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F(资料性附录)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附录F(资料性附录)校对符号及其用法

表F-1为国家标准GB/T14706—93规定的校对各种排版校样的专用符号及其用法。在使用此标准时,要注意以下使用要求:

(1)校对校样,必须用色笔(墨水笔、圆珠笔等)书写校对符号和示意改正的字符,不能用铅笔书写。

(2)校样上改正的字符要书写清楚。校改外文,要用印刷体。

(3)校样中的校对引线要从行间画出。墨色相同的校对引线不可交叉。

表F-1 校对符号及其用法示例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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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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