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表格

2.5 表格

1)表格由表号、表题、表头栏、说明和数字等要素构成,必要时增加备注。表格设计应简洁、准确,易于绘制和排版。一张表格通常表示一个主题,不宜多主题或把无关数据排列在一起,以免烦琐和庞杂。

表格一般以章为单位顺序编号,如表1-1、表1-2。对于表格较多的教材也可按章、节顺序编号,如表1-1-1。表号、表题写在表的上方居中位置,表号、表题间空一个字间隙,表题末不加标点符号。

2)表格边框应画成封闭式,上、下和左、右都要画边框线。表格因本页版面所限排不完而转入下页续排时,表格下部一般应将一个横栏排完,用横线闭合。续排的表格,应在续表的上方中间写明表号和(续),如表2-1(续),续表上边线仍为粗线,表题可省略,表号下面用上边线闭合。续表中表头栏目应重复列出,不可省略。

3)大型表格应尽量简化成小型表格,或采用续表的方式,以方便排版,减少插页或转面。对难于排版的表格,宜按插图处理,编者应提供合格的图稿。

4)所有表格均应紧靠在文中第一次提到该表格的正文后面。正文中引用该表时,一般应采用“见表1-5”或“参见表1-5”。

5)表中的数字、栏目一般横写;表内文字说明起行空一字位,回行顶格,句末不加标点;文字较少时,应居中书写,但同列中必须统一;书写尽量紧凑。

表格中的数值,上下行的小数点和数字应对正,且小数点后的位数应统一;如数字前带有“+”“-”符号,或数字间带有“-”“/”标志者,则一般以这些符号为准对齐。

表格中的某些栏没有内容填写时,以空格表示;“0”代表实测结果为零。

6)当表格中各栏参数的计量单位均相同时,应在表的右上角用一句适当的陈述(例如:单位为毫米)代替各栏中的单位。如计量单位不同,应将单位分别写在各栏参数名称的下方;若相邻参数采用相同单位时,可单独标注或合并写在它们共同的单位栏内。(https://www.daowen.com)

当表格中相邻参数的数值或文字相同时,不得使用“同上”或“同左”字样,而用通栏或重复书写表示。

7)表格中某些内容需要注释时,用阳文圈码①、②、……作为表注符号标于所注字、词、句、符的右上角,注文(前带表注符号)写在表的底部专栏内。注文分项排列,每项之间用“;”或“。”分开。

对表作整体注释时,注文写在底部专栏内,注文前面加“注:”或“说明:”,末尾加标点。

8)表号、表题A4开本用五号黑体字(A5开本用小五号黑体)居中排;表号之“表”字和序号之间应空四分之一字间隙,然后空一个字间隙接排表题;表文和表注用小五号宋体字。

表格两端要排竖边框线,表格四周的边框线及栏头线用粗线,表栏内其余的线用细线。

9)表格应紧靠说明的文字,不可超前,尽量在同一页上,如确因版面排不下时,也可排至下页,但不能跨节排。

表格一般应居中排,只有当表的横向尺寸小于版心尺寸的三分之二时,表旁才串文排。

10)当一个表格的横栏栏目较多,必须拆开时,可将表格分为上下两段,用细双线叠排在一页内。同样,当表中竖栏栏目较多时,可用类似的方法,将表格分为左右两部分,用细双线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