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对底图的要求

3.2 对底图的要求

3.2.1 编绘要求

(1)底图必须内容正确,关系位置准确,图线类型清晰可辨,缩比适当,指引线和注字合乎要求。自然方向不明显的底图,应在边缘用铅笔注明“上”“下”等标记。

(2)底图图稿应全部编号,除图号外,另按全部底图的先后顺序编总序号(阿拉伯数字并用括号括起)。图号和总序号用铅笔写在底图下方,将底图按章和图号排列,装在纸袋中。大幅面底图不要折叠,应用护纸单卷成筒。

(3)生产用蓝图,图幅一般过大,应经过审核、改造、简化,并重新绘制,方可作为底图。若采用其他书刊的图作为底图,一般要适当复印放大,经图像处理后,再适当缩小,以保证插图质量。在没有成图可供选择时,应参照有关资料、实物或生产图纸进行编绘。

(4)底图采用照片图时,应以直接对实物拍摄的反转片或数码照片为宜。画面应清晰,层次反差分明,无背景,无折痕、指印、污迹、孔洞等缺陷。

3.2.2 大小和缩比

(1)插图的实际尺寸应根据图的复杂程度和教材版心尺寸而定。复杂的图应该大些,但一般以不超过版心或幅面尺寸为宜。过大的插图,可以采用插页,但应严格控制插页的数量。

(2)为保证图稿的制版效果,底图通常应大于插图的实际尺寸,在计算机绘图时再缩成所需尺寸。图缩小后,应保证插图线条清晰,字迹清楚,版心利用合理。因此,图稿的线型、字号及符号等必须根据缩比而定。

(3)缩比是指图稿在制版时的缩去量。譬如缩比3/10,是指该图稿在制版时其长宽方向各缩去3/10,制版后图长宽方向的尺寸为原图稿的7/10。若缩比大,图稿中的字号、符号相应要大一些,线型相应要粗一些。(https://www.daowen.com)

3.2.3 指引线和注字

(1)底图上的指引线用于标注图字。指引线为细实线。指引线不得交叉,应尽量相互平行。通过有剖面线的区域时,不得与剖面线平行。

(2)指引线应自所指部分的可见轮廓内引出,可在引出处画一圆黑点,若是部件或组件,在引出处画一箭头。在电气图中,若指引线指在电路线上,应在引出处画一短斜线。

(3)指引线标注图字的一端,画出水平横线,图字注在水平横线上方。水平横线长度与图字取齐,其位置在底图上要标示清楚。指引线与该水平线的夹角不得成平角。

3.2.4 底图上的注字

(1)底图中的术语、单位、符号、尺寸和文字等,应在图上的准确位置书写清楚。外文字母应按规定注明文种、正斜体、大小写等,以便在计算机绘图时录入。

(2)图上的文字符号力求精简。图中文字符号较多时,应改用阿拉伯数字代替,在图上按顺时针或逆时针方向顺序排列,依次编号。在图题的下面书写代号及其说明文字。

(3)图稿中名称均横排,各名称图字之间根据图稿具体情况可按水平或垂直两种方向排列。水平方向排列时,图字均排在同一水平线上,且各名称之间空2~3个字间隙。若名称图字较多,可在横线上排成两行。垂直方向排列时,图字第一个字应在一条垂直线上。图稿中为两个字的名称,两字间一般空一个字的间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