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 语

结 语

“清代南方唱书”并没有淡出历史,仍然活跃在中国南方广大地区。从发现“清代南方唱书”到慢慢接近了解,进而得以寻找到一部部唱书,接着慢慢深入到唱书内部,听到民众们心灵深处的愿望和喊声,让人感动,也让人震撼。

“清代南方唱书”是带有韵律的口头创作诗歌作品,它虽然是由不同句子格套句组合而成,有着不同的正文结构类型,但是有着相对固定的格式:“三三四”的十字句、整齐的七字句和说白自由组合,构架了参差斑斓又不失主旋律的唱书本体。其无论是七字句还是十字句,都属于句句押韵或隔句押韵的“韵句”句型。“清代南方唱书”成书过程的模式:艺人口头创作—文人或者识字懂韵的人加工—书坊刊行。经历这个过程的唱书,有了“韵句”,更加纯熟与朗朗上口。也有的唱书并没有刊行,以“带有韵律的口头诗”形式在民间代代相传,最后被民间采风者发现,及时记载下来,如1980 年中国民间文艺研究会湖北分会编的《湖北民间叙事长诗唱本总目提要》便是如此。

在口头文化中,带有韵律的口头诗歌作品作为“大规模的操演性话语”的传播,是一种“享有特权的记忆手段”[1],因为“韵律”无论对于诗歌作品的传作者还是接受者,都是容易引人共鸣的有力配合。由此,唱书在被艺人创作出来以后,有着很强的传承、复制和延续性。

在理清“清代南方唱书”基本概念与流传方式的基础上,笔者开始探索“清代南方唱书”的渊源、传播范围与特色,进而分析唱书在历史发展中的社会功能。本书希望达到的理论诉求,整体可总结为以下几点:

第一,通过田野调查方法,整体把握“清代南方唱书”的流传区域与传播形式,在对湖北、湖南、云南、贵州、四川、上海等地实地考察与扩充资料的基础上,对唱书内容进行了分析,总结其特有的句式格套句结构,从而提出“清代南方唱书”的整体概念、特点与流传区域,为深入研究“清代南方唱书”找寻更多可靠的实证资料。

第二,历史渊源考证分析,将“清代南方唱书”与以“明成化刊本说唱词话”为代表的“明代说唱词话”相比较,提出“清代南方唱书”即宋代“词文”、明代“说唱词话”发展到清代的“说唱词话”,“清代南方唱书”是说唱文学发展到清代繁盛阶段的果实,有着重要的文化历史价值。随着地域性的增强,“清代南方唱书”也逐渐成为滋养南方川剧、越剧等剧种的肥沃土壤。

第三,通过“社会记忆理论”解读“清代南方唱书”的“社会记忆”功能,丰富“清代南方唱书”的文化视野,从而赋予“清代南方唱书”厚重的历史文化元素。从“写刻”、“体化(或操演)”、“仪式”三个社会学理论方面,对“清代南方唱书”的记忆功能进行了分析探讨。从“写刻”和“体化”(或操演)方面讲,其有两种“文本”,其一是写刻文本,包括木刻、手抄、石印、铅印、油印等各种不同版本;另一个是口头文本,指说唱艺人口头编撰传递的各种不同版本。这两大部分均包含有“写刻”和“体化”(或操演)因素,是保存“社会记忆”的载体,多个正史中只有只言片语或者根本没有记载的历史事件进入了“唱书”的视野,“唱书”将其传唱流传到各地,并保留至今,某种程度上,“唱书”发挥着某段历史记载的功能。从“仪式”方面讲有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以带有“纪念仪式”性质的“贵池傩戏”为例,是传递来自历史久远的“元代社会信息”;第二部分以夜歌《说唱周学健》为例,观瞻唱书对于现世的“纪念仪式”,也是一种民间“社会记忆”对于官方“社会记忆”的有力补充;第三部分以《大闹清朝记》(岑春煊)、《太平王反南京》(洪秀全起义)、《私访湖北》、《私访广东》、《私访江南》、《田其群起义歌》、《西乡反》等唱书为例,探讨包含在“操演活动”和“写刻文本”之中的“纪念仪式”。

第四,“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清代南方唱书”生于民间,也滋养着民间,表达着底层民众心底的精神诉求,构建着他们的精神沃土和信仰体系,规范着他们的行为道德和生活起居,是研究清代中国底层民众精神世界的一个非常珍贵的窗口。

【注释】

[1]保罗·康纳顿著,纳日碧力戈译:《社会如何记忆》,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