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 类)

一、禁用于所有食品动物的兽药(11 类)

(1)β-兴奋剂类:克伦特罗、沙丁胺醇、西马特罗及其盐、酯及制剂。

(2)性激素类:己烯雌酚及其盐、酯及制剂。

(3)具有雌激素作用的物质:玉米赤霉醇、去甲雄三烯醇酮、醋酸甲羟孕酮及制剂。

(4)氯霉素及其盐、酯(包括琥珀氯霉素)及制剂。

(5)氨苯砜及制剂。

(6)硝基呋喃类:呋喃西林和呋喃妥因及其盐、酯及制剂;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丙烯酸钠及制剂。

(7)硝基化合物:硝基酚钠、硝呋烯腙及制剂。

(8)催眠、镇静类:安眠酮及制剂。

(9)硝基咪唑类:替硝唑及其盐、酯及制剂。

(10)喹啉类:卡巴氧及其盐、酯及制剂。

(11)抗生素类:万古霉素及其盐、酯及制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