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帛古书的学派判定

(三)简帛古书的学派判定

弄清楚了“学派”,我们再来看如何判定出土简帛古书的学派。

当前讨论简帛古书学派的方法,多是将这些佚籍中的章句或词汇、思想(包括特别的思想词汇)和传世文献的对应内容作比较,根据传世文献的学派属性说明出土文献的学派属性;或者根据一些信息与古书或《汉书·艺文志》等的记载相比较,说明其学派属性。

比较两段文献相应的章句或词汇、思想这种“同文”的方法,有一定的作用,但恐怕还需要结合对应部分的质和量以及语境等因素,来具体分析,否则容易产生问题。已经有学者提出了质疑,如刘笑敢指出在简帛考证中使用“类同举例法”的现象,他反对“简单地依靠‘类同举例’法来断定出土简帛的学派、作者和年代”。他所说的“类同举例法”,就是根据类同的章句或词汇来判断文本的学派(实际上也应该加入根据思想相近来判断学派)。这是一篇重要的反思方法论的文章,可惜很多问题尚未展开。而且他谈得多的是根据“类同”文献来“怀疑甚至断言甲书和乙书属于同一时代或同一作者或同一学派”[11],但其实古来也有不少人根据“类同”文献来争论两种文献或几种文献之间是“引用”或“抄袭”的关系;而且有些“类同”文献是属于“言公”的内容,恐不能当作学派区分的标志。不论如何,使用同一种文献比较方法,却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可见这个方法存在一定的疑问,在使用时不可草率。不能根据自己所找到的“类同”文献,就匆匆立说,而应该注重分析“类同”文献的代表性等问题。

针对简帛古书学派判定众说纷纭的现象,李存山就曾经提出要注意某一或某些证据是否只能推出一种结论(即自己所持的观点),或者说是否可以排除其他的结论和观点。就目前楚简研究的情况看,许多成果还属于“假说”的性质,凡“解说各异”者恐怕大多因证据不足而难成定论。[12]

至于根据一些信息与古书或《汉书·艺文志》等的记载相比较,虽然不乏成功的例子,但是也存在很大的问题。古书颇多佚失,我们对于战国时期的思想状况,了解得非常有限。我们实在只不过是凭借几部古书,如《史记》以及《孟子》、《庄子》等子书,来理解甚至是推测、假想战国时候的情况,此中有很多我们不清楚的东西。不但战国时期思想状况的许多具体细节我们不清楚,就是学术中心与边缘的差别,当时人的思想习惯、学术制度等“常识”,我们也不清楚。甚至战国到秦汉之间有着怎样剧烈的变化,造成了怎样的影响,也不清楚;就是刘向、歆父子校书的具体细节、以及中秘书与外书的差别、今日所传之书与中秘书的关系,也有很多我们不清楚的环节。我们只不过是凭借有限的几部书,以管窥天乃至捕风捉影罢了。我们要时刻反思、存疑,承认我们对于这一时段的局限、无知。《汉书·艺文志》所收书,相对于先秦秦汉而言,佚失或因故未收的有不少。而且其中的许多书,经过了一定的整编,最大的问题是,如前所述,“九流十家”是刘歆的创制,并不能如实反映先秦“百家”的实际情况,我们即使找到了对应信息,也往往会在随后谈论学派时将刘歆的“九流十家”搬出来。

比如上博简中的《鬼神之明》篇,有不少学者认为此篇是《墨子》佚文。猜想得出这种结论的主要原因不外是简文谈到了鬼神之明,这符合墨家的思想。而儒墨为先秦显学,墨家的材料应该在出土简帛中有所反映。其称《墨子》而不是《汉志》中墨家类的其他子书,自然是因为今天只有《墨子》基本保存了下来,与简文的词句以及思想有对应之处。

可是简文也说到“鬼神有所不明”,《墨子》虽然谈到了“善者或不赏”,却并未涉及《鬼神之明》篇的“暴者或不罚”的问题。笔者曾指出《论衡·福虚》记载的《董子》佚文与简文相关:“儒家之徒董无心,墨家之役缠子,相见讲道。缠子称墨家佑鬼神,是引秦穆公有明德,上帝赐之九十〔十九〕年,(缠)〔董〕子难以尧、舜不赐年,桀、纣不夭死。”后来果然有学者根据此认定《鬼神之明》属于董子佚文。[13]然而问题并不这么简单,董子的话属于机智的归谬和反驳,而不是像《鬼神之明》这样单独的立论。又司马迁在《史记·伯夷叔齐列传》末尾对举颜回、盗跖之事,对天道的怀疑,和《鬼神之明》对于“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之说,如出一辙。我们难道要说司马迁是董子的后学吗?从各种文献所记载的孔子厄于陈蔡答子路论穷达的故事,以及《墨子》所记来看,“善者或不赏”早已为人所认识;则“暴者或不罚”也将不久被人所体会。由此而得出“鬼神有所明有所不明”,或者怀疑天道,似乎并不需要一定属于某个著名的学派。

其实如果一定要说墨家在战国时代也很有影响,我们不必求助于出土了墨家的文献,实际上把《鬼神之明》的作者看作“反墨者”,也同样,甚至能更好地表现这一点。[14]

再比如前述《慎子曰恭俭》的例子,为什么有学者会认为这里的“慎子”是儒家,不是法家的慎到呢?或许就因为受《汉书·艺文志》的影响,认为法家和儒家的言论截然不同。可是简文确乎合乎慎到的思想,特别是提到了“势”。而且今存《慎子》佚文就有“《诗》,往志也;《书》,往诰也;《春秋》,往事也”[15],这也很可能是慎子教授弟子的内容。这些事实告诉我们如果没有儒家、法家两家不同的成见,是很容易解决这个问题的(即使按照传统意见,法家吴起、韩非,也都和儒家有渊源关系)。当然,我们如果一定要假设先秦还有一个儒家的“慎子”,著作大多佚失了,而且儒家慎子的佚文羼入了法家慎到的《慎子》,似乎也可以。但是这种观点所需要的假设太多了,不可信。

上述的举例,一个要求多保留一些可能性,一个反对保留其他可能性,看似相反,但其实目的一致,都反对拿“六家”、“九流十家”的学派观念来看待新出土的简帛古书。

笔者认为,判定出土简帛古书的学派,要多从师承渊源和师说着眼,既从古书内容方面考虑这一点,也从有关的文献记载来寻找有关的线索。

比如《慎子曰恭俭》,此篇在引用“慎子曰”之后有“故曰”这样的解经体,慎子语中也谈到了“势”等和慎到思想相关的内容[16],因此这一篇应该就是慎子学派的作品。

再比如《五行》,有学者认为《五行》虽然成书较早,但作者或非子思。其实只要我们能够确定荀子批判之语都确有所指,那么就有理由相信“子思唱之,孟轲和之”之说。当然,先秦诸子作品多数是学派之作,也由此而导致竹简与帛书《五行》有所不同,而且《五行》与《中庸》的核心思想也不完全一致。但今天,我们恐怕拿不出比荀子所见还坚强的证据,否认子思首唱仁义礼智圣五行之说。关于帛书《五行》所载的“传”文部分引有世子之语,较为妥当的看法,应该是作传者采世子之语作为传文的补充,世子本人与《五行》没有太多关系。此外,荀子虽说过“子思唱之,孟轲和之”,但是孟轲之和,未必是作传。即使确实是他作传(当前还缺乏足够的证据),这也是称引师说,恐不得视为自成一家。《五行》的传文以及帛书《德圣》,恐怕都应当视为子思学派的作品。

不过简帛本身和传世文献中,可以利用的资料太少。所以有朋友质疑笔者把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并且认为我们所碰到的问题可能是和刘向刘歆等差不多的,我们并没有比他们更好的办法,只能遵循他们的老办法。也有朋友虽然赞同笔者反对“六家”、“九流十家”,但是说在上课的时候,“九流十家”还是得用,否则学生们难以更好地把握出土的简帛古书。

可是,笔者说过,刘歆的“九流十家”是“诸子”下一级的纲目名称,再其下仍有“诸子百八十九家”,诸子百家仍然在这里依稀保留着,为什么不可以撤掉“九流十家”这一级纲目名称呢?也许有人觉得缺少了“九流十家”,诸子下面的细目太多了。可是如果我们看一看四部分类法中史部的形成很晚,就能知道现在之所以觉得不可行,只不过是因为书多了。但是先秦汉初的人也会觉得诸子书太多吗?那时候个人所能保存的书并不多,大家口里称“百家”,但是所举出来的人并不多,这很可能就是所参考的书不多,惠子之书也只不过五车。刘向刘歆父子是给皇家校书,才显得多。可同是给皇家校书,《汉志》说:“汉兴,张良、韩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诸吕用事而盗取之。武帝时,军政杨仆捃摭遗逸,纪奏兵录,犹未能备。至于孝成,命任宏论次兵书为四种。”张良、韩信就没有给兵书分类,到任宏才分为“四种”。这也就是说,六艺之九种,诸子之十家,诗赋之五种,兵法之四种,数术之六种,方技之四种,这一级纲目名称,有一些是可以没有的,或者至少是可以改换为别的分类模式的。

而之所以说“九流十家”还是得用,恐怕只是因为这个框架还深刻地影响着我们。其实我们都知道诸子和兵法、数术、方技本来是不可分割的,甚至从学术整体上来说,它们和六艺、诗赋也是不能分割的,《庄子·天下》篇就是这样的意见。《汉志》的分割是因为专家校书等原因造成的,引起了后世的不少争论。这也就是说,按照别的标准,我们也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譬如我们在儒法斗争和唯心唯物的框架下,也一定能划出一个诸子的分类。当然,如何找到一个更好的分类办法,还有待研究。

现在既然我们已经知道“九流十家”不符合先秦秦汉初的“学派”观念,更知道“九流十家”是“百家”之上的一级纲目,我们的主要目标就应该是寻找出土简帛古书具体所属的百家学派了。但是由于资料缺少,实际能定案的古书并不多。不过不能定案,并不意味着我们简单定案就解决了问题,其实这正是我们需要阙疑的时候。因为我们不妨换个角度看,在先秦时期,这些简帛古书的作者或学派,肯定是有人知道的。

余嘉锡曾专门举秦始皇读《孤愤》、《五蠹》不知其为韩非作,汉武帝读《子虚赋》不知其为司马相如作之例,说“非李斯与韩非同门,杨得意与相如同邑,熟知其事,竟无从得其姓名矣”,以之为“此皆古人著书不自署名之证也”[17],这一点间接说明了考究古书学派之难。然而从余所举《诗经》等经书之例也可以看出,古书虽然不题撰人,但是作者或可见于书内,或有据《诗序》可考者——虽然不可尽信,但推想其初可考的作者,当更多。惟因流传久远,故有一些湮灭无闻或有传闻异辞。有一些辞赋作品序中乃至文中也有作者的消息,如银雀山汉简《唐勒》。在一个学派内部,宗师作品或弟子各以所闻记录的宗师之语,撰人本非必需,因为从游者不至于数典忘祖。章学诚曾说:“古人书不标名,传之其徒,相与守之,不待标着姓氏而始知为某出也。”[18]学派间的交流,虽然有的是俨若水火,像儒墨之互攻,其内部的小宗派之间的相绌,但是往往也有切磋琢磨的效果,使各自的观点、特色鲜明,当时人观书就可以论学派。

由近出楚简,可以推想当时文化发达地区学术信息交流之便捷,恐怕并不比后来魏晋之时差多少。据此言之,则学界中人,若不是乡间陋儒,必然能熟知天下文化名人。由《论语》来看,即便是隐士,也听说过孔子的言行。因此孟子、庄子虽然生在同时而彼此书中均未言及对方,当是有一定的缘故,不能说二人不知道对方的存在。

是故古书虽然不题撰人,但是博学通人有可能尚能知其作者、学派。一书远播,初传者应该尚知晓学派、作者等消息。古代有采诗之官,有瞽史,列国邦中,当也有主持学术之人,如守藏史、博士之类。齐宣王可能是因为好名而开设稷下学宫,战国四公子、吕不韦则养士,这些都促进了学术交流。不过秦禁游士,韩非之书传抄到秦国后,长于深宫的秦始皇,即使知道韩非,恐怕也未必知道《说难》是韩非所作,故需要李斯告诉他。汉初朝廷以黄老治国,景帝不好辞赋,司马相如游梁而作《子虚赋》,他的朋友辈邹阳、枚乘等肯定知道。汉武帝奖掖经学,诸子多依附诸侯王,所以汉武帝不知道《子虚赋》的作者,也很正常。汉武帝的狗监杨得意或许并非学者,他知道《子虚赋》为司马相如所作,乃是因为“邑人司马相如自言为此赋”——所以古书虽然不题撰人,但是作者仍然自表所作,有著作权意识(诸子虽“言公”,但公言之下尚有私意)。秦始皇、汉武帝所问的人,乃李斯及狗监,多为近侍。如果广而问之,应该仍然有知道者。所以古书虽然不题撰人,而其作者、学派,仍然有迹可寻。《韩非列传》说“申子、韩子皆着书,传于后世,学者多有”,则即便不题撰人,存其书的“学者”也知道是谁(或哪一派)的书。譬如司马迁论庄子,提及《渔父》、《盗跖》、《胠箧》,而这三篇并无提及庄子之处,倒是《胠箧》多以“故曰”引《老子》,很像解经体。司马迁以之为庄子作品,自然也是根据所见所闻。[19]

因此今日所见的郭店、上博简中的古书,今人虽然因为不知其作者或学派而百般揣测,但墓主人至少传者仍然很可能知道。譬如对于郭店简《性自命出》和上博简《性情论》,讨论其作者,有子游、子思、公孙尼子、世硕、子弓或其学派诸说,也有认为与荀子乃至道家、杂家有关者。其实我们能知道的是:《性情论》无子游之语,则《性自命出》的主体部分很可能与子游学派无关,最多恐怕只能说《性自命出》篇在流传过程中采纳了子游之语,可见子游的影响。此篇的主体部分应该早已经形成,但是在流传时已经出现了差异。而出现两个传本,则或能说明此篇较有影响且流传较广,其作者可能早已经自立门户,可以自成一家。只可惜我们今天不知道这一家学派的名称,还不能准确地称呼它,应该阙疑。是故汉廷校书,必须要找博学通人及旁门专家,备一时之选。然而其时间在秦火之后,又加之年岁久远,所以也多有不知撰者名氏学派者。

所以,我们今天对于出土的简帛古书,首先是要抛开“六家”、“九流十家”的框架,然后再用“百家”来考察其学派。如果参考资料不足以判断学派,那我们就阙疑,或许将来新的材料会有助于我们解决问题。即便有一些简帛古书的学派我们可能永远也不知道,我们也应该尊重古代作者的著作权,不要随便张冠李戴。

新出土简帛对当今学界的启发是多种多样的,一定还有很多值得探索的问题。上文主要是就笔者所见所想,提出了一些意见,不足之处或许甚多。但如果能够抛砖引玉,使得更多的朋友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探索新时期的学术研究体系,则出土文献的贡献,就不仅仅是多提供了几个文本而已,它会大幅度地推动中国学术的发展。

【注释】

[1]清华简《傅说之命》,鄙意只是《说命》的“族本”,未必是儒家的《说命》。参拙作《清华简〈傅说之命〉研究》,《深圳大学学报》2013年第6期。

[2]参见拙作《读上博八札记》,《出土文献研究》,第十一辑,中西书局,2012。

[3]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银雀山汉墓竹简[壹]》,文物出版社,1985,第6页;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银雀山汉墓竹简[贰]》,文物出版社,2010,第6页。

[4]银雀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编《银雀山汉墓竹简[贰]》,第139—140页。

[5]《汉书·艺文志》简称《汉志》。《汉志》只是提供了一个皇家藏书的目录,可以供我们参考。但今人在据之讨论问题时,不免将内中书籍当作先秦至汉代的书籍总和,或汉代所有藏书的总和,或不免认为其子书经过校重之后,就是某一子书的所有作品,这些或有意或无意的想法都是不对的。虽然如今很多书已佚,但《汉志》毕竟记录了很多书籍名称,且有分类,可以相互比照。此处只是将《汉志》当作一个框架以分列文献的先后,不是要把出土古书用它来归类。但对于《晏子春秋》、《子思子》、《尉缭子》这类后世通行的书籍名称,以及《礼记》与《大戴礼记》的分别等,不依《汉志》。

[6]阜阳汉简《春秋事语》实际上多与《说苑》、《新序》等相应,此为韩自强定名,《文物》1983年第2期的介绍并无定名。

[7]参见拙作《上博〈慎子曰恭俭〉的学派属性研究》,《新出简帛的学术探索》。

[8]此下一节,详见拙作《战国秦汉时期的学派问题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

[9]陈鼓应:《〈彖传〉与老庄》,《易传与道家思想》,第7页。

[10]参见拙作《上博简〈慎子曰恭俭〉管窥》,《中国哲学史》2008年第4期。

[11]刘笑敢:《略谈简帛考证中“类同举例法”的局限性》,〔美〕艾兰、邢文编《新出简帛研究》。

[12]李存山:《郭店楚简研究散论》,《孔子研究》2000年第3期。

[13]徐华:《上博简〈鬼神之明〉疑为〈董子〉佚文》,《文献》2008年第2期。

[14]顺便可以说一句,如果学者们不是在一开始就明确地说《鬼神之明》是《墨子》或《董子》佚文,只说《鬼神之明》是墨家后学诸子书中的某一篇,譬如《缠子》或《汉志》墨家类《墨子》之外的某一家,可能是受到董子的诘难之后反思出的结论,那我们还真不好全然否定之。当然,这个意见需要太多的假设。

[15]参见阮廷焯《先秦诸子考佚》,鼎文书局,1980,第195页。

[16]参见拙作《上博简〈慎子曰恭俭〉管窥》,《中国哲学史》2008年第4期。

[17]余嘉锡:《古书通例·古书不题撰人》,《目录学发微古书通例》,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第158页。

[18]〔清〕章学诚:《知非日札》,《章学诚遗书》,文物出版社,1985,第401页C。

[19]按:《鬼谷子》也有《胠箧》篇,今存佚文。司马贞《史记索隐》在《田敬仲完世家》指出:“庄周及鬼谷子亦云‘田成子杀齐君,十二代而有齐国’”(《史记》,中华书局,1959,第1886页);《长短经·反经》引有《鬼谷子》这一段的上下文(“丛书集成初编”0596,第68—69页)。《北堂书钞》卷148引《鬼谷子》佚文有“鲁酒薄而邯郸围”,均与《庄子·胠箧》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