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公式
1)公式一般以章为单位按顺序编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书写,如(1-1)。公式顺序号写在公式结束行的行末,公式和顺序号之间不加连点。文中引用公式时,一般应采用“见式(1-1)”或“见公式(1-1)”,不用“见公式1-1”。
2)公式一般应使用文档处理软件的公式编辑器编制,公式应左右居中书写,公式末不加标点。当公式长度超过版面的四分之三,需要回行书写时,尽可能从等号或运算符号处回行,回行时等号或运算符号留在上行末尾。回一行的要居中,回多行时要上、下等号对齐,无等号时可对应等号空一格书写。
3)公式前使用的“即”“或”“由”“则”“得”“设”“故”等字,后面均不加标点,一般应另行顶格书写。公式中符号说明,如“式中”“其中”等词另行顶格书写,空两格写字母符号,符号后用破折号上下对齐引出释文及其单位符号。移行时,与其开始书写释文的位置对齐。
示例:
即 U=IR (1-1)
式中 U——电压,V;
I——电流,A;
R——电阻,Ω。
公式中所要解释的符号应按先左后右,先上后下的顺序排列。通常排成单列,当需要说明的符号较多时,也可排成两列。
4)在乘式中,字母与字母之间、字母与前面的数字之间、括号与括号之间、数字或字母与后面的括号之间的乘号可以省略。但数字与数字之间、字母与后面的数字之间、括号与后面的字母或数字之间以及分数之间的乘号不能省略,且不能用圆点“·”代替。
夹杂在文中的分式,应尽量采用斜式。用斜式时,要避免产生歧义。如
的a+b应加上括号,为(a+b)/2。5)文中重要公式应另行起排,并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序号,序号加圆括号排在行末右顶格处。公式间空半行行距为宜。(https://www.daowen.com)
6)公式中经常遇到由物理量符号、数学符号和数字组成的单元,各单元之间应空三分之一字的间隙或四分之一字的间隙;这一单元部分不能与另一单元部分交叉排。
7)排行列式和矩阵时,其元素行列要上下对齐,各行之间的间距要均匀一致,通常要间隔半行行距;行列式符号、矩阵符号和两旁公式之间要有半个字的间隙。
8)分式中的括号、开方号按公式层次,一层用一倍长,二层用二倍长,三层用三倍长,依次类推。示例:
一层:(3n2+2n)![]()
二层:

三层:

9)根号前的次幂应排在根号上,开方线和下面的公式贴紧,后面与字并齐,有分式的与分数线对齐。示例:

10)积分号、连加号、连乘号等,应在规定位置上书写上下限。积分之上下限应与积分号两头齐平,上下限若为分式应适当向外伸出。
示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