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审查试稿

2.1 审查试稿

1)对初次写作的编者及内容较为复杂的教材,为保证书稿的质量和规范化,避免成稿后的大量返工,需编写和审查试稿。是否需要试稿,由主管单位决定。

2)编者首先试写有代表性的部分章节书稿(文、图、符号等较全者),交编审委员会(或机关指定的编审办公室)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对全书的文稿和图稿进行编写和绘制。交试稿的时间应在装备教材编写任务书中明确列出。(https://www.daowen.com)

3)对试稿审查的内容包括:文稿书写及计算机打印的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汉字、外文符号、标点符号、单位、数字、公式、表格等书写、使用是否规范;术语、符号、代号是否标准;文字叙述是否准确、简练、流畅;文图配合是否紧密、协调;插图类型是否适当,表达是否正确,线型是否清晰可辨;插图大小是否恰当;指引线和图字位置是否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