按顺序统一编排页码,包括前言、目录、正文、附录、参考文献等。

7)文稿中的标点符号应按规定书写清楚。文稿中的计量单位、外文字母和数字的使用、书写应符合规定(参见附录C、附录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