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京都议定书》阶段(2005年之后)

四、后《京都议定书》阶段(2005年之后)

2005年,第十一次缔约方大会,大会通过了《京都议定书》执行决议,决定启动针对2012年后各国温室气体减排责任的谈判进程,并开始商讨减缓全球变暖的中长期战略。

2006年,第十二次缔约方大会/《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二次大会,会议达成“内罗毕工作计划”,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

2007年,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京都议定书》缔约方第三次大会,会议达成“”巴厘岛路线图”,确定在2009年前达成减缓气候变暖的新协议。

2008年3月,联合国气候变化论坛会议(上会的续会),研究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的CO2长期排放问题,为各国在“巴厘岛路线图”指导下就防止气候变化、加强国际行动确立清晰的谈判进程,另一方面《京都议定书》协议各方还将在此次会谈上就工业化国家未来的减排途径进行协商。

2008年12月,第十四次缔约方大会在波兰波兹南市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