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劣兽药及不合格兽用生物制品的识别方法

二、假劣兽药及不合格兽用生物制品的识别方法

(一)从外包装上识别假劣兽药

1.检查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兽药出厂时应附有质量检验证书。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的兽药管理企业不得经营兽药。

2.检查兽药标签及说明书

兽药包装必须贴有标签,注明“兽用”字样,并附有说明书。标签或说明书必须注明商标、兽药名称、规格、企业名称、产品批号和批准文号、并注明兽药的主要成分、含量、功能、用途、用法、用量、有效期、注意事项和贮存条件等。

(二)应检查以下项目

1.注册商标

注册商标(图片、图案、文字等)必须标在兽药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上,并标明“注册商标”或注册商标。商标必须在国家工商局注册登记。非法厂家生产的假兽药往往没有商标或者使用没有注册的商标。

2.批准文号

(1)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由农业农村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行政部门核发。它是兽药产品暴露的许可证,并且具有特异性,不允许随意更改。

如果兽药标签和包装没有兽药的批准号,或者使用文件编号或其他编号伪装为兽药的批准文号,或不符合农业农村部规定的统一编号格式的兽药批准文号,则该产品被视为没有批准文号的产品,应使用假兽药进行处理。

(2)兽药产品的批准编号有效期为5 年。当兽药产品的批准号过期时,批准号将失效。如果企业仍按该批准文号继续生产,其生产行为即为非法,其生产的兽药产品可视为假兽药。

(3)产品的批号是某种兽药的生产日期。从生产日期算起,相当数量的兽药具有有效期。如果超过有效期,则是劣质兽药。

3.检查兽药包装、容器

兽药包装应符合兽药质量要求。例如检查兽药封口是否严密、瓶盖是否密封、是否封过蜡,安瓿应检查有无细小裂缝,如用铝盖封口的药品,应检查铝盖是否有松动现象。

4.检查兽药的外观性状

(1)药片:外观应完整,光滑,颜色均匀且硬度适当。应无花斑、黑点、潮解、发粘、变形、松散、碎片、变色、生虫及异臭等现象,否则均不宜使用。

(2)散剂(粉剂、预混剂):外观应干燥、疏松、混合均匀,色泽一致。如果发粘、霉变、异臭、变色等均不宜使用。如果有结块,可以用手捏结块。如果轻轻按下它,没有其他现象,仍然可以使用。如果结块非常硬且没有破裂,则无法使用。在检查结块的同时,还应检查其细度和均匀性,如果颗粒很厚,颜色不尽相同就是劣质产品。

(3)胶囊剂:如遇有胶囊吸潮、黏结、变形、变味、变色等,均不宜使用。

(4)溶液剂:若发生变色,或有沉淀、混浊、异样等均不能供药用。

(5)酊制:若溶液变色、发霉、酸败等,不可供药用。

(6)注射剂:是灌封于特别容器中的灭菌药物的澄清液或油剂、混悬液、粉末(为针剂)、疫(菌)苗冻干制品及其稀释液。如果过期药物和注射剂的清晰度不符合规定,变色,异常物体,容器中的裂缝或松动的瓶塞,则悬浮液注射剂会在摇晃后迅速成层或凝结,冷冻干燥的产品失去真空或松散的结块。药瓶与药瓶的黏附力强,不适合使用。

(7)乳剂:若分层发霉、酸败,不宜使用。

(8)软膏剂:若发生酸败,失水分离,变色则已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