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自办刊物支付的稿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14. 企业自办刊物支付的稿费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我公司自办内部期刊,投稿人为公司员工,为鼓励大家积极投稿,设定了稿费支付标准,每季度支付的稿费在管理费用——宣传费中列支,后附投稿员工名单,这笔费用是否属于工资?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项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规定,《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根据上述规定,对于员工在本单位期刊发表作品所取得的稿费收入,其性质属于工资性收入,可以自制表格的形式发放,属于合理的工资薪金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