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竹书中的君子“人伦”
上博竹书《民之父母》云:
子(夏)问于孔子:“《
(诗)》曰:‘凯俤君子,民之父母。敢问何如而可谓民之父母?”【1】[589]
子夏将“君子”与“民之父母”对应,充分反映出“君子”与政治间的密切关系。据《吕氏春秋·不屈》记载,惠子批评白圭“新妇”的比喻时,亦引《洞酌》此句。其文曰:
惠子闻之,曰:“不然。《诗》曰:‘恺悌君子,民之父母。’恺者大也,悌者长也。君子之德,长且大者,则为民父母。父母之教子也,岂待久哉?何事比我于新妇乎?……”[590]
惠子将“恺悌君子”解读为“君子之德,长且大者”,体现出其对君子德行的重视。“悌”是儒家对人伦的基本要求之一。故上博竹书《内豊》云:
君子曰:悌,民之经也。【10】[591]
郭店竹书《成之闻之》则将人伦与天命、治国联系在一起。其文曰:
天(降)大
(常),以理人伦。折(制)为君臣之义,
(图)为父子之新(亲),分【31】为夫妇之(辨)。是故小人乱天
(常)以逆大道,君子
(治)人伦以顺天德。【32】[592]
与“大常”结合后,人伦的内涵进一步扩展延伸至君臣、父子、夫妇。因此,君子按照人伦来治理天下,是顺天的行为。郭店竹书《尊德义》云:
(尊)德义,明乎人伦,可以为君。【1】[593]
简文认为,尊德义与明人伦是为政者的两项必备素养,而尊德义与人伦之间是有着内在逻辑继承性的。
在重视个体修养的基础上,楚竹书对于“君子”人伦提出了具体要求。郭店竹书《成之闻之》《尊德义》等充分显示出楚竹书对家族人伦关系的重视。如郭店竹书《唐虞之道》云:
夫圣人……下事地,教民有新(亲)也……【4】……新(亲)事且(祖)(庙),教民孝也;大(太)教(学)之中,天子亲齿,教民弟(悌)也;先圣【5】牙(与)后圣,考后而䢜(归)先,教民大顺之道也。
尧舜之行,㤅(爱)亲尊贤。㤅(爱)【6】亲故孝,尊贤故(禅)。孝之杀,㤅(爱)天下之民。
(禅)之传,世亡
(隐)德。孝,
(仁)之冕也。【7】
(禅),义之至也。六帝兴于古,皆
(由)此也……【8】[594]
简文不仅将“孝”的地位抬升到“仁之冕”的高度,还将“孝”“悌”视为“教民大顺之道”。
具体论述“孝”“悌”等家族伦理关系的楚竹书文献,是上博竹书《内豊》(含《昔者君老》)。该篇除论及父子、兄弟之间的关系外,还由孝悌出发扩展引伸到君臣之义。[595]就目前整理的情况来看,论述“孝道”思想的内容占到该篇的一半以上。该篇有助于我们了解“君子”政治思想是如何从对君子个体修养的要求过渡到对家族伦理秩序的维护上的。《内豊》云:
君子之立孝,㤅(爱)是甬(用),礼是贵……【1】……故为人父者,言人之【2】父之不能畜子者,不与言人之子之不孝者;故为人子者,言人之子之不孝者,不与言人之父之不能畜子者。【3】故为人(兄)者,言人之
(兄)之不能
(慈)俤(弟)者,不与言人之俤(弟)之不能氶(承)兄者;故为人俤(弟)者,言人之俤(弟)之不能氶(承)兄【4】[者,不与言人之
(兄)之不能
(慈)俤(弟)者。君子]曰:与……与父言,言畜子;与子言,言孝父。与
(兄)言,言
(慈)俤(弟),【5】与俤(弟)言,言氶(承)兄。反此乱也……【6】[596]
简文指出,立孝的根本是“爱”与“礼”。《内豊》所论述的君臣、父子、兄弟之间的关系,与今本《大戴礼记·曾子立孝》的开篇部分比较接近。[597]简文认为,“君子”应时刻反省自己是否以“爱”“礼”的原则处理家族关系。
一、“君子”孝道
“君子”孝道,首先体现在以父母之事为重。如《内豊》云:
君子事父母,无厶(私)(乐),无厶(私)
(忧)。父母所乐乐之,父母所
(忧)
(忧)之。善则从之,不善则
(止)之;
(止)之而不可,
(隐)而任,【6】不可。虽至于死,从之。孝而不谏,不成[孝;谏而不从,亦]不城(成)孝……【7】[598]
简文指出,事奉父母必须忽略个人之事务,关注父母所乐所忧之事。
其次,与父母相处时,要处处顺从父母。父母行“不善”之事时,“君子”应委婉劝谏;若父母不听劝谏,“君子”应隐其恶行并替其承担后果。故《内豊》云:
君子[曰]:“孝子不(负),若(匿)在腹中。巧
(变),故父母安。”【7】[599]
“孝子不负”是指不违背父母的心意,“匿在腹中”是指隐藏自己的好恶。“巧变”是指事奉父母时应随机应变。唯能“巧变”,父母在接受侍奉时才能无所顾虑而“安”。
再次,父母有疾时,子女须诚心祭祷,时刻关注其病情。故《内豊》云:
君子曰:“孝子,父母有疾,(冠)不奂(綄),行不容,不(卒)立,不庶语。时昧
(攻)、
(禜),行祝于五祀,剀必有益?君子以城(成)其孝【8】,是谓君子。”【9】[600]
最后,父母去世时,子女要表达哀戚之情。如上博竹书《昔者君老》讲述了国君去世后,太子应遵循的礼节。其文曰:
君(卒)。太子乃亡闻、亡听,不问不令,唯
(哀)是思,唯邦之大
(叟)是敬。【4】[601]
上博竹书《弟子问》亦云:
子曰:“吾闻父母之丧,【7】食肉如饭土,饮酒如(淆),信乎?”子赣(贡)曰:“莫新(亲)乎父母,死不
(顾),生可言乎?其信也。”【8】[602]
无论是对父母之顺从劝谏,还是对父母生老病死的忧惧,均是子女孝顺父母的表现。因此,孝道在心,而与衣食供养无直接关系。故《内豊》说:
君子曰:“孝子事父母,以食恶美,下之……”【9】[603]
简文认为,衣食供养是较低层次的孝顺,“爱”“礼”才是孝道的核心原则。不仅如此,“爱”“礼”也是“悌”的基本内涵。
二、“君子”人伦
《内豊》(含《昔者君老》)由对父兄的孝悌出发,扩充到君臣之义。家族伦理作为一种政治作为时,也十分强调“悌”这一人伦原则。《内豊》云:
君子曰:“悌,民之经也。在小不静(争),在大不(乱)。故为
(幼)必听长之命,为
(贱)必听贵之命。从人欢然,则
(免)于戾。”【10】[604]
《论语·学而》云:“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可见,“孝弟”的政治功能在于培养民众“不好犯上”“不争”“不乱”之品行。换言之,德行的养成有助于家族、国家乃至天下的稳定。这就将家族伦理与天下治理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如此,《论语·学而》又云:“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所谓“仁之本”,乃行孝悌时之心,与《内豊》所云之“爱”与“礼”相似。可见,“悌”这一人伦原则上可有助于维护国家稳定,下可有利于培养个体德行。
“孝”“悌”由“君子”个体修养转变为家族伦理的过程,《论语·为政》的描述是:“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关于家族伦理对君主为政的重要性,郭店竹书《尊德义》云:
(尊)德义,明乎人伦,可以为君。【1】[605]
郭店竹书《六德》直接将家族伦理与天下治理系联在一起。其文曰:
智也者,夫德也……【19】……信也者,妇德也……【20】……圣也者,父德也。子也者,会埻长材【21】以事上,谓之义。上共下之义,以奉社稷,谓之孝……【22】……仁者,子德也。
故夫夫、妇妇、子子、君君、臣臣,六者各【23】行其戠(职),而谗谄无䌛(由)迮(作)也。【24】[606]
简文将夫德、妇德、父德与子德统称为“上共下之义,以奉社稷”。《尊德义》《六德》《内豊》等楚竹书文献体现出战国时期,儒家通过“君子”修己、家族伦理所表达的由修身、齐家到治国、平天下的逻辑发展轨迹。换言之,阐述“君子”修己、人伦思想的楚竹书文献,展现了“君子”政治思想中修、齐、治、平这一儒家传统精神在战国早期的逻辑发展轨迹。[607]